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而 人民 仍 有 「 充分 的 」 自由 的 事例 , 但 歷史 上 卻 充滿 了 國家 雖 有 自由 而 人民 則 全無 自由 的 紀錄 。 不僅 歷史 上 如此 , 今天 也 仍然 是 如此 。 共產主義 的 國家 , 法西斯 主義 的 國家 , 它們 的 國家 自由 是 發揮到 了 可以 隨便 侵略 別 國 的 程度 , 但 它們 的 人民 則 全無 自由 。 這樣 的 國家 自由 是 毫無 價值 的 ; 不僅 毫無 價值 , 而且 是 一 種 不可 寬恕 的 罪惡 。 愛好 自由 的 人們 不幸 而 生存 在 這樣 一 種 「 自由 的 」 國家 之中 , 他們 會 反抗 ; 反抗 不成 , 他們 會 逃亡 , 而 寧願 做 一 個 無 國籍 的 人 。 正 是 由於 有 此 種 國家 的 存在 , 我們 要 提醒 大家 切勿 忘記 個人 自由 這 個 終極 目的 , 尤其 是 在 人們 拿 國家 自由 來 反對 個人 自由 的 時候 , 我們 更 要 不斷 的 這樣 提醒 。 就 對 內 的 意義 言 , 「 國家 自由 」 這 個 名詞 事實 上 是 不能 成立 的 。 國家 祇是 由 眾多 個人 所 結合 而 成 的 一 種 團體 ; 團體 對 其 自身 所 從而 構成 的 個別 份子 而言 , 無所謂 自由 不 自由 。 如果 一定 要 就 此 種 意義 來 使用 此 一 名詞 , 它 所 指 的 , 大概 祇是 國家 的 統治 權力 而已 。 本來 , 國家 祇是 一 片 土地 , 土地 不會 行使 權力 , 國家 行使 權力 , 係 經由 政府 。 同時 政府 祇是 一些 建築 , 建築 不能 行使 權力 , 政府 行使 權力 , 係 經由 官吏 。 國家 不可 避免 的 必須 以 官吏 為 代表 , 所謂 國家 權力 , 分析到 最後 , 無 一 不 掌握 於 上中下 各 級 官吏 的 手 中 。 經 這樣 分析 , 籠罩 於 國家 這 個 名詞 的 種種 神秘 氣氛 , 就 歸於 消滅 , 問題 就 顯得 非常 簡單 。 譬如 , 儘管 有 人 會 聽到 「 國家 第一 」 之類 的 口號 而 肅然起敬 , 這 就 對 外 的 關係 說 是 有 其 相當 意義 的 。 若 就 對 內 的 關係 說 , 則 行使 國家 權力 的 只 是 一 團 官吏 。 對 內 而 說 國家 第一 , 事實 上 祇是 官吏 第一 。 但 如果 換上 「 官吏 第一 」 , 任何 人 聽 了 都 會 啞然失笑 的 。 在 民主 國家 , 官吏 的 執掌 , 祇是 根據 由 人民 代表 通過 的 法律 以 治理 ; 而 他 的 權力 , 也 就 限制 於 他 執掌 的 範圍 以內 。 官吏 在 其 職權 之 行使 上 , 並 無 自由 可 言 。 這 正 是 民主 國家 內部 體制 的 特徵 : 它 祇有 個人 自由 , 而 沒有 所謂 國家 自由 。 一 有 所謂 國家 自由 , 則 此 種 自由 與 強制 權力 相 結合 , 必然 成為 一 種 任意 的 統治 ( Arbitrary rule ) , 而 使 民主 政治 為 之 解體 。 我們 當然 承認 , 即令 在 民主 政體 之下 , 個人 自由 也 有 其 一定 的 限制 。 這 是 起碼 的 常識 。 我們 絕不 是 像 有些 人 所 指責 的 那樣 , 以為 個人 自由 之 發揚 必須 做到 「 無 秩序 」 、 「 無政府 」 、 「 無 國家 」 的 程度 。 但 祇有 一 項 東西 可以 限制 個人 自由 , 那 就 是 法律 。 所謂 紀律 , 所謂 組織 , 都 應該 包含 在 法律 之中 , 而 不應該 超出 於 法律 以外 。 我們 也 承認 , 即令 在 民主 國家 , 逢 到 緊急 危難 , 個人 自由 通常 會 受到 比 平時 更多 的 限制 。 但 , 即令 是 戰時 的 限制 , 如 戒嚴 法令 等 , 也 仍然 必須 在 憲法 與 各 種 基本 立法 所 許可 的 範圍 內 行使 , 並 不能 因 緊急 危難 而 改變 法治 的 原則 。 法制 無 平時 與 戰時 之 分 。 個人 自由 受 法律 的 限制 , 但 政府 官吏 藉以 限制 個人 自由 各 種 手段 , 也 同樣 的 受 法律 的 限制 , 這 一 點 , 亦 無 平時 與 戰時 之 分 。 在 民主 國家 的 法治 , 首先 是以 法 去 限制 規範 統治 者 的 行為 , 統治 者 再 通過 人民 所 制定 的 法律 來 限制 規範 人民 的 行為 。 統治 者 把 自己 的 權力 意志 用 文字 寫出來 , 祇管 人民 , 不管 統治 者 自己 , 那 是 最 大 的 違法亂紀 , 根本 不 是 法治 。 我們 這裡 提出 的 , 是 關於 個人 自由 及 其 對 國家 權力 的 關係 的 一 種 極為 平易 淺顯 的 解釋 , 並 不 包含 什麼 奧妙 曲折 的 理論 , 也 不 包含 什麼 偏激 怪誕 的 主張 。 但 , 個人 自由 的 含義 雖 平易 而 淺顯 , 它 在 今日 卻 是 非常 的 重要 。 離開 了 它 , 我們 不能 反共 ; 離開 了 它 , 我們 也 不能 達成 民主 。 反共 鬥爭 , 是 一 種 所有 的 自由 人民 與 所有 的 鐵幕 世界 被 奴役 人民 聯合 起來 , 對付 國際 共產 匪徒 暴力 統治 的 一 種 鬥爭 。 如是 說 , 在 這 場 鬥爭 中 , 我們 祇 以 國家 自由 而 不 以 個人 自由 為 號召 , 則 至少 俄羅斯 的 被 壓迫 人民 不會 參加 我們 的 行列 ; 不僅 不會 參加 我們 的 行列 , 並且 還 可能 與 我們 站 在 敵對 的 地位 。 同時 , 如果 不 是 為了 追求 個人 自由 , 其他 共產 統治 地區 的 人民 也 僅僅 會 做到 反俄而止 , 無須 從 反 俄 進一步 而 反共 。 反共 鬥爭 , 在 本質 上 是 一 種 被 奴役 人民 與 暴力 統治 的 對立 , 而 不僅 是 國家 與 國家 的 對立 。 如果 我們 祇是 反 俄 而 不 反共 , 我們 可以 單 提 國家 自由 而 不 提 個人 自由 ; 但 如果 我們 的 終極 目標 是 要 在 這 個 世界 上 徹底 消滅 共產主義 , 那 就 祇有 個人 自由 的 召號 才 是 普遍 適用 的 。 至於 個人 自由 與 民主 政治 的 關係 , 似 無需 細說 。 自由 與 民主 , 縱然 不 是 同義詞 , 卻 確 如 鳥 之 兩翼 、 車 之 兩 輪 那樣 的 不可 分離 。 但 正 如 上文 所 說 , 民主 政治 與 所謂 國家 自由 , 卻 全 不相干 ; 專制 的 、 極權 的 國家 , 它 對 外 也 可以 是 完全 自由 的 國家 。 在 我們 目前 所 擔當 的 反共 與 民主 這 兩 大 任務 之中 , 對 反共 , 沒有 人 提出 反對 , 對 民主 , 似乎 至少 也 沒有 人 願意 公然 提出 反對 。 卻 為什麼 還 有 人 來 反對 為 反共 與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