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53,837 in text YL201747109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的 訪談 內容 雖 非 我們 的 關注點 , 但 前 部份 的 訪談 內容 則 極 具 參考 價值 , 就 像 她們 親身 接受 我們 訪問 一樣 , 訴說 自己 當娼 、 營娼 的 困苦 與 辛酸 。 由於 報告 須 呈 交 港 督 省覽 , 訪問 內容 的 筆錄 與 謄本 相信 未 經 刪剪 , 或是 只 做 簡單 潤飾 而已 , 一八 ?
 
?
 
一八一 因而 可以 視 之為 珍貴 的 一手 資料 。 與 今時 今日 那些 口述 歷史 的 暢所欲言 、 毫無 壓力 及 自由 表達 不同 , 由於 當時 的 妓女 及 妓院 持 牌人 是 在 警誡 之下 接受 盤問 的 , 談話 過程 應該 頗 有 壓力 , 而 原則上 應該 不會 說 假話 , 加上 向 她們 查問 的 人 又 屬 政府 的 高級 官員 , 所 提供 的 資料 相信 亦 會 較為 可信 、 真實 。 當然 , 我們 同時 必須 指出 , 由於 那些 向 她們 查問 的 人 乃 政府 官員 , 某些 未必 符合 法例 或是 會 影響 她們 經營 情況 的 資料 可能 會 有所 隱瞞 , 或是 不會 提及 。 舉例 說 , 所有 當娼 或 經營 妓院 者 , 必然 會 說 是 自願 的 , 背後 沒 受 人 操縱 或是 沒有 受到 任何 逼迫 , 因為 若果 不 是 自願 當娼 , 政府 是 不會 發出 牌照 的 , ﹁ 逼良 為 娼 ﹂ 更 屬 嚴重 違法 罪行 。 正 因 如此 , 我們 在 分析 這些 內容 時 , 同樣 必須 保持 警覺 。 在 深入 討論 之前 , 讓 我們 先 對 娼妓 行業 的 一些 分類 作 一 簡單 介紹 。 在 那 個 時代 , 不論 是 當娼 或 經營 妓院 , 基本 上 可 分為 兩 大 類 : 合法 娼妓 與 妓院 ︵ 即已 向 政府 有關 部門 登記 、 交納 ﹁ 妓捐 ﹂ , 並且 被 核實 不會 引起 性病 傳播 ︶ 或 非法 娼妓 與 妓院 ︵ 即 沒有 向 政府 登記 ︶ 。 合法 娼妓 或 妓院 又 稱 登記 娼妓 或 登記 妓院 , 因而 持有 政府 發出 的 經營 牌照 及 相關 證明 。 在 那些 合法 妓院 或 娼妓 中 , 又 可 再 細分為 如 下 兩 個 類別 : 一 類 屬於 專門 招待 華人 的 娼妓 與 妓院 , 另 一 類 則 屬於 只 能 招待 洋人 的 娼妓 及 妓院 。 這 兩 個 級別 的 娼妓 與 妓院 又 分別 有 : 高 一八二 ?一八三 級 、 中級 及 低級 的 三 種 不同 級別 。 本 節 讓 我們 挑選 三 名 妓女 的 訪問 作 深入 分析 , 了解 部份 婦女 走上 賣身 當娼 之 路 的 原因 與 經歷 , 下 一 節 則 會 集中 探討 開辦 及 經營 妓院 的 模式 與 特徵 , 接著 一 節 則 會 將 焦點 轉到 地下 娼妓 行業 , 探討 另 一 層面 的 經營 狀況 與 不同 問題 。 第一 位 曾 接受 港府 官員 訪談 的 妓女 名叫 鍾娣星 ︵ Chun Tai Shing , 譯音 , 下 同 , 特別 說明 者 除外 ︶ , 以下 是 她 走上 娼妓 之 路 的 歷程 與 感受 : 我 二十一 歲 , 乃 第六十 號 妓院 的 妓女 [4] , 該 妓院 位於 閣麟街 , 主要 招待 洋人 , 我 在 該 妓院 做 了 三十五 天 。 我 當娼 已 有 七 年 了 , 我們 的 妓院 本來 在 威靈頓街 , 但 今年 則 搬到 閣麟街 。 以 農曆計 , 我 從事 此 業 時 只有 十三 歲 , 若 以 西曆 計則 只有 十二 歲 八 個 月 。 那時 , 我 父親 在 廣州 去世 , 我們 沒 錢 葬 他 , 我 沒有 母親 , 為了 籌錢 葬父 , 透過 女性 朋友 的 引介 [5] , 我 認識 了 鴇母 [ 6 ] , 並 向 她 借 了 六十 元 [ 7 ] , 那些 錢 由 朋友 交給 我 , 而 她 則 為 我 作 擔保 , 我 是 家 中 獨女 。 我 要 為 鴇母 工作 六 年 , 是 自願 來到 這裏 的 。 父親 原本 是 位 菜販 。 那時 我 急需 要 錢 , 向 一些 朋友 了 解 , 家 中 一 位 很 好 的 女性 朋友 給予 幫忙 。 那時 我 要 錢 ( 為 父親 ) 買 棺材 , 並 做 宗教 儀式 。 我 親手 收取 那些 借款 , 朋友 沒有 從中 取佣 , 反而 為 我 付 了 某些 費用 。 我 用 了 十五 元 添置 一些 服飾 , 餘款 則 用 在 父親 的 喪葬 上 。 現時 我 已 是 自由身 一八二 ?
 
一八三 了 , 跟隨 另 一 位 鴇母 。 當 我 剛 到 第一 家 妓院 時 , 仍 是 一 位 處女 , 一 個 月 後 , 我 被 一 位 歐洲人 ﹁ 開花 ﹂ ( def lowered ) , 當時 由 鴇母 以 英語 負責 議價 , 我 則 沒有 收到 一 分 錢 。 那時 , 我 不用 支付 食宿費 , 但 亦 沒有 收入 。 第一 年 , 我 只 收到 二元 的 零用錢 , 第二 年 則 升至 三 元 。 但 如果 鴇母 供應 一切 梳妝 用品 , 則 不會 給 我 零用錢 了 。 我 為 鴇母 賺錢 最多 時 , 每 月 約 有 二十 元 , 平均 則 有 十五 元 , 而 鴇母 則 每 月 需 為 我 支付 五 元 的 食宿 及 服飾 等 費用 。 七 個 月 前 , 我 終於 獲得 自由 , 身 上 的 珠寶 是 我 自己 的 , 是 自由 後 賺回來 的 , 值 三十四 元 。 現時 , 我 的 收入 與 鴇母 各 佔 一半 , 每 月 約 有 八 元 淨收入 。 我 吃 水果 、 玩 橋牌 , 有時 會 看戲 , 每 月 約 花 六 元 , 食宿 則 由 鴇母 負責 。 我 想 如果 我 能 儲下 一百 至 二百 元 , 即可 返 廣州 買 間 小 房屋 , 然後 在 那裏 住下來 , 再 靠 那些 錢 的 利息 維生 。 若果 我 死 了 , 亦 會 有 人 為 我 打理 喪葬 。 如果 我 有 方法 , 我 亦 會 買 些 年輕 女孩 , 將 她們 養大 , 讓 她們 日後 從事 我 的 行業 … … 在 二十 位 客人 中 , 會 有 三 至 四 位 是 醉酒佬 , 我 的 鴇母 對 我 不錯 , 就算 是 未 屬 自由 身 前 , 我 亦 有 很 大 自由度 。 我 是 來自 廣州 的 水上人 。 ( EWCDO , 1879:32 - 33 ) 鍾娣星 的 故事 帶出 如下 八 項 要點 值得 我們 注意 : ︵一︶ 年紀 輕輕 ︵ 二十一 歲 ︶ 已 有 七 年 之 久 的 當娼 經驗 , 並 證實 自己 未滿 十三 歲 之 時 已 成為 娼妓 , 人生 之 不幸 可想而知 ; ︵二︶ 逼使 一八四 ?一八五 她 當娼 作妓 的 主要 原因 , 是 籌錢 葬父 , 並 帶出 了 ﹁ 沒 父 沒 母 ﹂ 的 可憐 身世 ; ︵三︶ 當 自己 急需 金錢 辦理 父親 喪事 時 , 有 女性 朋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