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署長 白嘉士 ( G .
 
Barnes 音譯 ) 亦 認同 葉 的 意見 , 認為 不 應 將 特惠金 當作 撫恤金 。 其時 有 職員 提示 , 首要 問題 是 檢討 究竟 當初 取消 蘇 的 牌照 是否 合理 , 再 根據 此 作為 決定 的 考量點 。 經過 一 輪 爭辯 , 委員會 主席 岑才生 宣佈 進行 投票 程序 , 結果 四 比 四 打成 平手 , 議員 同意 在 下 次 會議 再 作 定論 , 並 強調 下 次 開會 時 不再 議論 , 而是 直接 投票 。 結果 , 偏向 蘇 後 的 一方 勝出 。 自 1983年 特惠金 計劃 推出 , 時 屆 1987年 , 大牌檔 險守 四百 檔 大關 , 對 市政局 而言 乃 天降 喜訊 , 無怪乎 在 是 年 發表 的 《 檢討 販商 政策 報告 》 中 , 不其然 流露出 喜悅 之 情 , 「 除 在 特殊 情況 以外 , 市政局 自 一九七二年 起 , 已 沒有 簽發 任何 新 的 街 上 熟食檔 牌照 。 所以 , 假以時日 , 這 種 在 街 上 的 經營 方式 , 必 會 成為 歷史 陳跡 。 」 ( 1987:63 ) 新牌 免問 之餘 , 市政局 忙不迭 在 該 份 報告 中 沾沾 自喜 指 , 1983年 原有 七百九十七 檔 大牌檔 , 但 自 該 年 中 推出 特惠金 計劃 後 , 一 年 間 有 三分 一 即 三百零七 檔 交回 牌照 。 食髓知味 , 嘗 過 特惠金 的 威力 , 在 1987年 《 檢討 販商 政策 報告 》 公佈 之 第七 章 ?
 
「 殺檔 」 的 終極 成功 時 , 局方 宣佈 將 再接再厲 在 市區 重新 推行 停頓 了 三 年 的 特惠金 計劃 。 是 次 顯然 有所 準備 , 兩 手 並行 , 為 檔販 提供 A 餐 或 B 餐 。 一 是 檔 販 放 乖巧 一點 領 過 特惠金 , 自此 絕跡 街頭 ; 二 是 檔販 滿心 歡喜 領受 熟食 中心 的 攤位 , 轉 以 另類 模式 經營 , 從此 過 著 快快樂樂 的 生活 , 不再 為難 政府 。 是 年 發表 的 《 檢討 販商 政策 報告 》 有意無意 間 透露 了 市政局 處心積慮 的 循序漸進式 「 殺檔 」 大計 , 先 是 街 邊 大牌檔 , 繼而 是 熟食 中心 的 熟食檔 。 報告 提到 這些 熟食 中心 全 以 公帑 興建 , 內 建有 各 類 衛生 設施 , 等同 市政局 在 資助 熟食檔 的 經營 , 偶一 不慎 間接 助長 熟食檔 為 其他 食肆 的 競爭 對手 , 窒礙 後者 加入 飲食 行列 , 恕 局方 未 能 繼續 提供 有關 設施 。 初時 , 市政局 以 剿滅 街 邊 大牌檔 為 己任 , 力保 熟食 中心 內 的 熟食檔 有利可圖 , 如今 當 其 內 的 攤檔 數目 步 上揚 時 , 又 反過來 威嚇 熟食檔 , 惶惶 作態 表示 若 對 食肆 釀成 威脅 , 不 排除 會 出招 。 政府 處處 箝制 小 商販 , 試問 靠攏 商界 、 官商 勾結 的 指責 , 怎不 甚囂塵上 呢 ? 十五 載 轉瞬 即 逝 , 迨 至 2002年 底 , 街 上 大牌檔 所剩無幾 , 僅 錄得 前所未有 的 雙位 數字 三十三 檔 。 恐 仍 未 符 當政 者 的 心意 , 代 市政局 而 起 的 食環署 大有 一 夫 當關 之 勢 , 擺出 欲 在 其 主政 下 實踐 當年 市政局 主席 杜德 未 取得 終極 成功 的 「 殺檔 」 大計 , 趕及 該 年行 將 結束 之 時 , 推出 接掌 後 的 首 個 自願 交還 熟食檔 小販 牌照 計劃 , 為期 五 年 , 特惠金 加碼 至 六萬 元 。 時限 到 了 , 屈指一 算 只有 三 檔 交回 牌照 , 收成 慘敗 。 期間 , 在 中環 經營 達 半 世紀 的 民園 麵家 持 牌人 於 2005年 離世 , 再次 觸發 街 邊 大牌檔 傳承 的 討論 ( 詳見 第八 章 ) , 立法會 打鐵趁熱 就此 進行 有關 大牌檔 的 辯論 , 有論 應 將 大肆 保留 大牌檔 , 仿效 露天 茶座 , 亦 有 謂 應 將 之 入 熟食 中心 , 殿堂 上 熱哄哄 , 還是 不了了之 的 下場 。 食環署 也 識趣 地 聆聽 市民 心聲 , 向 士丹利街 及 吉士笠街 共 六 檔 大牌檔 簽發 「 特定 發牌 條件 」 ( 附件 四 ) , 容許 第二 或 第三 代 接棒 。 特定 發牌 條件 可謂 「 有 辣 有 唔 辣 」 , 分 六 個 範疇 : 食物 及 個人 衛生 、 排污 及 排煙 、 消防 安全 、 避免 阻塞 、 遮篷 、 噪音 。 以 士丹利街 等 為 例 , 在 特定 發牌 條件 之上 還 得 遵循 「 一般 小販 條款 」 ( 附件 二 ) 及 「 熟食檔 的 一般 標準 持 牌 條件 」 ( 附件 三 ) 。 目前 , 街 邊 大牌檔 留在 原址 或 遷往 新 地點 經營 , 均 需 經 食環署 進行 有關 評估 , 符合 基本 發牌 準則 的 個案 , 會 接續 諮詢 其他 相關 政府 部門 , 如 消防處 、 警務處 、 運輸署 、 地政 總署 、 路政署 、 渠務處 和 民政 事務 總署 等 。 自 小販 牌照 制度 1847年 通行 以來 , 都 備有 一 套 發牌 條款 , 背後 所 傳達 的 意思 是 重重 規管 , 實際 動作 是 檢控 、 罰款 、 入獄 。 根據 食環署 數字 顯示 , 涉及 街 邊 大牌檔 、 街市 熟食 中心 及 公共屋 ?
 
( 冬姑亭 ) 熟食檔 的 檢控 , 2010 及 2011年 首 季 分別 有 一百四十四 及 二十九 宗 , 檢控 主因 離不開 「 阻街 」 。 在 大坑 開業 逾 半 世紀 的 大牌檔 順興 茶檔 , 檔販 陳 先生 在 2006年 接受 傳媒 採 時 嘆道 , 放 在 檔口 數十 年 的 醬料櫃 及 幾百 磅 重 的 汽水 雪櫃 因 被 指阻街 , 勒令 每日 收檔 時 搬離 街頭 , 他 不諱言 若 日日 如是 , 經營 空間 勢必 愈來愈 困難 , 不 排除 結業 。 ( 《 東方日報 》 , 2006年 9月 10日 ) 另 一 街 邊 大牌檔 集中地 深 水 ?
 
, 有鑑 該 處 仍 有 十多 檔 大牌檔 , 該 區區 議會 2008年 底 曾 就 小販 發牌 政策 作出 檢討 , 會 上 多 位 議員 以 衛生 及 噪音 滋擾 為由 , 建議 當局 將 之 安置 在 熟食 中心 內 。 近年 , 本土 文物 保育 之 風 吹 至 , 保留 碩果僅存 的 二十多 檔 大牌檔 成為 主流 論調 , 中環士 丹利街 的 大牌檔 獲 青睞 得以 保留 , 拜 保育風 之 賜 。 要 知 這 乃 特事 特辦 , 如 該 處 檔販 所 言 : 「 一切 只 可 說 , 我們 幸運 囉 ! 」 社會 上 一直 倡議 仿效 新加坡 , 為 大牌檔 留生存 空間 , 但 食環署 一直 沒有 作出 正面 回應 , 對 大牌檔 的 傳承 政策 更 顯得 模棱兩可 。 第七 章 ?
 
「 殺檔 」 的 終極 成功 註 ?
 
恐怕 最 令 少年 大樂 感到 恐懼 的 是 在 香港 華仁 書院 求學 期間 , 中午 光顧 的 一 檔 大牌檔 , 「 同 個 同學 打對面 坐 , 隔離 就 係 一 家 專醫 痔患 的 店 , 掛晒 ?
 
相出來 , 我 ?
 
成日 都 話 『 望 ?
 
你 右邊 』 , 嘩 … 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