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53,814 in text YL2017470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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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定 現在 有 一 個 小偷 在 店 裏 盜竊 , 店主 發現 了 , 嘗試 追捕 他 , 那 你 該 幫 誰 ? 應用 扶助 弱勢 的 原則 , 答案 就 會 是 這樣 : 如果 店主 抓 不 著 小偷 就 幫 店主 , 店主 抓著 小偷 就 幫 小偷 ! 可 不 是 嗎 ? 當 店主 鬥不過 小偷 時 , 店主 當然 就 是 弱勢 ; 反過來說 , 到 小偷 鬥不過 店主 , 弱勢 的 當然 就 是 小偷 。 讓 我們 回到 權力 的 題目 , 從 權力 的 本質 看看 多元 平權 主義 的 偏差 。 權力 的 本質 , 就 是 使 別人 順從 自己 的 能力 。 這 種 力量 有 很多 不同 的 來源 。 比方說 , 你 很 得 人 喜歡 , 所以 人家 都 很 樂意 幫忙 你 , 這 是 一 種 權力 。 又 或者 , 你 的 個子 大 , 氣力 大 , 脾氣 差 , 大家 怯於 你 的 武力 , 時常 向 你 屈服 , 這 也 是 一 種 權力 。 兩 者 都 是 權力 , 但 在 道德 價值 上 卻 有 天淵之別 。 所以 奈約瑟 ( J . Nye , 中譯本 稱 「 約瑟夫 .奈 」 ) 一再 向 美國 進言 , 要 善用 軟 力量 , 而 克制 第八 章 義不容辭 : 禮施 均 遍 的 公義觀 硬 力量 的 使用 , 即 是 此 理 。 ( 約瑟夫 . 奈,2005 ) 所以 我 認為 多元 平權 主義 者 有 一 個 詞 說 得 很 好 , 就是 所謂 的 「 霸權 」 。 這 和 孟子 所 說 的 霸道 , 至少 在 詞義 上 是 相同 的 。 孟子 說 : 「 以 力 假 仁 者 霸 , 霸 必 有 大國 , 以 德行 仁 者 王 ,王 不 待 大 。 」 ( 《 孟子 . 公孫 丑上 》 ) 多元 平權 主義 的 偏見 是 , 一切 既定 的 道德 都 是 霸權 , 而 王道 是 沒有 的 。 而 這 顯然 是 不 公平 的 。 有 些 道德 觀念 , 像 禁止 強姦 , 像 要求 父母 要 保護 子 的 安全 , 存在 了 幾千 年 , 左 看 右 看 都 看 不 出 有 任何 霸權 的 影子 。 一 個 理論 總是 有 破 有立 。 從 破 的 角度 看 , 多元 平權 主義 顛覆 了 社會 上 既有 的 道德 和 知識 。 我們 說 , 這 個 破 的 工作 做 得 太 徹底 , 欠缺 了 應 有 的 高度 選擇性 。 那麼 從立 的 方面 看 又 如何 ? 從 立 的 方面 看 , 他們 也 維護 社會 公義 , 而 公義 的 內容 , 主要 就是 多元 、 寬容 、 平權 。 我們 接下來 就 檢視 一下 這些 主張 。 先 說 公義 。 以 公義 為 首要 的 社會 價值 , 如 上文 分析 過 的 , 本來 就 有 使 人 難於 和解 的 問題 。 在 多元 平權 主義 裏 也 有 同 一樣 的 問題 , 而且 問題 比 其他 理論 ( 如 個體 自由 主義 ) 更 嚴重 。 原因 是 其他 的 理論 至少 還 尊重 理性 , 所以 在 人 與 人 之間 有 分歧 之 時 , 我們 至少 還可以 進行 理性 的 討論 , 討論 能否 有 實質 而 建設性 的 成果 是 另 一 個 問題 。 可是 按 多元 平權論 者 , 連 理性 都 是 霸權 , 於是 在 分歧 之 時 , 我們 連 理性 討論 的 可能性 都 沒有 了 。 剩下來 的 , 就 只有 抗爭 一 途 。 我 不 是 說 過 嗎 ? 我 所 認識 的 多元 平權 主義 者 , 都 是 永 不 言 倦 的 抗爭 者 。 這 不 是 偶然 的 現象 , 而是 多元 平權 主義 裏 的 內置 程式 使然 。 多元 平權 主義 使 人 難於 求和 , 也 使 人 難於 求 真 。 假定 在 人類 歷史 上 有 一 次 , 自 天地 初 開到 天地 末了 就 那麼 一 次 , 多元 平權論 顯魅 與 和樂 — — 對 生命 意義 的 逆流 探索 者 錯 了 , 你 猜 我們 能 發現 嗎 ? 那 得 看 這 個 「 我們 」 是 誰 了 。 要是 「 我們 」 的 意思 是 把 多元 平權論 者 也 包括 在 內 的話 , 答案 就 是 永 不可能 。 設想 有 人 發現 了 多元 平權 主義 者 的 錯誤 並 將 之 提出來 , 多元 平權 主義 者 當然 會 抗議 。 這些 抗議 可能 是 和平 的 , 可能 是 不 怎麼 和平 的 ; 可能 是 理性 的 ( 這 個 機會 不 很 大 , 因為 他們 本來 就 不 相信 理性 ) , 可能 是 不 怎樣 理性 的 , 總之 任 你 想像 這些 抗議 的 特徵 , 最終 結果 不外乎 三 個 : 第一 , 反對 多元 平權 的 人 敗陣 了 ; 第二 , 兩 個 陣營 僵持不下 , 永恒 地 各 持 己見 ; 第三 , 反對 多元 平權 主義 的 人 ( 不管 用 甚麼 方法 、 在 何 種 意義 下 ) 勝出 了 。 要是 出來 的 結果 是 第一二 個 的話 , 我們 當然 沒有 發現 真理 。 要是 出來 的 結果 是 第三 個 , 接下來 的 事情 可 好玩 得 很了 。 平權 主義 者 會 說 : 因為 所有 的 不 平等 權力 都 是 邪惡 的 , 現在 , 你 用 某某 方法 ( 甚麼 方法 都 無所謂 ) 擊潰 我們 的 抗爭 , 這 恰恰 證明 你 是 壓逼 人 的 強者 。 換言之 , 你 就 是 邪惡 的 。 因此 你 依然 錯誤 的 。 接下來 , 說 多元 。 信不信 由 你 , 對於 價值 的 多元 , 儒家 基本 上 是 認同 的 。 同樣 是 直報 , 每 個 人 就 有 不同 的 直報 的 責任 。 旁人 舉報 罪行 不錯 是 直 報律 的 實踐 , 但 這 並 不 代表 孩子 有 舉報 父親 的 義務 ; 同理 , 職稱律 直指人 在 不同 的 崗位 有 不同 的 角色 要求 , 不能 把 一 個 劃一 的 要求 套 在 天下人 頭 上 。 這些 都 是 價值 的 多元性 。 但是 , 承認 價值 是 多元 的 , 不 等於 承認 多元 本身 即 是 價值 。 好 的 東西 彼此 不同 , 不 等於 說 不同 本身 就 是 好處 。 不同 是 中性 的 , 正 如 相同 是 中性 的 。 應該 相同 的 時候 , 相同 就 是 好 的 ; 不 應 相同 的 時候 , 不同 就 是 好 的 。 應該 相同 或是 不同 , 自有 道理 可 講 , 不能 說 不同 就 比 相同 好 。 在 馬路 上 , 所有 綠燈 都 表示 通行 , 所有 紅燈 都 表示 要 停車 。 我們 不會 說 : 這 太 一 元 了 , 讓 我們 引入 第八 章 義不容辭 : 禮施 均 遍 的 公義觀 多元 燈號制 , 每 個 街口 都 應 有 不同 的 燈號 。 每 論 何時 何 地 , 強姦 都 是 邪惡 的 。 我們 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