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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少 會 重操 故業 , 除非 她們 的 丈夫 突然 由 富 轉窮 , 或是 受到 大婆 的 欺凌 逼迫 。 當 招納 一 位 妓女 二一 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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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一一 作妾 時 , 約 需 向 該 妓女 的 主人 支付 一千 元 ( 贖金 ) , 而 主人 則 會 讓 該 妓女 拿 一 小 部份 作 嫁妝 。 來 我 妓院 的 人 都 是 紳士 , 不會 帶來 麻煩 , 他們 來 妓院 便 不會 談 商務 。 我 的 妓女 很 標緻 , 不會 有 性病 , 就 像 家庭 婦女 一樣 清純 。 我 的 妓女 雖 不 懂 文墨 , 但 都 能 唱 , 有些 更 懂 彈奏 , 或是 打拍子 。 每 位 妓女 均 有 僕人 服侍 。 換言之 , 除了 一般 僕人 外 , 我 還 有 二十多 位 僕人 專門 服侍 她們 … … 我們 妓院 不會 有 普通 性 交易 , 短 ?
 
的 意思 是 坐下來 談談 而已 , 並 有 煙 、 茶 招待 , 停留 多久 則 沒 限制 。 中國 官員 過境 香港 時 亦 會 到 本 妓院 晚宴 娛樂 , 但 甚少 過夜 。 我們 只 為 熟客 掛單 記賬 , 生客 則 須 付 現金 了 。 熟客 何時 付 賬 隨 他們 決定 , 通常 是 每 季 結算 , 賬單 當然 不會 寄到 他們 的 家 裏 去 。 賴賬 是 很少 的 , 他們 很多 時 均 會 按 賬單 付賬 。 沒有 妓女 欠 我 的 錢 , 她們 本身 手頭 充足 , 很 有錢 , 擁有 最少 資產 的 妓女 亦 有 三百 元 , 最多 者 達 七百 元 之 巨 。 從 獻唱 或 其他 途徑 上 , 每 位 妓女 每 月 約 可 賺得 五十 至 六十 元 [ 11 ] , 有時 則 要 看 禮物 多少 而 定 。 本 妓院 的 開支 每日 不少於 十八 元 。 在 妓院 內 晚宴 足 八 位 用 的 兩 道 菜 收費 十六 元 , 一 道 菜 則 收 十二 元 。 過時 過節 的 收費 則 另 議 , 新年 時節 更 會 高 些 。 洋人 不准 來 我 的 妓院 , 除非 只 是 晚宴 , 或是 事先 得到 總 登記署 的 批准 。 ( EWCDO , 1879:29 ) 二一二 ?二一三 從 何娣顏 的 ?述 中 , 我們 可以 清楚 地 看到 : ︵一︶ 與 低中級 妓院 不同 , 高級 妓院 的 規模 及 投資額 明顯 大 得多 。 像 這 家 ﹁ 勤香 ﹂ , 開始 時 的 投資額 已 多達 二千 元 , 妓女 數目 更 多達 三十七 名 , 而且 每 人 均 有 獨立 房間 ; ︵二︶ 經營 妓院 前 乃 某 妓院 僕人 , 但 卻 能 籌集 巨款 , 情況 令 人 玩味 ; ︵三︶ 資金 中 雖 有 部份 屬於 自己 積蓄 , 但 亦 有 向 朋友 籌借 的 , 而 口 中 的 朋友 則 來自 廣州 ; ︵四︶ 妓女 年紀 較 輕 , 由 十六 歲 至 二十五 歲 不等 , 亦 略 懂 文墨 , 且 能 彈唱 或 ﹁ 打拍子 ﹂ ; ︵五︶ 那些 妓女 背後 通常 有 主人 ︵ 操縱 者 ︶ , 且 大多 來自 廣州 , 顯示 不論 是 資金 或 妓女 均 與 廣州 關係 密切 ; ︵六︶ 妓院 之內 有 聽 歌 及 藝技 表演 , 亦 可 為 客人 提供 各 式 晚宴 , 儼然 綜合 娛樂 場所 , 並非 二 、 三流 妓院 的 ﹁ 獨沽 一味 ﹂ 可 比 ; ︵七︶ 妓院 的 收費 不菲 , 聽 歌 、 宴會 昂貴 不在話下 , 過夜 更 是 只有 熟人 介紹 才 能 獲得 招待 , ﹁ 一 個 客人 可以 花 了 二百 至 三百 元 而 未 能 求得 一 宿 ﹂ ; ︵八︶ 妓女 的 贖金 同樣 高昂 , 可 達 一千 元 之 巨 , 約 等於 開辦 該 高級 妓院 的 一半 投資 ; ︵九︶ 有 認識 一些 妓女 從良 而 嫁作 人婦 的 例子 , 並 指 妓女 一般 只 能 被 納為 妾 ; ︵十︶ 每 名 妓女 各 有 僕人 服侍 , 又 有 獨立 房間 , 儼然 大戶 人家 的 千金 小姐 , 頗 有 ﹁ 派頭 ﹂ ; ︵十一︶ 大戶 熟客 可以 記賬 , 並 可 按 季度 結算 , 顯示 妓院 有 一些 長期 而 固定 的 ﹁ 大 豪客 ﹂ 。 何阿儀 ︵ Ho A Yee ︶ 是 另 一 家 高級 妓院 的 鴇母 , 她 在 調查 委員會 成員 的 盤問 下 , 說出 了 自己 的 家庭 背景 , 以及 其 經營 妓院 的 手法 與 詳情 , 其 資料 同樣 極 具 參考 價值 。 她 這樣 說 : 二一二 ?
 
二一三 本人 現時 三十 歲 , 乃 第四 號 妓院 ﹁ 錦秀堂 ﹂ ( Kum S ow Tong ) 的 持 牌 人, 地址 位於 荷李 活道 。 本 妓院 已 經營 了 二十 年 , 我 接手 則 有 七 至 八 年 了 。 在 此 之前 , 我 在 廣州 是 一 個 家庭 婦女 , 丈夫 仍 在 生 , 我 育有 兩 名 女兒 , 此 妓院 由 有 關係 的 人 留給 我 的 。 我 有 二十六 名 妓女 , 她們 全 來自 廣州 。 七 位 由 我們 家族 擁有 , 其他 的 則 屬 ﹁ 掛單 ﹂ ( 寄宿 者 ) , 她們 由 其他 人 ─ 香港人 及 廣州人 ─ 擁有 。 我們 家族 擁有 的 妓女 在 廣州 接受 訓練 , 她們 自幼 由 我們 養大 , 有 保母 照顧 , 到 十二 至 十三 歲 時 , 她們 會 自願 成為 妓女 , 初時 是 賣唱 女郎 , 我們 便 將 她們 放到 妓院 中 去 。 由於 年紀 太少 , 她們 不會 接待 客人 , 她們 會 有 樂師 教授 音樂 技能 。 她們 來 香港 時 約 十三 至 十四 歲 , 那時 仍 屬 處女 , 到 十七 至 十八 歲 時 才 會 ﹁ 開花 ﹂ 。 ﹁ 開花 ﹂ 的 價格 需 特別 商議 , 大約 在 五十 至 六十 元 之間 , 但 那些 錢 只 會 由 其 主人 收取 。 我 的 妓女 年紀 最 大 的 有 二十三 歲 , 最少 的 只 有 十五 至 十六 歲 。 我 妓院 中 仍 有 三 名 妓女 屬 處女 , 二 名 十六 歲 , 一 名 十七 歲 , 她們 可以 選擇 與 那 位 愛人 ﹁ 開花 ﹂ 。 雖然 情況 極少 , 但 亦 有 例子 是 ﹁ 開花 ﹂ 後 與 那 位 愛人 結婚 。 我們 家族 那 七 名 妓女 並 沒 賺 太多 錢 , 其中 兩 名 仍 是 處女 , 我 對 這 兩 位 處女 並 沒 特別 控制 , 她們 是 不會 走 歪路 的 。 我們 那 七 名 妓女 在 生意 較 好 時 亦 只是 每 月 共 賺 一百 元 的 收入 , 該 金額 全 由 我 家族 收取 , 償金 亦 是 。 主人 一般 會 給 她們 每 人 每 月 三 至 五 元 的 零用錢 , 我們 亦 提供 衣服 、 珠寶 等 飾物 , 如果 她們 離去 , 那些 二一四 ?
 
二一五 東西 則 必須 交還給 主人 。 她們 可以 贖身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