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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53,829 in text YL201747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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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 婦女 充任 妓女 。 ︽ 華字日報 ︾ ︵ 一九○九年 三月 九日 ︶ 有 如下 的 報導 : 近日 日本 神戶 捕差 拘獲 誘拐犯 四 名 , 去歲 九月 五日 拐出 日 婦 兩 名 到 港 , 發賣 充當 醜業 。 婦 每 名 沽 日本 銀 三百五十 元 , 至 十月 又 再 拐 兩 名 到 港 , 每 ( 名 ) 沽 四 、 五十 元 。 詎中 一五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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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五一 有 一 日 婦 致函 回國 , 告訴 其 父母 後 , 即 往 報捕房 , 將 該 拐犯 拘獲 。 以上 數 宗 拐賣 婦女 案件 , 其實 並非 當時 香港 社會 甚麼 ﹁ 駭人聽聞 ﹂ 的 ﹁ 個別 事件 ﹂ , 而是 屬於 常常 發生 , 屢見不鮮 的 , 就 像 今天 社會 經常 發生 的 交通 意外 一樣 , 不會 令 人 覺得 有 甚麼 大不了 。 在 ︽ 我 的 一 個 世紀 ︾ 一 書 中 , 已經 年 近 百 歲 的 作者 董竹君 ︵ 一九九七年 ︶ 在 介紹 自己 的 非凡 經歷 時 , 對於 年 僅 十三 歲 時 被 ﹁ 拐子佬 ﹂ 拐騙 , 賣到 上海 青樓 充當 歌女 , 然後 以 賣唱 為生 的 遭遇 最為 難忘 。 至於 令 她 成功 跳出 火坑 的 核心 , 則 是 因為 她 結識 一 位 對 她 傾慕 不已 的 革命黨人 。 正 是 因為 可以 脫離 火坑 , 董竹君 不但 成為 了 督軍 夫人 , 擁有 美好 婚姻 與 家庭 , 有 機會 赴 日 留學 , 日後 更 成為 上海 錦江 飯店 的 女 老闆 , 甚至 在 上 世紀 的 七 、 八十年代 連任 七 屆 全 國 政協 委員 , 成為 了 女權 運動 的 先驅 , 令 讓 其 人生 增添 了 不少 迷人 色彩 。 然而 , 在 現實 生活 中 ─ 尤其 是 在 那 個 重男輕女 並且 缺乏 有效 保護 婦孺 制度 的 環境 下 , 很多 無辜 婦女 其實 一直 均 暴露 於 ﹁ 拐子佬 ﹂ 的 魔爪 之下 。 就算 他們 拐賣 婦女 的 行為 被 發現 或 捉拿 了 , 所 受 的 懲處 亦 未必 像 今天 社會 般 嚴苛 。 表 2.7 摘 自 可兒 弘明 ︵ 一九八九:一一四—一一五 ︶ ︽ ﹁ 豬花 ﹂ : 被 販賣 海外 的 婦女 ︾ 一 書 中 臚列 的 有關 拐賣 婦女 及 兒童案 之 重要 數據 一五二 ?一五三 表 2.7:1868 至 1890年 有關 拐賣 婦女 及 兒童 的 法庭 案件 年份 法院 審理 的 誘惑 、 拐賣 婦女 和 兒童案 最高法院 審理 的 誘帶 婦女案 案件 宗數 罪犯 人數 入罪 人數 案件 宗數 罪犯 人數 入罪 人數 資料 來源 : 可兒 弘明 , 1989:114 - 115 一五二 ?
一五三 ︵ 一八六八 至 一八九○年 ︶ 。 從 這 個 數據 中 , 我們 可 清楚 地 看到 , 那些 無日 無 之 的 拐賣 婦女 案件 , 基本 上 呈現 了 如下 數 項 特點 : ︵一︶ 案情 較 輕 ︵ 在 法院 審理 ︶ 的 ﹁ 以 誘惑 、 暴力 及 威嚇 手段 誘拐 、 盜賣 婦女 和 兒童 案件 ﹂ , 最少 平均 每 月 達 一 、 二 宗 , 一八八七 至 一八八九年 的 拐帶 案件 , 每 月 平均 更 曾 多達 八 至 九 宗 ; 案情 嚴重 ︵ 在 最高法院 審理 ︶ 的 ﹁ 誘拐 案件 ﹂ , 曾 有 數 年 平均 每 月 約 有 一 宗 左右 ; ︵二︶ 在 法院 審理 的 案件 , 入罪 ︵ 被 判 罪名 成立 ︶ 率 極 低 。 舉例 說 , 在 一八八○ 及 一八八一年 間 , 分別 有 一百零七 及 一百零三 人 被 捕 , 但 卻 分別 只有 七 及 三 人 被 控 罪名 成立 , 入罪率 令 人 失望 ; 在 最高法院 審理 的 案件 , 入罪率 明顯 較 高 , 很多 案件 的 入罪率 達 百分百 ; ︵三︶ 被 捕 及 被 控上 法院 的 誘拐 案件 已 這麼多 了 , 不 被 發現 , 逃之夭夭 的 , 相信 更多 , 因而 可以 間接 說明 當時 的 拐賣 婦女 和 兒童 極為 猖獗 。 導致 以上 那些 拐賣 婦女 不法 行為 無法 抑止 、 無日 無 之 的 表面 及 直接 原因 , 顯然 是 香港 及 海外 地區 華人 人口 結構 失調 , 男女 比例 相差 巨大 ︵ Cheng Hirata , 1979 ︶ 。 至於 深層次 的 因素 , 則 是 第一 次 鴉片 戰爭 後 滿清 國力 急 跌 、 民生 凋敝 , 因而 觸發起 一 波 接 一 波 的 華人 漂洋 海外 謀生 浪潮 ︵ 王賡武 , 二○○二︶ 。 與 早期 那些 來 港 謀生 的 人口 一樣 , 那些 漂洋過海 的 華工 , 同樣 屬於 精壯 男性 , 他們 離鄉 別井 時 往往 只 屬 孤家寡人 , 不會 帶 同 妻兒 家 少 。 可兒弘明 ︵ 一九八九:十七—十八 ︶ 這樣 介紹 : 一五四 ?
一五五 中國 移民 的 大部份 是 成年 男子 , 婦女 和 兒童 幾乎 看 不 見 。 禁止 移民 的 法律 , 對 男子 只不過 一 紙 空文 , 但 對 婦女 和 兒童 是 嚴格 執行 的 。 這 也許 是 中國人 的 風俗 習慣 。 除了 在 交趾支那 ( C ochin , 即 越南 ) 順化 , 有 二三 個 被 拐帶來 的 幼女 之外 , 在 移民 中 見 不 到 一 個 婦女 , 也 沒有 聽說 有 女性 。 香港 開埠 前後 , 美國 加利福尼亞州 地區 發現 金礦 , 吸引 了 大 批 華南 沿海 鄉村 的 成年 男子 漂洋 出海 謀生 , 香港 與 澳門 則 成為 ﹁ 苦力 ﹂ ︵ 華工 ︶ 輸出 的 主要 轉口港 。 俟 後 , 為著 興建 橫跨 美國 東西 國境 的 鐵路 , 以及 墾田 種植 等 , 同樣 成為 吸引 華人 不斷 外移 的 巨大 力量 , 港澳 同樣 屬於 關鍵 管道 。 到 美國 在 十九世紀 八十年代 收緊 移民 政策 , 限制 華人 入境 後 , 中南美洲 、 澳洲 及 東南亞 等 國家 或 地區 則 因 開疆 拓植 , 或是 為 了 推動 本土 基礎 建設 而 向 成本 低廉 、 肯搏敢幹 的 華工 招手 , 令 華工 出洋 之 勢 更 猛 , 而 港澳 同樣 成為 了 溝通 中外 、 聯繫 華僑 的 樞紐 位置 , 亦 在 這 個 過程 中 逐步 建立 起來 ︵ Endacott , 1958 ; 可兒 弘明 , 一九八九 ; Warren , 1994 ︶ 。 也 即 是 說 , 一方面 是 華工 漂洋過海 的 數目 不斷 增大 , 另一方面 則 是 香港 及 海外 華人 社會 男女 性別 比例 失衡 持續 惡化 , 對 華人 婦女 的 需求 ─ 或者 直接 地 說 是 對 娼妓 的 需求 , 自然 極為 巨大 ︵ Cheng Hirata , 1979 ︶ 。 在 商業 社會 , 若 對 某 商品 的 需求 持續 高於 供應 , 必然 導致物 一五四 ?
一五五 資 短缺 , 而 價格 則 會 不斷 攀升 。 香港 及 海外 華人 社會 的 娼妓 市場 , 明顯 亦 出現 了 這 種 特殊 的 經濟 現象 。 正 是 因為 娼妓業 長期 處於 ﹁ 求 大於 供 ﹂ 狀態 , 生意 亦 十分 蓬勃 。 在 巨大 利潤 的 吸引 下 , 不法 份子 拐賣 婦女 、 逼良 為 娼 , 便 產生 了 上文 提到 的 持續 不斷 拐賣 婦女 事件 , 香港 則 成為 拐賣 婦女 的 中轉站 。 對於 早期 婦女 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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