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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54,101 in text YL2017478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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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 階級 政府 剝削 廣大 群眾 的 本質 。 雖然 政府 機構 仍 會 根據 功能 而 被 劃分為 不同 的 機構 如 立法 、 行政 和 司法 部門 , 但 一切 政府 權力 都 會 是 集中 於 一 個 人民 代表 大會 , 其他 政府 機構 都 得 向 此 組織 負責 。 理論 上 這 人民 代表 大會 是 由 人民 選出 , 代表 人民 行使 權力 , 故此 在 政府 機構 中 它 的 地位 是 最 高 的 ,且 通常 它 亦 會 是 國家 的 立法 機構 。 行政 部門 的 官員 是 由 人民 代表 大會 選出 並 向 它 負責 。 行政 部門 與 立法 部門 之間 並 不 存在 相互 制約 的 關係 。 司法 部門 的 法官 也 同樣 是 由 人民 代表 大會 選出 並 向 它 負責 。 雖然 憲法 也 會 規定 法院 得 獨立 於 其他 政府 機構 來 進行 裁決 , 但 實際 上 法院 並 不會 如 自由 主義 國家 的 法院 般 擁有 一樣 的 獨立性 。 在 涉及 其他 政府 機構 或 官員 的 訴訟 時 , 法院 並 不能 如 自由 主義 國家 的 法院 般 扮演 憲法 監察 的 角色 , 這 憲 33 G e o r g B r u n n e r ,“ T h e F u n c t i o n s o f C o m m u n i s t C o n s t i t u t i o n s : A n A n a l y s i s o f R e c e n t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s , ” Review of Socialist Law 3 ( 1977 ) : 121, 143 .
法 監察 的 角色 通常 也 是 由 人民 代表 大會 來 執行 。 由於 革命黨 實質 上 控制 ?
人民 代表 大會 以至 所有 的 政府 機構 , 所以 權力 最終 仍 是 集中 於 革命黨 手 中 。 所有 政府 機構 都 是 共同 在 革命黨 的 領導 下 管理 國家 和 建立 理想 的 共產主義 世界 。 這 一 種 集權 模式 也 適用 於 中央 政府 與 地方 政府 的 關係 上 。 雖然 一些 共產主義 國家 也 有 採用 聯邦制 , 但 實質 上 , 權力 仍 是 集中 於 受 革命黨 控制 的 中央 政府 。 其實 革命黨 也 是 緊緊 地 控制 ?
地方 政府 的 。 無論 是 在 中央 政府 的 層次 或是 地方 政府 的 層次 , 權力 最終 仍 是 集中 在 革命黨 的 手 中 。 (三) 憲治 與 「 人民 」 民主 同樣地 , 共產主義 對 自由 主義 所 鼓吹 的 自由 民主 選舉 制度 也 是 抱有 懷疑 的 。 它 認為 這 一 種 選舉 制度 雖 看似 公平 和 自由 , 而 實質 上 只 會 被 資產 階級 所 壟斷 , 所 產生出來 的 政府 也 只 能 代表 資產 階級 的 利益 。 所以 要 達致 真正 的 民主 , 並 不 是 透過 自由 主義 的 民主 選舉 模式 產生出 多 黨 的 政治 制度 , 而是 由 革命黨 一 黨 管治 的 制度 。 除 革命黨 外 , 其他 的 政黨 都 只 會 是 代表 資產 階級 的 利益 。 革命黨 代表 ?
、 領導 ?
且 捍衛 ?
廣大 群眾 的 利益 , 由 其 執政 才 能 真正 實踐 人民 當家 作主 , 體現 真正 的 民主 。 所以 在 共產主義 之下 , 除了 革命黨 外 , 其他 的 政黨 都 不能 存在 , 因 他們 只是 代表 與 廣大 群眾 敵對 的 利益 集團 。 在 共產主義 國家 內 , 也 有用 選舉 來 產生 政府 的 成員 的 , 這些 選舉 也 有 採用 類似 自由 主義 的 民主 選舉 方式 如 一 人 一 票 、 普及 的 選舉權 和 無 記命 投票 等 。 但 為了 使 選舉 能 體現 上述 共產主義 對 民主 的 理解 , 其 選舉 形式 還 有 其他 特點 , 使 它 與 自由 主義 的 民主 選舉 很 不同 。 第一 、 只有 革命黨 或 一些 法律 規定 的 特定 組織 才 可以 提名 候選人 , 以 確保 所 選出來 的 人 能 忠實 地 執行 革命黨 的 主導 思想 。 這 就 可以 排除 其他 政見 的 人士 參與 選舉 。 第二 、 通常 來 說 候選人 的 數目 與 席位 的 數目 是 相等 的 。 這 即 是 說 選舉 是 以 等額 的 選舉 方式 來 進行 。 差額 的 選舉 方式 也 有 被 採用 的 , 但 由於 候選人 的 名單 都 34 參考 Osakwe , 同 註 31。45 比較 憲治 是 在 革命黨 的 影響 下 而 定出 , 所以 選民 並非 擁有 真正 的 選擇 , 而 只是 在 一 群 持有 相同 政治 思想 的 人 中 , 選出 一 個 最 能 執行 革命黨 政策 的 人 。 這 是 與 自由 主義 的 民主 選舉 最 大 不同 的 地方 。 在 自由 主義 的 民主 選舉 中 , 任何 人 也 可 提名 候選人 , 選民 並且 是 可以 在 持有 不同 政見 的 候選人 當中 選出 他 所 支持 的 人 。 第三 、 有 一些 公民 可能 因為 被 界定為 階級 敵人 而 被 褫奪 投票權 , 因 他們 是 被 專政 的 對象 , 所以 不能 與 其他 公民 平等 地 參與 政府 事務 。 第四 、 在 一些 共產主義 國家 中 , 公民 只 可以 參與 一些 最 基層 的 政府 架構 選舉 , 而 更 高層 的 政府 架構 和 最 高 的 政府 架構 都 會 是 由 下 一 級 的 政府 架構 選出 。 選民 只 能 間接 地 參與 這 一些 高層 政府 架構 的 選舉 。 這 種 間接 的 選舉 模式 , 也 使 革命黨 更 容易 去 確保 所 選出來 的 高層 的 政府 官員 是 革命黨 所 倡議 的 政治 思想 的 忠實 執行 者 。 在 革命黨 中 也 有 採用 民主 的 形式 運作 , 但 他們 稱 之 為 民主 集中制 。 革命黨 通常 的 組織 架構 是 由 黨員 直接 選出 最 基層 的 代表 組織 , 再 由 此 組織 選出 更 高 一 級 的 代表 組織 , 並 以 同樣 方式 選出 再 上 一 級 的 代表 組織 , 直至 最 高 的 代表 組織 。 這 也 就 是 革命黨 的 最 高 決策 架構 , 更 可以 說 是 國家 真正 最 高 的 決策 架構 。 在 民主 集中制 下 , 黨員 可以 在 黨 內 自由 及 公開地 討論 黨 的 政策 , 但 一旦 黨 中央 定出 了 黨 的 政策 , 所有 黨員 都 得 跟 從 黨 定出 的 政策 。 在 黨 內 , 少數 得 服從 多數 , 而 下級 組織 得 絕對 服從 上級 組織 的 決定 。 不過 這 一 種 民主 方式 卻 很 容易 被 黨 內 的 政治 領袖 以 「 集中 」 壓制 了 「 民主 」 , 出現 獨裁 的 統治 。 因此 在 共產主義 的 國家 , 「 人民 」 民主 這 一 種 民主 模式 , 其 最終 目的 仍 是 要 確保 代表 廣大 群眾 利益 的 革命黨 能 順利 維持 其 執政 地位 , 實踐 他們 認為 的 真正 民主 。 (四) 憲治 與 公民 權利 和 責任 若 自由 是 指 一 個 人 能 自行 決定 自己 所 希望 作 的 行為 並 擁有 能力 去 作出 此 行為 , 那麼 馬克思 所 描述 的 共產主義 理想 世界 , 可以 說 是 一 個 最 自由 的 世界 了 。 在 35 參考 Vincent , Modern Political Ideologies (1992) , 頁 286 。 這 各 盡 所 能 , 各 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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