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8,327 in text YL201734949
|
| << Prev |
Next >> |
|
|
|
是 安慰 我 吧 , 我 這樣 想 。 但是 我 知道 , 凡是 關進來 的 人 , 都 會 把 戒嚴 期間 的 懲治 叛亂 條例 讀 得 熟透 , 所以 我 琢磨 著 他們 的 說法 , 又 忍不住 要 往 好處 想 。 如果 起訴 罪名 是 懲治 叛亂 條例 第二 條 一 項 , 意圖 顛覆 政府 已 著手 實行 者 , 就 一定 是 死刑 。 第二 條 三 項 是 意圖 顛覆 政府 而 未 著手 實行 者 , 不 是 死刑 。 我 的 裁定書 上 至少 還 沒 這樣 寫 。 我 只有 不安 地 胡思亂想 。 放封 場 上 看守所 外面 是 放封場 。 這 是 我 最 盼望 的 時光 , 也 一定 是 每 個 難友 都 盼望 的 時光 。 我 剛 關進來 時 , 每 天 每 一 區 輪流 放封 一 次 十五 分鐘 , 有時候 兩 次 。 放封場 有 籃球場 那麼 大 , 就 在 牢房 外面 。 放封 時 有 人 去 洗澡 , 我 盡量 利用 這 一 小 段 時間 活動 筋骨 , 呼吸 新鮮 空氣 , 於是 我 不停 地 走動 , 至今 我 還 保持 著 散步 的 習慣 ,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