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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 54,598 in text YL2017489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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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長 記號 強調出 「 公義 」 ( justitiam ) 這 個 字 , 合唱團 回應 時 不 重複 他 的 旋律 , 而是 大聲 堅定 地 唱出 下 半 句 歌詞 。 第五 句 以 第四 句 做 模進 , 同樣 在 前 半 句 尾 強調出 「 憐恤人 的 」 ( misericordes ) 。 第六 、 七 句 做法 與 四 、 五 句 同 , 並且 音型 是 前 兩 句 的 反行 , 表情 指示 變 溫柔 , 以 小聲 音量 唱出 「 清心 的 人 有 福 了 , 因為 他們 必得 見 上帝 」 ( Beati mundo corde , quoniam ipsi Deum videbunt ) 、 「 使 人 和睦 的 人 有 福 了 , 因為 他們 必 稱為 上帝 的 兒子 」 ( Beati pacifici , quoniam filii Dei vocabuntur ) 。 合唱團 在 唱 這 兩 句 的 後 半 句 時 , 譜 上 給予 的 術語 指引為 「 神秘 的 」 ( misterioso ) 。 最後 一 句 「 為 義 受 逼迫 的 有 福 了 , 因為 天國 是 他們 的 」 ( Beati , qui persecutionem partiuntur propter justitiam , quoniam ipsorum est regrum coelorum ) , 為 全 曲 的 高潮 。 男中音 先 以 「 充沛 的 」 ( en energico ) 的 聲音 連唱 「 有 福 了 」 三 次 , 每 唱 一 次 就 由 合唱團 堅定 地 回應 一 次 ( 見 【 譜例 5 - 3 】 ) 。 且 在 唱 後 半 句 時 , 以 D 大三 和弦 的 分散 和 弦音 , 用 ff 的 音量 , 每 一 音 還 加上 強音 記號 唱出 「 為了 公義 」 ( propter justitiam ) ( 見 【 譜例 5 - 4 】 ) 。 合唱 此時 將 全 句 回應 一 次 , 大聲 地 唱出 此 曲 高潮 之 處 。 【 譜例 5 - 3 】 《 基督 》 第6 首 〈 八福 〉 第111 ~ 116 小節 【 譜例 5 - 4 】 《 基督 》 第6 首 〈 八福 〉 第117 ~ 122 小節 在 此 可以 察覺出 , 這 同 一 個 單字 「 公義 」 在 曲 中 再次 被 強調 , 一 前 一 後 以 相同 的 手法 堅定 地 呼喊出來 。 此 曲 至 此 有 個 「 長 的 休息 」 ( lange pause ) ( 第134 小節 ) , 之後 樂曲 趨緩 , 歌詞 重複 「 有 福 了 , 天國 是 他們 的 」 ( Beati , quoniam ipsorum est regum coelorum ) 。 從 第147 小節 起 , 管風琴 奏出 「 天國 動機 」 , 合唱 聲部 在 第156 小節 也 跟隨 吟唱出 「 天國 動機 」 , 樂曲 的 尾聲 將近 五十幾 小節 , 音樂 充滿 「 天國 動機 」 的 旋律 。 Merrick 認為 此 首 作品 音樂 上 的 處理 , 能 讓 人 「 看見 李斯特 思想 中 道德 公義 與 福氣 的 連結 , 這 是 李斯特 的 基本 想法 , 他 看 音樂 不 只 是 一 個 裝飾 , 而是 能 給予 人 的 生活 一 種 正面 力量 」 。 296 這 也 正 是 李斯特 心 中 理想 的 「 未來 教會 音樂 」 所 能 帶給 社會 力量 的 表現 。 二 、 淨化 與 提升 李斯特 在 他 1855年 寫給 Adolf Bernhard Marx 的 著作 《 19世紀 音樂 與 他 的 維護 》 ( Die Musik des neuzehnten Jahrhunderts und ihre Pflege ) 的 書評 時 , 寫到 他 對 寫作 神劇 的 目的 與 看法 。 在 這 則 評論 中 , 李斯特 提到 : 「 神劇 的 目的 在於 敦促 聽 者 建立 真實 的 崇拜 , 而且 真正 能 興起 真實 崇拜 的 , 只有 以 教會 真理 建立 的 神學 架構 才 能 使 崇拜 提升 」 。 297 這 篇 文章 被 刊登 在 1855年 《 新 音樂 雜誌 》 ( Neue Zeitschrift f ü r Musik ) 。 Paul Allen Munson 在 研究 李斯特 神劇 的 論文 中 , 以 交叉 討論 的 方式 研究 Marx 書 中 對 自己 創作 的 神劇 《 摩西 》 所 做 的 陳述 , 以及 李斯特 在 書評 中 對 其 意見 的 回應 。 298 由 其中 一 段 重要 敘述 可以 看出 李斯特 對於 神劇 的 看法 。 他 從 「 神劇 」 ( oratio ) 的 原本 意思 為 「 說話 」 、 「 祈禱 」 之 意 , 來 重申 神劇 這 曲種 的 目的 。 為何 稱 它 為 「 神劇 」 , 要 如此 違背 它 最 原始 的 意思 呢 ? 299 這 曲種 打從 它 被 創 以來 就 有 的 名稱 , 現今 已經 不再 與 聖經 主題 相關 , 當 這 種 作品 不再 與 崇拜 有關 , 而 只 被 當作 一 門 藝術 , 當 人們 只 著墨 在 自己 的 想像 而 超過 我們 的 信仰 , 當 他們 只 攪動 我們 的 情感 ── 正 如 所有 的 藝術 都 這麼 做 ── 而 沒有 引發 信仰 的 激情 , 沒有 創造 引人 真誠 祈禱 的 氛圍 , 沒有 提升 我們 心 中 的 虔誠 , 沒有 引出 我們 真正 的 告白 祈求 ( oratio 的 原意 ) , 將 人們 推進 那 超凡 入聖 的 祈禱 境界 , 還 有 , 當 這 種 作品 一方面 不 做 聖經 教導 , 另一方面 又 與 信仰 無關 , 或 不需 聖壇 講台 或 神職 人員 時 , ( 神劇 ) 這 種 作品 是 不可能 形成 的 。 從 以上 的 陳述 可以 整理出 李斯特 對於 神劇 有 其 目的性 的 指標 , 它 必須 與 崇拜 相連 , 引導人 真正 地 回到 與 神 「 說話 、 祈禱 」 ( ora ) 的 原始 境界 。 另外 , 也 可以 看出 李斯特 對 此 曲種 的 寫作 有 相當 保守 的 觀念 , 是 要 在 敬虔 信仰 的 傳統 中 , 需要 與 《 聖經 》 的 經文 連結 , 配合 講壇 對 信仰 的 教導 、 神學 的 匡正 , 來 引發 人們 對 神 的 忠心虔誠 。 1855年 李斯特 在 寫完 這 篇 文章 的 幾 個 月 後 , 他 開始 正式 邀請 Otto Roquette 撰寫 神劇 《 聖伊莉莎白 傳奇 》 劇本 , 於 1857年 動手 寫作 。 1862年 寫完 《 聖伊莉莎白 傳奇 》 後 緊接著 創作 《 基督 》 。 是否 這 兩 部 神劇 能 引發 人 真誠 的 「 祈禱 」 , 而 達到 他 「 未來 教會 音樂 」 的 理想 , 使 人 心靈 得以 慰藉 與 淨化 ? 這 兩 部 神劇 中 , 以 神劇 《 基督 》 最 能 呼應 他 所 提 的 「 神劇 」 標準 。 在 全 劇 開始 之前 , 李斯特 寫下 《 聖經 》 以 弗 所 書 4 章 15 節 的 經句 「 惟用 愛心 說誠 實話 , 凡事 長進 , 連 於 元首 基督 」 。 以 弗所 書 4 章 15 節 就 能 表明 他 創作 這 部 神劇 的 基本 精神 。 300 《 基督 》 劇 中 的 歌詞 絕大部分 直接 引用 《 聖經 》 經文 , 其他 非 《 聖經 》 的 經文 也 來自 天主教 宗教 儀式 用詞 。 另外 , 在 樂曲 的 安排 中 上 , 如 本 書 在 第二 章 中 所 討論 , 其 第6 首 〈 有 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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