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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7,970 in text YL2017336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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們 ( 亦 有 部分 為 菲律賓籍 演奏 者 ) , 也 因 與 美國 派遣 的 爵士 歌手 或 爵士 演奏 者 的 合作 與 交流 , 因此 也 成為 了 早期 爵士樂 傳入 臺灣 的 重要 里程碑 之 一 。 二 、 大 樂團 編制 1960年代 後 , 臺灣 經濟 及 建設 加速 發展 , 國民 對於 文化 、 藝術 的 欣賞 能力 逐漸 提高 , 需 現場 演奏 的 飯店 或 高級 舞廳 也 隨之 增多 , 如 國賓 、 豪華 、 統一 、 中央 酒店 等 , 都 有 現場 演奏 的 爵士大 樂團 。 在 只有 三 家 電視臺 的 時期 , 三 臺 成立 各自 的 大 樂團 〔 參見 電視臺 樂隊 〕 , 為 電視 節目 中 的 歌唱 或是 綜藝 節目 伴奏 , 其 樂團 的 編制 就 是 以 爵士大 樂團 編制 為 基準 。 除了 演奏 來自 美國 的 爵士 音樂 之外 , 各 樂團 的 領班 也 具備 編曲 的 能力 , 為了 配合 不同 歌手 的 調性 , 樂團 成員 也 都 具有 即時 移調 的 能力 , 這 也 對 日後 演奏 正統 的 爵士 音樂 能力 影響 甚 大 。 三 、 爵士樂 團體 隨著 臺灣 對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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