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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8,330 in text YL2017349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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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中尉 的 官階 當選為 一九五九年 的 戰鬥 英雄 , 奉准 戰鬥 立功 結婚 ( 當時 國軍 規定 結婚 年齡 是 二十八 歲 ) , 獎金 一萬 元 ( 在 當時 是 一 筆 大 數目 , 那時 他 的 薪餉 才 新台幣 三百五十 元 , 飛行 加給 五百 元 ) 和 配給 兩 房 一 廳 的 眷舍 一 間 。 談起 為 國 捐軀 的 袍澤 , 李國瑞 說 , 因為 當時 的 任務 都 是 無法 公開 的 絕對 機密 , 殉職 之後 甚至 無法 開 追悼會 , 台北 近郊 碧潭 的 空軍 烈士 公墓 中 , 只有 他們 的 衣冠冢 , 直到 兩岸 開放 後 , 才 終於 迎回 部分 烈士 的 靈骨 , 他們 的 全部 事蹟 才 得以 公開 。 說到 此 處 , 李國瑞 無限 的 感慨 。 李國瑞 是 空軍 官校 三十七 期 和 航炸 二十三 期 畢業 , 服務 空勤 二十 年 之後 , 於 一九七五年 十二月 到 了 美國 。 李國瑞 的 尊翁 李東園 , 歷任 國民黨 要職 , 全家 一九四八年 到 台灣 後 住在 台中 , 那時 李國瑞 十三 歲 , 但 李 父 五十七 歲 時 英年 早逝 。 李國瑞 不 願 靠 父親 的 餘蔭 , 因為 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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