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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說 : “ 1月 20日 簽署 了 《 穿 鼻 條約 》 。 ” 美國人 馬士 ( H .
 
B .
 
__UNDEF__ Morse ) 在 其 1910年 所 著 《 中華 帝國 對 外 關係史 》 (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 ) 第一 卷 中 , 在 ?述 義律 的 公告 時 , 亦 使用 “義律 和 琦善 簽訂 協定 ( 1月 20日 ) , 割讓 香港 ” 作為 標題 。 受 他們 的 影響 , 後來 有些 學者 將 義律 的 公告 稱為 《 穿 鼻 草約 》 或 《 穿鼻 條約 》 , 認為 1841年 1月 簽署 過 割讓 香港島 的 條約 。 但 事實 上 , 到 1月 26日 英軍 佔領 香港島 為止 , 中 英 雙方 並 未 簽署 過 任何 條約 。 此後 , 義律 和 琦善 關於 香港島 的 交涉 仍 在 繼續 進行 。 義律 和 琦善 舉行 過 兩 次 會談 。 一 次 在 1841年 1月 27日 , 即 英軍 佔領 香港島 後 的 第二 天 , 地點 是 珠江 口 內 的 獅子洋 蓮 花山 。 一 次 在 2月 10日 , 地點 是 蛇頭灣 。 兩 次 會談 皆 無 結果 。 英國 學者 安德葛 ( G . B . Endacott ) 在 《 香港史 》 ( A History of Hong Kong ) 一 書 中 曾 指出 : 所謂 《 川鼻 草約 》 , “ 事實 上 從未 簽訂 ”。 1841年 4月 英國 政府 收到 《 給 女王 陛下 臣民 的 通知 》 後 , 引起 強烈 反響 。 英商 紛紛 認為 義律 勒索 得 太少 。 4月 12日 , 倫敦 39 名 商人 致函 外交 大臣 巴麥尊 , 抱怨 “ 這 次 遠征 的 所有 目標 都 不 必要 地 被 犧牲掉 了 ”。 4月 16日 , 利物浦 “ 東印度 和 中國 聯合 協會” 等 48 家 團體 和 公司 也 聯名 致函 巴麥尊 , 要求 “ 不要 批准 義律 的 初步 安排 ” 。 5月 3日 , 巴麥尊 通知 義律 說 , 英國 政府 不 贊成 他 與 中國 欽差 大臣 會談 的 方式 , 同時 宣佈 撤銷 他 擔任 的 駐華 全權 使臣 兼 商務 監督 職務 。 5月 14日 , 巴麥尊 又 就 割讓 香港 問題 , 寫信 批評 義律 說 : “ 本 國 報紙 刊載 的 你 對 英國 在 華臣民 所 發 的 告示 , 宣佈 香港島 永遠 併入 英國 版圖 。 我 必須 對 你 指出 : 除非 是 通過 君主 批准 的 正式 條約 , 不能 將 屬於 該 君主 的 任何 一 部分 領土 割讓 並 轉交給 另 一 位 君主 。 同時 , 任何 臣民 無 權 割讓 其 君主 的 任何 一 部分 領土 。 因此 , 即使 與 琦善 達成 了 割讓 香港 的 協議 , 並 正式 簽署 了 條約 , 在 中國 皇帝 批准 之前 , 該 協議 並 無 任何 價值 和 效力 。 你 和 琦善 之間 不 像 簽署 了 割讓 香港 的 正式 條約 , 而且 無論如何 可以 肯定 , 在 你 發佈 告示 時 , 即使 有 了 琦善 簽署 的 條約 , 它 也 是 未 經 皇帝 批准 的 。 所以 , 你 發佈 告 全然 是 為時 過早 。 ”簡 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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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南京 條約 》 與 正式 割讓 香港 1841年 4月 30日 , 英國 內閣 決定 停止 廣東 談判 、 擴大 侵略 戰爭 , 並 委派 璞鼎查 ( Henry Pottinger ) 取代 義律 任 駐華 全權 使臣 兼 商務 監督 。 5月 31日 , 外交 大臣 巴麥尊 在 給 璞鼎查 的 訓令 中 , 明確 地 提出 了 對 中國 的 各 項 無理 要求 , 並且 指出 , 只有 中國 的 全權 代表 無條件 地 接受 英國 的 一切 要求 , 才 能 停止 軍事 行動 。 巴麥尊 在 很 長 時間 內 一直 主張 割佔 舟山 , 對 割佔 香港島 不 感興趣 , 但 在 這 次 的 指令 中 改變 了 態度 。 他 寫道 : “ 據說 該 島 在 許多 方面 很 有 條件 成為 我們 對 華 貿易 的 一 個 相當 重要 的 貿易站” , “ 您 不得 同意 放棄 那 個 島嶼 ” 。 1841年 8月 20日 , 璞鼎 查 乘船 抵達 香港 。 次日 , 他親率 37 艘 艦船 和 3,500 名 士兵 , 北上 進行 新 的 軍事 侵略 。 他們 強行 佔領 了 廈門 , 再度 佔領 定海 , 並 侵佔 了 鎮海 、 寧波 。 10月 30日 , 璞鼎查 寫信 給 巴麥尊 , 宣稱 : “ 或者 北京 當局 投降 , 或者 沿海 省份 將 處於 我們 的 支配 之下 ” , 可以 “ 由 英國 女王 宣佈 中國 沿海 哪些 港口 或 哪些 地區 將 併入 女王 陛下 的 版圖 之內 ” 。 在 璞鼎 查率軍 侵犯 閩浙 地區 期間 , 英國 內閣 更迭 , 托利黨 上台 執政 , 但 新 政府 的 對 華 政策 沒有 實質性 的 改變 。 新任 外交 大臣 亞伯丁 ( Aberdeen ) 在 給 璞鼎查 的 信 中 , 宣佈 授予 他 更 大 的 “ 自由 決斷權 ” 。 1842年 6月 , 從 印度 派來 的 英國 增援 船隻 百餘 艘 、 陸軍 士兵 萬餘 人 陸續 抵達 中國 。璞鼎查 再次 北上 , 指揮 英軍 進犯 長江 , 企圖 攻佔 南京 , 控制 長江 、 運河 兩 大 水道 , 切斷 漕運 , 逼迫 清朝 當局 投降 。 英軍 攻佔 上海 後 , 攻下 長江 與 運河 交匯處 的 重要 城市 鎮江 , 接 ?
 
長驅 西進 , 於 8月 4日 兵臨 南京城 下 。 由於 清軍 多數 將領 腐敗 , 武器 裝備 落後 , 無法 抵禦 英軍 的 進攻 , 在 軍事 上 節節 失利 , 道光 皇帝 最終 決定 妥協 投降 。 當 雙方 還 在 長江 沿岸 交戰 時 , 他 就 密令 欽差 大臣 耆英 、 伊里布 , 按照 璞鼎查 提出 的 要求 , 與 英方 討論議 和 問題 。 早 在 英軍 攻佔 鎮江 之前 , 道光 皇帝 在 給 耆英 的 密諭 中 , 已 表示 可以 “ 將 香港 一 處 , 賞給 爾 ( 英 ) 國 堆積 貨物 ” 。 因而 , 清朝 有關 官員 在 接到 璞鼎查 第二 章 ?
 
英國 佔領 香港 地區 的 條約 條款 後 , 對 割讓 香港 並 無 半點 猶豫。 8月 15日 , 耆英 、 伊里布 、 牛鑒 在 提交 英方 的 條款 中 寫道 : “ 香港 地方業 經 英國 蓋造 房屋 , 應 准 寄居 。 ” 1842年 8月 29日 , 耆英 、 伊里布 來到 英國 軍艦 “皋華麗 ”號 ( Cornwallis ) , 同璞 鼎查 簽訂 了 中國 近代史 上 第一 個 不 平等 條約 ─ 《 南京 條約 》 。 該 條約 第3 款 寫道 : “ 因 大英 商船 遠路 涉洋 , 往往 有 損壞 須 修補 者 , 自應 給予 沿海 一 處 , 以便 修船 及 存守所 用 物料 。 今 大皇帝 准將 香港 一 島 給予 大 英國 君主 暨 嗣後 世襲 主位 者 常 遠 據 守 主掌 , 任便 立法 治理 。 ” 在 英國 軍艦 和 大炮 的 威脅 下 , 通過 《 南京 條約 》 , 香港島 被 正式 割讓給 了 英國 。 第二 節 ?
 
割佔 九龍 自然 環境 與 歷史 沿革 九龍半島 位於 獅子山 和 筆架山 以南 , 範圍 包括 目前 香港 地區 的 九龍 和 新九龍 。半島 境 內 丘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