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48,495 in text YL201735371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一點 也 不 好玩 。 如果 不 好玩 , 沒有 樂趣 , 幹嘛 要 繼續 做 這 種 事 呢 ? 打 人 或 被 打 , 都 沒有 什麼 英勇 的 , 生活 中 的 真實 是 如此 , 並 沒有 想像 中 那 種 打架 打 個 輸贏 的 豪氣 。 當 我們 動手 時 , 通常 早 知道 誰 輸 誰 贏 了 , 如果 雙方 勢均力敵 , 不 曉得 會 是 誰 打 人 誰 被 打 , 反而 不 太 容易 打 得 起來 。 這 就 是 為什麼 我 堅持 「 沒有 打架 , 只有 打 人 和 被 打 」 的 原因 。 打 人 的 時候 , 很 容易 覺得 自己 英勇 得很 , 還可以 把 各 種 不 如意 發洩出來 , 是 滿 有 吸引力 的 。 但 如果 立場 倒過來 , 換成 被 打 , 那 就 不 好玩 了 。 不 只 是 被 打 的 時候 不 好玩 , 甚至 就 連 打 人 這 件 事 也 變 得 不 好玩 了 。 最 愛 打 人 的 , 是 那 種 沒有 被 打 過 的 。 他們 還 沒有 機會 了 解打 人 時 對方 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