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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54,232 in text YL201748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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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是 趕快 結婚 , 這 還 是 一 個 大 原則 的 講法 。 細節 上 的 東西 , 我們 可以 慢慢 從長計議 。 回頭 說 大 原則 。 你 既然 知道 你 這 個 年紀 不能 結婚 , 就 不 應 做 婚後 才 該 做 的 那 回 事 。 你 不 守 規矩 在先 , 不 負責任 在 後 , 就 是 錯 上 加錯 了 。 這樣 一錯再錯 , 人 就 會 沉淪 到 萬劫不復 的 地步 。 所以 現在 最 吃緊 的 是 重認 自己 的 責任 。 再者 , 結婚 也 不 是 那麼 難 。 結婚 的 真正 意義 , 無非 是 給 兩 人 一 個 社會 認可 的 關係 。 這 個 社會 認可 的 關係 , 通常 透過 一 個 儀式 來 確定 , 所以 我們 有 所謂 婚禮 ﹙ 其實 婚儀 應該 是 更 貼切 的 名稱 ﹚ 。 另外 , 由於 今日 社會 崇尚 法治 , 我們 又 有 一定 的 法律 程序 , 來 確定 二 人 的 法定 關係 。 你 要 結婚 , 所 需要 的 不外乎 一 個 儀式 , 一 個 法律 手續 , 一點 不 難 。 有 些 人 覺得 要 大排 筵席 才 算是 結婚 , 那 其實 和 婚姻 的 本義 無關 。 」 問道說 : 「 別 說 現在 韓誠 不肯 娶 她 , 就是 他 肯 , 婚後 住 哪 ? 」 尚仁 答 : 「 這 問題 得分 兩 部分 回答 了 。 第一 , 在 古代 , 答案 很 簡單 , 住在 男家 呀 ! 古代 的 婚姻 是 為了 延綿 家族 的 血脈 , 住 男家 是 理所當然 的 。 現代 社會 流行 小家庭 , 大家 都 不 想 住 男家 了 。 但是 不 想 歸 不 想 , 並非 不可以 。 而 今日 家庭 的 結構 改變 了 , 住 娘家 也 未嘗不可 。 第二 , 即使 是 現代 的 家庭 , 也 有 很多 是 在 比較 惡劣 的 居住 環境面 生活 的 。 」 若 虛 點點頭 : 「 我 爹 媽 就 住 了 很多 年 『 床位 』 , 一 家 住在 一 張 床 上 。 」 第一 章 小 故事 ── 珠胎暗結 005 尚仁 答 : 「 對 , 若 虛 現在 也 很 不錯 呀 。 『 君子 食 無 求 飽 , 居 無 求 安 。 』 ( 《 論語 . 學 而 》 ) 有 良知 的 人 , 是 不會 為了 生活 苦 一些 就 逃避 責任 的 。 住 得 壞 一些 , 不 等於 不能 生活 。 」 問道 瞄 了 守法 一 眼 : 「 但是 韓誠 現在 不肯 娶 她 嘛 ! 」 守法 說 : 「 我 去 和 他 講 , 要是 他 不肯 娶 小珠 , 我 就 把 他 拉上 警察局 。 」 尚仁 罵道 : 「 你 這 個 人 , 除了 法律 就 不 懂 別的 東西 嗎 ? 慢慢 來 好 不 好 ? 」 轉向 小珠 : 「 所以 說 嘛 , 婚前 性行為 就 永遠 有 這 個 麻煩 , 要不然 聖人 也 不會 制定 婚姻 之 禮 。 《 禮記 . 昏義 》 說 『 敬慎重正 , 然後 親 之 』 , 就 是 這 個 意思 。 在 『 上床 』 之前 對 女孩 說 永遠 愛 她 是 很 容易 的 , 事 後 要 結婚 就 是 另 一 回 事 了 。 不過 我們 回來 談 這 個 問題 : 韓誠 的確 是 要不得 的 。 如果 我們 有 方法 讓 他 回心轉意 , 大徹大悟 , 當然 最好 。 否則 , 你 仍 只有 負責 一 途 。 」 問道 不服 地 說 : 「 韓誠 一 走 了事 , 小珠 卻 要 獨力 承擔 , 這 不 是 很 不 公平 嗎 ? 」 尚仁 說 : 「 怎樣 對待 韓誠 是 另 一 回 事 , 現在 我們 談 的 是 小珠 。 對 , 要是 韓誠 不 負責任 , 當然 對 小珠 不 公平 。 所有 事情 , 只要 有 人 推卸 責任 , 就 有 不 公平 。 簡單 如 坐 公共 車輛 時 見到 孕婦 , 比 你 年輕 的 人 不 願 讓座 , 你 老人家 看不 過 眼 而 起身 讓座 , 也 是 對 你 不 公平 的 。 但 這 不能 成為 不 負責任 的 藉口 。 反過來說 , 要是 小珠 不 願意 負責任 , 而 今天 坐 在 這 的 是 韓誠 , 我 也 會 叫 他 負責任 。 」 問道 仍然 不服 : 「 你 在 掩飾 你 對 男性 的 偏袒 。 在 生育 一 事 上 , 吃虧 的 永遠 是 女性 。 你們 這些 自稱 儒家 的 人 就是 這樣 , 時時 為 父權 開路 。 」 尚仁 說 : 「 剛好 相反 。 我們 就是 明白 吃虧 的 永遠 是 女性 , 才 更 要 強調 責任 。 正 是 韓誠 的 不 負責任 , 造成 了 現在 小珠 的 痛苦 。 未婚 性行為 本來 就 對 女性 不 公平 。 就算 你 叫 小珠 去 墮胎 , 那麼 韓誠 一 走 了事 , 小珠 卻 要 獨自 承受 墮胎 帶來 的 身心 痛苦 , 難道 這樣 又 對 小珠 公平 嗎 ? 」 問道 答 : 「 我 還是 寧可 讓 小珠 去 墮胎 。 」 小珠 打斷 問道 , 說 : 「 不 , 人家 說 墮胎 很 痛 的 。 」 問道 答 : 「 你 不 墮胎 就 把 孩子 生下來 , 生 孩子 比 墮胎 痛 多 了 。 」 小珠 不 語 。 問道 回頭 對 尚仁 說 : 「 你 說 撫養 孩子 是 小珠 的 責任 。 這 『 責任 』 是 哪來 的 ? 小珠 難道 不 是 對 自己 的 身體 有 自主權 嗎 ? 墮胎 不過 是 決定 不要 讓 另 一 個 生命 在 自己 的 身體 生長 而已 。 難道 她 沒有 這 個 權利 嗎 ? 」 尚仁 說 : 「 在 儒家 思想 中 , 權利 能不能 佔 一 個 位置 , 該 佔 怎樣 的 位置 , 是 一 個 可以 進一步 探討 的 問題 。 今日 大多數 儒家 都 會 接受 權利 的 觀念 。 但是 很 清楚 的 , 不能 說 因為 我 有 某 個 權利 , 我 就 可以 不惜 一切 代價 地 行使 這 個 權利 。 在 足球場 上 , 守門員 也 有 權利 走上 前線 爭取 入 球 , 但是 他 行使 這 個 權利 之前 , 必須 優先 考慮 他 身為 守門員 的 職責 。 小珠 是 胎兒 的 母親 , 她 有 一 個 職責 , 她 不能 拋開 她 的 職責 來 行使 她 的 所 第一 章 小 故事 ── 珠胎暗結 007 謂 自主權 。 」 問道 仍然 不 同意 : 「 胎兒 的 母親 ? 這樣 說 已經 假定 胎兒 是 個人 了 吧 ? 很多 學者 都 不 同意 這樣 的 看法 。 他們 認為 , 胎兒 不過 是 一 團 細胞 而已 。 」 尚仁 答 : 「 我 知道 西方 學者 有 這樣 的 爭論 。 有 人 說 胎兒 是 人 , 有 人 說 胎兒 不 是 人 , 又 有 人 說 胎兒 是 潛在 人 。 如果 要 我 跟 西方 的 思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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