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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53,611 in text YL2017465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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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surance ( Asia ) Limited 亦 被 收歸 AXA 旗下 , 轉名為 AXA General 厚生利群 : 香港 保險史 ( 1841 -???8 ) Insurance China Limited , 延續 了 瑞士 豐泰 原有 在 上海 的 財產險 業務 的 中國夢 。 經過 多 番 錯綜複雜 的 合併 收購 和 業務 分拆 , 隨 ?
母公司 股權 的 變更 , 在 香港 的 瑞士 豐泰 保險 亦 正式 成為 歷史 名詞 。 我 加入 保險界 不知不覺 已經 40 載 , 亦 見證 了 不少 公司 的 併購 , 除了 AXA 收購 上海 豐泰 保險 那 一 次 之外 , 我 有幸 親身 見證 瑞士 豐泰 在 香港 的 變化 , 回想 每 次 併購 時 面對 的 種種 挑戰 , 真的 感觸 良多 。 有鑑於此 , 政府 進一步 加強 對 保險業 的 監管 , 以 推動 香港 保險業 與 國際 水準 接軌 , 並 保障 投保 客戶 應 有 的 權益 。 1990年 7月 , 香港 政府 將 原來 由 註冊 總署 管轄 的 保險業 監理處 擴大 規模 , 轉為 一 獨立 部門 , 成為 金融科 轄下 的 保險業 監理處 。 1992年 4月 , 保險業 監理處 通知 所有 獲准 在 香港 或 從 香港 經營 人壽 保險 業務 的 海外 認可 保險 公司 , 若 他們 要 在 香港 進行 業務 , 必須 在 香港 設立 辦事處 , 其 最 低 規模 包括 : 必須 委任出 一 位 行政 總裁 , 直接 負責 該 公司 在 香港 的 業務 ; 這些 保險 公司 必須 在 香港 設立 及 保持 一 個 投保人 服務 中心 , 直接 處理 香港 的 投保人 事務 ; 在 香港 保持 一 個 香港 投保人 登記冊 及 其他 輔助 記錄 , 以便 隨時 可以 找出 該 公司 對 投保人 的 承諾 。 1992年 5月 , 保險業 監理處 進一步 向 香港 所有 人壽 保險 公司 發出 指引 , 申明 要 訂明 精算師 在 壽險 公司 內 的 職責 , 以及 壽險 公司 與 委聘 精算師 的 關係 , 以 加強 對 人壽 保險 公司 的 監管 , 促進 該 等 公司 營運 的 健康 程度 , 從而 保障 投保人 的 利益 。 1994年 1月 , 《 僱員 賠償 條例 ( 修訂 ) 法案 》 生效 實施 , 大幅 提高 法定 賠償額 。 1995年 , 《 保險 公司 ( 修訂 ) ( 第二 號 ) 條例 》 生效 實施 , 要求 一般 保險 公司 有 足夠 的 本地 資產 照應 業務 上 的 債務 責任 , 同時 要求 人壽 保險 公司 提高 其 償債 能力 。 1995 至 1996年 間 曾經 發生 一 段 有關 監管 中介人 佣金 的 插曲 。 當時 法定 汽車 保險 及 僱員 補償 保險 的 市場 競爭 非常 劇烈 , 不少 保險 公司 為 了 增加 市場 佔有率 , 爭相 提高 給予 中介人 的 佣金 , 部分 保險 公司 為 了 維持 盈利 , 提出 將 中介人 可 得 的 佣金 上限 定 於 15% , 保險業 監理處 認為 此 舉 有助 控制 “ 佣金 戰” , 故此 決定 採取 行政 措施 , 於 1996年 1月 發出 指引 , 要求 所有 經營 兩 種 法定 保險 的 承保商 簽署 承諾書 , 同意 將 有關 佣金 上限 定於 15% 。 此 舉 得到 不少 保險 公司 支持 , 簽署 市場 協約 並 同意 在 1996年 2月 5日 開始 將 佣金 上限 定於 保險 市場 的 轉型 與 保險業 的 創新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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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?15% 。 與 此 同時 中介人 卻 持 不同 意見 , 當中 反對 聲音 最 大 的 是 香港 保險 中介人 商會 , 該 會 認為 此 舉 違反 了 自由 市場 原則 , 統一 佣金 上限 形同 統一 定價 , 會 令 小型 保險 公司 更 快 被 淘汰 , 最終 只有 大型 保險 公司 得益 。 在 沒有 充分 諮詢 中介人 的 情況 下 , 當局 不 應 倉促 推出 有關 行政 指令 , 況且 即使 保險 公司 簽署 了 市場 協約 將 佣金 上限 定於 15% , 但 不少 保險 公司 亦 透過 其他 途徑 補貼 中介人 減少 了 的 佣金 收入 , 如 津貼 行政 費用 等等 。 經過 多 番 商議 和 書信 往還 後 , 保險業 監理處 最後 於 1996年 10月 把 有關 承諾書 退還 予 簽署 的 保險 公司 , 市場 亦 回復 過去 的 競爭 環境 。 厚生利群 : 香港 保險史 ( 1841 - ?
??8 ) 人壽 保險 市場 : 產品 、 服務 及 銷售 渠道 的 創新 這 一 時期 , 保險業 加強 了 對 人壽 保險 市場 的 開發 , 特別 是 通過 保險 創新 , 包括 開發 新 的 保險 品種 和 擴大 保險 服務 範圍 , 通過 向 保戶 提供 全方位 的 保險 保障 服務 來 滿足 消費者 日漸 提高 的 整體 服務 素質 要求 。 正 如 有 學者 指出 : “ 香港 地區 保險 市場 的 競爭 也 是 最為 激烈 的 。 而且 , 保險 企業 面對 的 不僅 是 保險業 內 的 壓力 , 來自 保險 業界 以外 的 強大 競爭 對手 ─ 銀行 兼營 保險 的 壓力 更為 沉重 , 再 加上 通貨膨脹 和 嚴格 的 保險業 監管 的 壓力 , 迫使 保險 企業 不得不 進行 保險 的 創新 。 ” 保險 公司 推出 一 系列 新 的 人壽 保險 險種 , 主要 包括 三 類 : (1) 儲蓄性 人壽 保險 這 是 一 類 兼具 壽險 保障 的 靈活 儲蓄 計劃 , 通過 定期 的 儲蓄 投資 , 即使 不幸 遭遇 意外 , 被保險人 不僅 可以 獲得 全數 保險 金額 , 還可以 得到 投資 收益 。 1980年代 末 , 友邦 、 宏利 、 國 ?
都 先後 推出 了 一 種 名為 “ 末期 危疾 保險” 的 險種 。 該 保險 的 特色 是 : 以往 的 人壽 保險 , 一般 都 要 等 投保人 去世 後 才 能 領取 保險 金額 , 而 這 一 險種 則 允許 投保人 在 患上 重大 疾病 時 可以 利用 這 筆 錢 進行 治療 , 或 改善 家居 以 享受 人生 的 最後 時光 。 這 一 險種 最初 只 包括 五 種 危疾 , 即 癌病 ( cancer ) 、 中風 ( stroke ) 、 心臟病 ( heart attack ) 、 冠狀動脈 迴接 手術 / 冠狀動脈 搭 橋 手術 ( coronary artery by-pass surgery ) 和 腎衰竭 ( kidney failure ) , 其後 發展到 35 至 40多 種 疾病 的 保險 。 此外 , 友邦 推出 的 “ 終身 人壽 保險” , 打破 以往 只 派 中期息 的 慣例 , 每 五 年 派發 一 次 定期 紅利 ; 宏利 、 國? 推出 的 儲蓄性 保險 計劃 還 根據 每 年 的 通脹率 增加 保額 , 以 抗衡 通貨膨脹 。 此外 , 保險 公司 還 推出 一 種 形式 類似 銀行 “ 零 存整 取” 的 保單 , 若 按時 供款 至 計劃 期滿 , 不但 可 保證 本金 奉還 , 還 可 獲得 理想 的 投資 回報 , 並 同時 享有 壽險 保障 。 (2) 一 籃子 綜合 保險 在 各 大小 保險 公司 推出 的 芸芸 新 險種 中 , 比較 具有 特色 的 是 一 種 綜合 保障 計劃 , 保障期 保險 市場 的 轉型 與 保險業 的 創新 ?? 45 ?? 45 長達 十 年 , 只 須 繳交 一 份 保費 , 便 可 同時 獲享 壽險 、 危疾 、 意外 保障 及 免 繳 保費 權益 , 期滿 後 可 繼續 續保 。 1990年代 初 , 國 ?
保險 推出 的 名為 “摯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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