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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53,805 in text YL2017470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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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必須 有 多於 一 個 政黨 彼此 競爭 , 落敗 者 不得 以 強力 或 非法 的 手段 阻撓 勝選 的 政黨 上任 ; 反過來說 , 只要 反對黨 不 使用 武力 挑戰 執政 者 , 執政 者 無 權 限制 反對黨 的 政治 活動 。 ( 許國賢 , 1997 , 頁 56 ) 第七 章 是非 曲直 : 仁禮 共成 的 價值觀 這 個 定義 規定 了 敗選 的 政黨 不能 以 強力 阻撓 勝選 政黨 上任 。 泰國 亂局 的 成因 , 恰恰 是 敵對 的 兩 個 勢力 都 沒有 遵守 這 個 原則 。 因此 , 民主制 的 支持 者 會 反駁 說 , 用 泰國 的 例子 來 反對 民主 , 是 不能 成立 的 。 這 個 反駁 對 不 對 呢 ? 我 認為 是 對 的 。 不過 我 同時 認為 , 我 也 沒有 錯 。 此 話 何 解 ? 且 容 我 細細 道來 。 當 我 說 , 我 對 民主 有 保留 的 時候 , 我 並 不 是 要 反對 民主 。 我 和 大部分 民主 支持 者 間 的 差異 , 並 不 是 支持 民主 和 反對 民主 之間 的 差異 , 而是 比較 全面 地 支持 民主 和 不 那麼 全面 地 支持 民主 的 差異 。 而 當 我 說 我 對 民主 有 保留 的 時候 , 我 同時 有 兩 層 意思 : 第一 層 意思 說 的 是 , 民主 不能夠 解決 社會 長治久安 的 問題 , 我們 還 需要 加入 一些 民主 以外 的 價值 ; 第二 層 意思 是 , 民主 本來 已經 不 夠 用 了 , 今日 偏 又 有 許多 人 誤以為 民主 等於 民主 制度 。 這樣一來 , 民主 就 變 得 超級 不 夠 用 甚或 有害 了 。 要 解決 這 個 問題 , 我們 必須 加入 文化 因素 來 配合 。 關於 第一 層 意思 , 我們 容 後 再 談 , 現在 我們 只 講 第二 層 。 「 制度 」 一 詞 , 今人 有 些 用 得 非常 寬鬆 , 幾乎 把 社會 上 一切 有形 無形 的 成規 都 包括 在 內 。 這樣 , 「 制度 」 和 「 文化 」 就 成為 同義詞 了 。 但是 , 在 一 個 比較 狹窄 的 意義 上 說 , 「 制度 」 偏於 指稱 那些 因 訂立 規章 程序 而 有的 社會 成規 ; 而 「 文化 」 則 偏於 指稱 那些 來自 群體 品質 習慣 的 社會 成規 。 明白 這 個 分別 , 事情 就 很 明白 了 。 當斯 對 民主 的 定義 , 並 不單單 牽涉到 民主 的 制度 , 同時 也 牽涉到 民主 的 文化 。 落選 政黨 不能 以 強力 阻撓 政府 上任 , 否則 這 個 社會 就 不能 稱為 「 民主 社會 」 。 對 。 但是 , 所謂 「 落選 政黨 不能 以 強力 阻撓 政府 上任 」 這 顯魅 與 和樂 — — 對 生命 意義 的 逆流 探索 樣 的 成規 , 究竟 是 一 個 制度 上 的 規定 , 還 是 一 個 文化 的 質素 ? 不論 我們 平日 有否 注意 , 答案 是 很 清楚 的 : 那 是 一 個 文化 的 質素 , 雖然 它 未嘗 不可以 同時 是 一 個 制度 上 的 規定 。 當 社會 成員 不 具備 相應 的 品質 之 時 , 我們 是 不能 透過 制訂 規章 來 阻止 落選 勢力 使用 強力 的 。 他們 之所以 使用 強力 , 是 因為 他們 擁有 這樣 的 力量 。 要 擁有 力量 的 人 自發 克制 力量 的 使用 , 別 無 他法 , 只有 讓 這些 人 擁有 自願 克制 的 品質 。 這 又 一 次 觸及 儒禮 的 基本 精神 — 節 。 說起來 , 這 並 不 是 民主 獨有 的 問題 。 所有 制度 都 有 一定 的 規條 , 如果 社會 成員 不 具備 遵守 規條 的 條件 , 任何 規條 都 不能 發揮 其 應 有 的 效用 。 這 一 點 , 我們 在 本 書 第五 章 談婚制 的 時候 已經 提 過 ,茲不 贅 。 今人 許多 人 以為 , 中國 社會 建設 首重 制度 的 建設 。 從 上面 的 分析 看來 , 這 個 觀點 要麼 是 不 準確 的 , 要麼 是 根本 地 錯誤 的 。 如果 一切 制度 的 確立 都 要 依賴 文化 質素 的 培養 方 能 完成 , 那麼 中國 社會 建設 就 當 首重 文化 建設 。 放諸 其他 社會 , 其 理 亦 同 。 而 這 亦 正 是 禮治 的 精義 所在 。 接下來 , 說 制度 。 儒家 向來 有 民貴 的 主張 。 基於 這 個 主張 ,盛 於 大半 個 世紀 之前 的 港 台 新儒家 認為 , 儒家 可以 開出 民主 ( 牟宗三 先生語 ) 。 在 我 看來 , 開出 民主 是 沒有 問題 的 。 問題 是 , 我們 真 想 開出 民主 嗎 ? 若要 , 是 想 開出 怎樣 的 民主 ? 讓 我們 由 美國 總統 林肯 的 名句 — 民治 、 民享 、 民有 說起 。 民享 、 民有 都 沒有 問題 , 有 問題 的 是 民治 。 儒家 向來 的 理想 是 賢治 。 對於 民治 , 儒家 向來 多 有 疑慮 。 孔子 說 : 「 眾 惡 之 , 必 察 焉 ; 眾 好 之 , 必 察 焉 。 」 ( 《 論語 . 衛靈公 》 ) 孟子 說 : 「 左右 皆 曰 賢 , 未 可 也 ; 諸 大夫 皆 曰 賢 , 未 可 也 ; 國人 皆 曰 賢 , 然後 察 之 ; 見 賢 焉 , 然後 用 之 。 」 ( 《 孟子 . 第七 章 是非曲直 : 仁禮 共成 的 價值觀 梁惠王 下 》 ) 兩 段 引文 的 意思 都 很 清楚 : 不 是 不要 參考 民意 , 但 民意 不 是 決策 的 最終 基礎 , 也 不 是 用人 的 最終 基礎 。 荀子 說 得 更 直截了當 : 「 少事長 , 賤事 貴 , 不肖 事賢 , 是 天下 之 通義 也 。 有 人 也 , 埶 不 在 人 上 , 而 羞為人下 , 是 姦 人 之 心 也 。 」 ( 《 荀子 . 仲尼 》 ) 治國 是 一 門 極其 複雜 的 技藝 。 要求 治國 者 有 治國 所 需 的 質素 , 可以 說 是 天下 間 最 理所當然 的 事情 。 而 這 也 是 賢治 最 直截了當 的 理據 。 這 就 像 你 的 家電 壞 了 , 只 能 請 合格 的 技師 修理 一樣 。 你 當然 可以 考慮 哪 個 技師 受 歡迎 些 , 但 前提 依然 是 : 他 必須 是 個 合格 的 技師 。 賢治 與 民主 的 關係 , 也 可 作 如是 觀 。 你 多半 會 問 : 「 誰 該 來 決定 誰 是 賢者 ? 」 我 的 回應 是 一 個 反問 : 「 誰 該 來 決定 誰 是 合格 的 技師 ? 」 可 不 是 ? 誰 來 決定 誰 是 合格 技師 呢 ? 最 合理 的 答案 當然 是 : 由 懂 電工 的 人 來 決定 。 那麼 , 同理 , 該 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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