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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54,159 in text YL2017479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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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與 “ 無所 作為 ” 根本 沒有 關係 。 它 要 說 的 是 , 對待 任何 事物 都 要 任 其 自然 , 不可 刻意 求 之 、 為 之 ; 若 刻意 追求 , 容易 使 人 產生 貪欲 , 而 只有 絕了 貪欲 , 心 才 能 寧靜 , 人生 才 能 安定 。 著名 作家 王蒙 曾 對 “ 無為” 做 過 很 好 的 解釋 : “ 無為 , 不 是 什麼 事情 也 不 做 , 而是 不 做 那些 愚蠢 的 、 無效 的 、 無益 的 、 無意義 的 , 乃至 無趣無味 無聊 , 而且 有害 有傷 有損 有愧 的 事 。 無為 就 是 力戒 虛妄 、 力戒 焦慮 、 力戒 急躁 、 力戒 脫離 客觀 規律 。 無為 又 是 一 種 道德 原則 , 這 種 道德 原則 的 要義 在於 有所 不 為 , 而 不 是 無所不 為 。 同時 無為 還 是 一 種 境界 , 是 一 種 清明 、 沉穩 、 豁達 , 是 一 種 哲人 的 自信心 和 喜悅 。 ” 也就是說 , 無為 可以 使 萬物 各 得 其 所 , 各 遂 其 生 , 萬事 迎刃而解 , 這 就 是 無所不為 。 一 個 人 掌握 了 這 種 精義 , 就 會 排除 私心 雜念 , 杜絕 恣意 妄為 , 並 善於 利用 適當 的 時機 , 順應 客觀 規律 , 自然 就 水到渠成 。 這 印證 了 幾千 年 前 老子 所 說 的 “ 無為 故 無 敗 , 無 執故 無 失” , 即 對待 一切 應該 任其自然 , 不 刻意 強求 , 這樣 才 不會 招致 失敗 ; 對待 人 和 事 , 也 不過於 偏執 , 這樣 才 不會 遭到 損失 。 就 如同 握 在 手 中 的 沙子 , 握 得 越 緊 , 失去 的 越 多 。 許多 婚姻 出現 問題 , 甚至 最終 導致 離婚 , 並 不 完全 是 第三者 等 外部 因素 , 更多 的 是 夫妻 雙方 自身 的 問題 。 比如 , 有 不少 女人 , 她們 對 丈夫 一向 奉行 高壓 和 嚴管 政策 , 她們 希望 丈夫 成為 人 上人 , 於是 想方 設法 、 旁敲側擊 地 施壓 , 給予 男人 把 生命 的 殘缺 變成 圓滿伍 . 圓 與 缺 很 大 壓力 。 在 丈夫 真正 有所 成就 之後 , 女人 往往 還 在 原地 踏步 , 於是 有 了 危機感 , 拚命 想 抓緊 婚姻 。 她們 開始 嚴管 丈夫 的 生活 , 除了 管 一些 小 事 , 還要 管 錢包 、 查 短信 , 甚至 秘密 跟蹤 , 就 連 對方 的 工作 都 恨不得 插 一手 。 女人 越 是 管 , 男人 越 是 煩 , 於是 兩 個 人 的 感情 越來越 糟 。 可 妻子 們 往往 意識 不 到 自己 有 什麼 問題 , 反而 覺得 理所應當 , 認為 自己 為 這 個 家 、 為 對方 付出 了 一 許多 婚姻 出現 問題 , 並 不 完全 是 因為 第三者 等 外部 因素 , 夫妻 雙方 自身 的 問題 也 不容 忽視 。 有 不少 女人 , 她們 對 丈夫 一向 奉行 高壓 和 嚴管 政策 , 結果 , 她們 抓 得 越 緊 , 男人 的 愛 和 幸福 的 生活 也 離 她們 越 遠 。 清淨 的 處世 之 道切 , 應該 享受 安定 的 婚姻 , 享受到 丈夫 更多 的 愛 。 她們 不 知道 , 她們 的 愛 已經 成為 一 副 沉重 的 枷鎖 , 套 在 了 男人 的 身 上 , 對方 已經 感覺 不 到 一 絲 愛 的 甜蜜 , 只有 心靈 的 疲憊不堪 。 其實 , 婚姻 中 的 男女 應該 是 獨立 的 個體 , 擁有 自由 的 私人 空間 、 自己 的 朋友 、 自己 的 愛好 、 自己 的 事業 , 他們 不 願 因 過分 依附 對方 而 失去 自我 。 在 感性 的 愛情 裏 , 也 不要 忘記 留存 一點 理性 的 生活 空間 , 不要 試圖 去 主宰 什麼 , 因為 這 世上 沒有 任何 一 個 人 願意 成為 他人 的 傀儡 。 要 想 婚姻 長久 、 美滿 、 幸福 , 就 不要 每 天 盯 ?
、 看 ?
、 防 ?
、 握 ?
, 別 把 婚姻 “ 抓” 得 太 緊 。 夫妻 間 應該 有所 保留 , 這 不能 視為 對 婚姻 的 不 忠 , 而是 一 種 夫妻 融洽 相處 的 藝術 。 夫妻 就 像 兩 隻 相互 依靠 、 彼此 取暖 的 刺蝟 , 遠 了 , 溫暖 不 到 對方 ; 近 了 , 會 被 對方 身 上 的 刺扎 ?
。 不管 是 婚姻 、 事業 , 還是 人際 交往 , “ 無為 ” 一點 , 順其自然 , 結果 可能 會 更 美妙 。 以 德報 怨利 大於 害受人 恩德 , 小 則 視為 大 , 少 則 視為 多 。 老子 曾 說 : “ 大小 多少 , 報怨 以 德 。 ”意思 是 說 , 受 人 恩德 , 小 則 視為 大 , 少 則 視為 多 , 即便 是 怨恨 , 也 要 用 恩德 去 報答 。 當 我們 面對 怨恨 的 時候 , 是 不 是 要 進行 懲罰 呢 ? 老子 指出 , 懲罰 是 無效 的 。 因為 “ 民 不畏 死 , 奈何以 死懼 之 ” ? 懲罰 有 其 局限性 , 它 的 最 高 極限 就 是 死刑 。 你 有 權 以 處死 來 威懾 百姓 , 但 偏偏 就 有 人 連 死 都 不 怕 。 當 人 到 了 連 死 都 不 怕 的 地步 , 你 還 能 使出 什麼 更 厲害 的 懲罰 呢 ? 當 人 受到 逼迫 , 既 不能 安居 又 不能 遂生 , 處於 走投無路 的 時候 , 就 會 以 死來相拚 。 面對 這 種 局面 , 懲罰 就 顯得 太 軟弱 無力 了 。 由 此 看出 , 以 怨 報怨 的 懲罰 作用 實際 是 無效 的 。 其 結果 , 不僅 不能 起到 禁惡 的 作用 , 反 有 可能 促使 邪惡 行為 的 滋生 。 每 個 人 難免 會 犯錯 , 當 我們 犯錯 時 , 周圍 的 人 寬懷 包容 的 胸襟 與 大度 , 是 支持 我們 重新 站起來 的 力量 。 這樣 想想 , 面對 他人 的 過錯 , 我們 就 能 如同 老子 一樣 以德報怨 , 以 平和 恬淡 的 心境 看待 社會 和 人生 , 無羞 無惱 了 。 更何況 , 冤冤相報 何時 了 , 與其 以 怨報 怨害 人 害己 , 不如 以 德報 怨利人 利己 。 唐朝 詩人 白居易 在 《 贖 雞 》 詩 中 寫道 : “ 莫 學銜 環雀 , 崎嶇謾 報恩 。 ” 這 首 詩 講 的 是 黃雀 銜環 的 故事 。 據說 , 漢代 楊震 的 父親 楊寶 九 歲 時 , 在 華陰 山 北 見 一 隻 黃雀 被 老鷹 所 傷 , 墜落 在 樹 下 , 為 螻蟻 所 困 。 楊寶 憐 之 , 就 將 牠 帶回 家 , 放 在 巾箱 中 , 給 牠 餵 黃花 。 百 日 後 的 一 天 , 黃雀 羽毛 豐滿 , 飛走 了 。 當夜 , 有 一 黃衣 童子 向 楊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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