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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定 屬於 投資 級別 以上 或 已 上市 ; 可 有限 投資 於 上市 認股權證 ; 可 存放 於 合格 的 銀行 , 但 存放 總額 不可 超過 規定 比例 上限 , 避免 存款 過度 集中 ; 在 允許 範圍 內 , 計劃 成份 基金 可 進行 證券 借貸 及 回購 活動 , 及 認購 債券 及 新股 等 ; 可 投資 貨幣 遠期 合約 , 但 只 能 對沖 風險 ; 不可以 借貸 形式 進行 投資 ; 不可 進行 拋空 投資 。 (3) 投資 比例 限制 。 為了 避免 投資 過於 集中 , 條例 對 計劃 投資 各 類 資產 設定 了 比例 限制 。 其中 , 投資 於 單一 股票 或 准許 投資 專案 , 或者 投資 於 金融 期貨 和 期權 , 不能 超過 基金 資產 的 10% ; 投資 於 外幣 資產 不能 超過 基金 資產 的 70% ; 投資 於 認股權 不能 超過 基金 資產 的 5% 。 另外 , 僱主 營辦 計劃 的 計劃 資產 , 投資 於 參與 僱主 或 其 聯繫 者 所 發行 的 股票 或 其他 證券 , 不能 超過 基金 資產 的 10% 。 根據 條例 , 強積金 計劃 可 由 一 個 或 多 個 成份 基金 組成 , 每 個 成份 基金 必須 有 不同 的 投資 策略 。 成份 基金 可 直接 投資 於 准許 投資 專案 , 如 證券 、 債券 等 , 或 投資 於 核准 彙集 投資 基金 。 目前 , 強積金 計劃 的 投資 基金 , 主要 包括 強積金 保守 基金 、 貨幣 市場 基金 、 保證 基金 、 債券 基金 、 混合 資產 基金 、 股票 基金 以及 指數 基金 等 七 種 ( 表 5-7 ) 。 如下 : 表 5 -7 香港 強積金 基金 的 類別 及 投資 特點 基金 類別 基金 名稱 投資 目標 投資 工具 風險 程度 / 資料 來源 : 根據 香港 積金局 網站 公開 資料 整理 第五 章 基金 管理業 的 發展 與 監管 制度 (1) 強積金 保守 基金 ( MPF Conservative Fund ) : 法例 規定 , 每 個 強積金 計劃 須 至少 提供 一 個 強積金 保守 基金 。 強積金 保守 基金 是 一 種 貨幣 市場 基金 , 只 可以 投資 在 港元 資產 , 而 該 等 港元 資產 可以 是 短期 銀行 存款 或 短期 債券 。 基於 其 投資 性質 , 強積金 保守 基金屬 低 風險 的 投資 產品 。 應 注意 的 是 , 在 某些 情況 下 ( 例如 高 通脹 時 ) , 強積金 保守 基金 的 回報 未必 能 跑贏 通脹 , 甚至 可能 出現 負 回報 。 (2) 貨幣 市場 基金 ( Money Market Fund ) : 一般 投資 於 優質 的 短期 有息 證券 , 藉以 賺取 較 儲蓄 存款 為 高 的 回報 。 一般而言 , 貨幣 市場 基金 只 限 投資 於 到期日 較 短 ( 一般 不 超過 90 天 ) 的 投資 工具 , 投資 於 貨幣 市場 基金 的 風險 因而 較 低 。 ( 3 ) 保證 基金 ( Guaranteed Fund ) : 保證 基金 為 計劃 成員 提供 若干 形式 的 保證 , 該 等 保證 一般 包括 本金 保證 或 最 低 回報 保證 。 保證 基金 一般 被 視為 風險 較 低 的 基金 。 目前 , 香港 強積金 市場 上 大部份 保證 基金 均 提供有 條件 保證 , 即 計劃 成員 須 符合 若干 條件 才 能 獲得 保證 。 這些 條件 包括 : — 鎖定期 。 在 鎖定期 內 , 若 計劃 成員 從 保證 基金 中 提取 單位 或 資產 , 或 僱主 把 所有 僱員 的 強積金 賬戶 轉至 另 一 強積金 計劃 , 保證 便會 失效 。 — 提取 條件 。 計劃 成員 只有 在 指定 的 情況 下 提取 累算 權益 , 才 可 享有 投資 保證 , 例如 持有 該 基金達 指定 年期 ( 例如 3 年 或 以上 ) 、 供款 次數 符合 最 低 要求 ( 例如 供款 達 90 次 ) 、 在 最後 一 次 供款 後 把 權益 保留 在 基金達 指定 年期 ( 例如 5 年 或 以上 ) 、 年 屆 65 歲 、 或 符合 提早 取回 累算 權益 的 法定 要求 等 。 (4) 債券 基金 ( Bond Fund ) : 一般 投資 於 由 政府 、 公營 機構 、 銀行 、 商業 機構 或 多邊 國家 機構 ( 如 世界 銀行 ) 所 發行 的 債券 或 債務 工具 。 這 類 基金 所 投資 的 債券 , 必須 符合 強積金 法例 規定 的 最 低 信貸 評級 或 上市 規定 。 債券 基金 的 回報 , 主要 來自 債券 的 利息 收入 , 或 在 市場 上 買賣 債券 所 賺取 的 利潤 。 債券 基金 一般 亦 屬於 投資 風險 較 低 的 基金 。 (5) 混合 資產 基金 ( Mixed Assets Fund ) : 初期 稱為 “ 均衡 基金” , 後 改稱 《 基金 表現 陳述 準則 》 所 指明 的 混合 資產 基金 , 主要 投資 於 債券 和 股票 。 不同 的 混合 資產 基金 的 風險 水平 各 異 , 主要 視乎 股票 與 債券 的 組合 比例 而 定 。 這 類 基金 的 風險 水平 一般 介乎 債券 基金 與 股票 基金 之間 , 投資 於 股票 的 比例 越 高 , 基金 風險 便 越 高 。 (6) 股票 基金 ( Equity Fund ) : 主要 投資 於 在 核准 股票 交易所 交易 的 股票 , 旨在 通過 股票 的 資本 增值 , 賺取 較 高 回報 。 股票 基金 的 風險 一般 較 其他 類型 的 基金 為 高 , 其 回報 或 會 受 多 種 因素 影響 , 例如 股票 市場 的 波動 及 匯率 變化 等 。 如果 基金 所 投資 的 股票 以 外幣 作為 計價 貨幣 , 當 該 外幣 貶值 時 , 基金 價格 亦 可能 隨之 下滑 。 股票 基金 經常 按 所 投資 的 股票 市場 地區 來 命名 , 主要 分為 單一 地方 股票 基金 ( 例如 香港 股票 基金 ) 、 地區性 股票 基金 ( 例如 亞洲 基金 ) 及 環球 股票 基金 。 (7) 其他 基金 : 主要 指指數 基金 。 指數 基金 的 唯一 投資 目標 , 是 追蹤 個別 市場 指數 的 表現 , 例如 恒生 指數 、 標準 普爾 500 指數 或 iBoxx 債券 指數 等 。 典型 的 指數 基金 以 被動 形式 管理 , 即 基金 的 成份 股會 根據 所 參照 指數 的 成份股 比例 進行 買賣 , 從而 令 基金 的 表現 與 所 參照 的 市場 指數 的 表現 相近 。 四 、 強制性 公積金 計劃 的 發展 自 2000年 12月 正式 實施 以來 , 強積金 計劃 發展 迅速 。 這 個 計劃 快速 、 穩定 地 實現 了 從 自願性 的 退休 保障 體系 向 強制性 的 轉換 , 順應 香港 “ 回歸 ” 後 人口 老齡化 發展 趨勢 。 目前 , 該 計劃 已 成為 香港 養老 體現 最 重要 的 支柱 。 據 統計 , 截至 2014年 3月 底 , 香港 376萬 就業 人口 中 , 參加 強積金 計劃 的 僱員 及 自僱 人士 超過 270萬 , 佔 總就業 人口 的 72% 。 其中 , 參與 強積金 計劃 的 僱主 、 僱員 及 自僱 人士 的 比例 分別 達到 99% 、 100% 及 61% 。 另外 , 有 13% 的 就業 人口 參加 其他 退休 保障 計劃 , 如 公務員 退休金 計劃 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