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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53,964 in text YL2017474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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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 達到 這 個 目的 , 最 簡單 的 方法 便是 登記 和 核實 所有 民地 , 那麼 餘下 的 土地 便是 屬於 政府 的 了 。 於是 , 在 九龍山脈 以北 , 政府 分別 在 大埔 和 屏山 成立 田土 衙門 ( Land Office ) , 處理 新界 東 和 新界 西 的 田土 登記 。 至於 新九龍 地區 , 則 歸屬 位於 香港島 的 田土 衙門 總部 管理 。 1900年 7月 12日 , 卜力 發出 告示 , 要求 所有 土地 的 地主 和 佃農 , 準備 土地 契約 ( 紅契 和 白契 ) , 親往 所屬 的 田土 衙門 進行 登記 。 登記 者 須 在 一 張 表格 裏 填上 以下 資料 : (1) 業主 姓名 ; (2) 契約 款式 ; (3) 批約 及 契券 訂立 的 時間 ; (4) 營業 若干 年 ; (5) 該 業 是 何等 田地 ; (6) 該 業 四 至 界限 畝數 ; (7) 該 業 坐落 地點 。 當 居民 在 表格 上 填好 了 資料 , 田土 衙門 官員 便 在 該 表格 注上 編號 , 並 為 交來 的 契約 注上 與 那 編號 相關 的 號碼 , 以 方便 日後 的 參考 。 資料 收集 完畢 後 , 政府 會 將 這些 田土 資料 , 在 有關 村落 內 公開 張貼 , 以 示 公允 和 準確 。 若 土地權 存在 紛爭 , 則 交由 剛 成立 的 田土 法庭 ( Land Court ) 處理 , 或 暫時 先 將 佔用 該 土地 的 人 登記 , 待 日後 調查 。 卜力 表示 , 很 快 將 進行 一 次 新界 的 田土 測量 , 以 確定 一切 的 業權 。 當時 香港 沒有 足夠 的 測量 人手 和 儀器 , 卜力 向 英國 殖民地部 建議 向 同樣 是 英國 殖民地 的 印度 借調 人手 。 結果 , 兩 位 測量師 塔特 ( Tate ) 和 紐倫 ( Newland ) 分別 在 1900年 的 10月 19日 和 11月 1日 從 印度 的 加爾各答 ( Calcutta ) 到達 香港 , 而 一 批 印度 丈量員 ( Detail Surveyor ) 也 陸陸續續 在 年底 前 抵達 。 他們 的 工作 , 便是 將 田土 衙門 核實 的 民地 , 以 16 英吋 比 1 英里 , 繪畫 在 平面圖 上 , 這 開展 了 香港 有史以來 最 大型 的 土地 測量 和 田土 登記 。 新九龍 是 當時 的 測量 試點 , 而 負責 該 處 的 測量 工作 的 殖民地 下 的 中國 傳統 是 塔特 。 這時 九龍寨城 已經 完全 停止 運作 , 為了 方便 工作 , 土地 衙門 便 在 城 內 的 義學 建立 了 總部 。 工作 剛 開始 , 土地 衙門 已經 發覺 工作 的 艱巨 , 難以 在 短 時間 內 完成 。 首先 是 人手 問題 , 為了 緩解 這 個 問題 , 除了 要求 印度 再 多 派 丈量員 來 港 外 , 又 在 當地 聘請 人手 。 本地人 的 工作 大體 分作 兩 類 , 一 是 「 定界員 」 ( Demarcator ) ; 另 一 類 是 一般 勞工 ( Coolie ) 。 然而 土地 衙門 隨即 又 發現 印度人 和 華人 間 出現 溝通 和 合作 問題 , 拖慢 了 進度 。 第二 個 問題 是 新界 的 建築物 規模 較 小 , 原本 的 以 16 英吋 比 1 英里 的 地圖 , 不足以 作出 清晰 顯示 。 故此 , 田土 衙門 將 地圖 放大 一 倍 , 改為 32 英吋 比 1 英里 , 但 這 又 意味 ?
調查 需 更 仔細 和 花 時間 。 第三 個 問題 是 土地 衙門 在 早期 向 居民 的 登記 表格 內 , 所 顯示 的 田土 只有 「 四 至 」 , 位置 過於 含糊 。 於是 在 每 一 次 定界 的 時候 , 他們 都 需要 業主 親自 出來 , 直接 指出 他們 物業 所在 , 這 個 工作 顯然 也 不 容易 。 每 個 測量隊 大概 的 組成 是 一 位 定界員 和 三 位 勞工 。 由於 印度 丈量員 人數 不足 , 不能 參與 每 一 個 測量隊 , 故此 許多 工作 還是 落在 本 地 定界員 身 上 。 丈量 之前 一 日 , 定界員 和 勞工 必須 在 村 內 完成 張貼 和 派發 告示 , 憑藉 田土 衙門 的 登記 資料 , 找出 業主 , 由 業主 帶領 找出 田地 的 位置 , 豎立 附有 紅旗 的 竹竿 作為 標示 。 根據 規則 , 三 位 勞工 的 工作 是 , 一 個 攜帶 竹竿 , 一 個 攜帶 鶴嘴鋤 ( Pickaxe ) , 至於 第三 位 , 則 是 定界員 的 助手 。 翌日 , 在 業主 的 陪同 下 , 利用 竹竿 將 有關 土地 的 四角 標示出來 。 這時 , 在 助手 的 協助 下 , 定界員 將 相關 田土 資料 包括 業主 姓名 地址 、 佃戶 名字 、 田土 方位 和 畝數 等等 , 填寫 在 定界 記錄簿 ( Demarcation Book ) 上 , 同時 為 這 片 土地 填上 一 個 地段 編號 ( Lot Number ) , 並且 將 寫上 這 個 編號 以及 這 個 地段 的 基本 資料 的 「 紙仔 」 交給 業主 , 作為 收據 。 如果 印度 丈量員 在場 , 則 由 他 作 總負責 , 而 華人 定界員 則 成為 副手 。 不過 , 準確 的 土地 登記 最 關鍵 的 地方 , 還是 要 將 那些 地段 和 地段 上 的 建築物 繪畫 在 地圖 上 , 而 印度 「 外援 」 便 擔負 了 這 個 責任 。 整 個 工序 由 紐倫 統籌 , 下面 分成 許多 小 隊 , 雖然 有 一些 華人 幫工 , 但 主要 職責 還是 落在 每 隊 的 三 位 丈量員 和 兩 位 勞工 上 , 他們 都 是 印度人 。 他們 主要 是 利用 導線 測量 ( Traverse Survey ) 的 方法 , 在 複雜 的 地形 上 繪畫 精確 地圖 , 再 將 已 登記 的 地段 登記 在 地圖 上 。 紐倫 並 不 諱言 工作 的 艱辛 , 例如 , 村 中 的 兒童 有時 會 拔走 或 移動 定界員 豎立 的 竹竿 、 華人 幫工 對 測量 的 輕率 態度 、 部份 印度 丈量員 的 年齡 過 高 以及 經驗 低淺 、 新界山 多 的 地形 等等 。 1900年 11月 , 已經 有 一 個 督察 ( Inspector ) 死亡 、 兩 個 丈量員 染病 、 一 個 丈量員 被 革走 。 1901年 7月 , 再 有 四 個 不 稱職 的 丈量員 被 遣返 印度 。 在 整 個 測量 工作 完成 的 時候 , 再 有 一 個 丈量員 和 五 個 印度 勞工 死亡 。 另外 , 在 回程 印度 途中 , 又 有 四 個 丈量員 在 船 上 病死 。 整 個 測量 工作 和 田土 登記 在 1904年 完成 , 值得 一 提 的 是 : 在 測量 工作 上 , 除了 新界 , 也 涵蓋 了 舊 九龍 地區 ; 而 在 田土 登記 上 , 由於 新界 是 租界 , 只有 99年 租期 , 因此 所有 批出 的 集體 官契 , 均 是 以 75 年 作為 年期 , 約 滿 後 可 續租 24 年 ( 但 減 三 日 ) 。 更 重要 的 是 , 新界 的 田土 登記 引進 了 澳洲 的 托倫斯 土地 體制 ( Torrens System ) 作為 業權 的 證明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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