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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 達賴 與 班禪 「 移至 泰寧 」 , 更加 造成 人心 不安 , 乾隆 責罵 他們 簡直 是 「 開門 揖盜 」 , 下令 將 他們 撤職 。 另外 , 皇帝 在 八月 二十三日 看到 西藏 來 的 報告 , 知道 廓爾喀 二 度 興兵 來犯 , 他 披閱 之後 , 將 報告 交與 巴忠 閱看 , 第二 天 巴忠 就 在 軍機 大臣 面前 表示 此 事 他 有 責任 , 希望 給 他 或 革 或 降 職務 的 處罰 , 「 趕赴 藏地 效力 贖罪 」 。 皇帝 沒有 處罰 巴忠 , 也 沒有 派 他 去 西藏 , 只 命 鄂輝 帶兵 前往 , 巴忠 可能 見 前 事 已 敗露 , 當晚 就 投河 自殺 了 。 乾隆 知道 巴忠 等 人 作 了 喪權辱國 之 事 , 而 廓爾喀 又 再度 起兵 侵藏 , 不但 侵犯 了 宗教 聖地 , 又 威脅到 中國 的 領土 主權 , 為了 「 安 邊境 而 攝 遠夷 」 , 皇帝 決定 以 大軍 來 永杜 後 患 了 。 同年 九月 的 上旬 , 皇帝 諭示 兩廣 總督 、 協辦 大學士 福康安 入 京 , 面授 方略 , 領 大兵 征剿 廓爾喀 。 除了 又 派 猛將 海蘭察 、 奎林 等 名帥 協助 福康安 辦理 軍務 外 , 皇帝 還 為 他 制定 了 作戰 方針 說 : 為 搗穴擒渠 , 福康 安可率 五六千 勁旅 進剿 。 攻陷 其 首都 後 , 廓爾喀 自必 瓦解 。 如 國王 「 心懷 攝伏 」 , 悔罪 乞降 , 也 可以 允 其 所 請 , 訂立 條約 之後 再班師 回 朝 , 不必 消滅 其 國 。 福康安 自 九月 二十九日 自 京城 啟程 , 十二月 二十四日 經過 星宿海 , 一路 相當 艱苦 。 「 冬令 處處 凝冰 , 遠近 高下 , 竟 無 路徑 」 , 「 亂石 縱橫 , 與 冰塊 相間 層積 , 馬足 傾滑 , 行走 維艱 」 。 二十八日 過 巴顏哈拉 , 地勢 更 高 , 「 人行寸步 , 氣喘 頭目 眩暈 , 肌膚 浮腫 」 , 連 福康 安正值 年富力 強 之 時 , 也 不免 「 冒寒 患病 」 , 「 略形 困頓 」 , 高山 反應 , 又 值 嚴冬 , 延誤 了 福康安 一 行 的 行程 , 直到 乾隆 五十七年 正月 二十日 , 他們 才 馳抵 前 藏 , 稍事 安頓 後 即 馳 往後 藏 , 準備 向 廓爾喀 進剿 。 廓爾喀 在 福康安 未 入藏 前 就 先 寫 了 書信 呈 寄 清朝 文武 大臣 , 說明 純 因 西藏 不 履行 約定 付 銀 才 進兵 的 , 絕非 有意 與 清廷 為敵 , 願意 遵奉 清廷 訓諭 , 罷兵 息爭 。 福康安 抵藏 後 , 因為 皇帝 態度 強硬 , 決心 堅定 , 所以 他 三月 間 檄諭 廓爾喀 , 義正詞嚴 的 告知 廓爾喀 : 西藏 為 中國 版圖 , 廓爾喀 為 天朝 屬 邦 , 屬 邦 竟 進犯 天朝 邊界 , 攸關 體統 , 必須 聲罪 討征 。 福康安 、 海蘭察 等 統兵 奮戰 , 到 乾隆 五十七年 五月 已 盡復 西藏 失地 , 廓爾喀兵 全部 撤回 本 境 。 福康安 領兵 六千 進入 廓爾喀 , 企圖 直 取 其 首都 陽布 ( 加德滿都 ) , 然而 沿途 山 高 路險 , 「 無平 地 可 搭營 」 , 有的 地方 「 路 逼 仄 , 不能 駐足 」 , 福康安 等 「 皆 露宿 崖 下 , 實 甚 勞苦 」 , 「 士卒 皆 穿履 , 跣足行 石子 上 , 多 刺傷 , 又 為 螞蟥 啃嚙 , 兩 足 腫爛 」 , 清軍 可謂 狼狽不堪 。 到 七月 初旬 , 據稱 已 深入 七百多里 , 離 首都 陽布 只有 幾十 里 之 遙 。 不過 清軍 在 集木集 一帶 大 山 重疊 之中 , 與 廓爾喀軍 發生 過 激戰 , 福康安 等 最後 雖 克復 兩 重 大 山木城 四 座 , 但 傷亡 損失 也 很 慘重 , 尤其 熱鎖橋 一 戰 , 福康安 「 甚 驕滿 」 , 「 賊乘 間 入 , 遂 敗 」 。 儘管 清軍 因 輕敵 小挫 , 但 廓爾喀 在 大軍 壓境 下 深恐 國都 不保 , 而 鄰國 錫金 、 不丹 又 俟機 協助 清軍 , 國王 喇特納巴都爾 就 遣使 印度 , 請求 孟加拉 英國 東印度 公司 以 武力 支援 , 當時 英國 正 為 發展 與 中國 的 商務 關係 , 以 西藏 為 中國 主權 所在 , 不 願 加以 援助 。 廓爾喀 見 外援 不 應 , 強鄰 窺伺 , 乃 決定 轉向 中國 請 罪求 和 。 國王 先 把 俘虜 的 丹津 班珠爾 與 漢軍 、 喇嘛 共 四 人 釋放 回藏 , 並 向 福康安 呈送 稟帖 。 福康 安開 出議 和 條件 如 國王 或 王叔 應 親自 來 營 叩頭 認罪 、 紅教 活佛 沙瑪爾巴 若 已 死亡 亦 應 將 其 屍體 送來 呈驗 , 廓爾喀 所 搶去 札什倫布寺 金銀 寶物 必須 全數 交還 等等 。 七月 十七日 , 廓方 呈送 札什倫布 財物 、 沙瑪爾巴 骨骸 及 其 眷屬 , 另 當初 許銀贖 地 合同 也 一併 交出 , 重申 願意 遣使 納貢 , 呈 表 乞降 。 皇帝 本來 就 想 適可而止 , 乘 勝收兵 , 八月 二十二日 看到 福康安 的 奏摺 與 廓爾喀 的 降表 , 立即 降諭 允許 降順 , 「 赦 其 前罪 」 , 令 福康安 班師 回 朝 , 並 封賞 有功 文武 大臣 , 從此 結束 了 十全 武功 中 的 最後 一 役 ── 廓爾喀 之 役 。 清朝 乘 戰勝 餘威 , 在 大軍 未 撤 時 , 在 西藏 進行 了 一 次 積極 改革 藏政 的 計劃 , 從 當年 十月 起 , 福康安 與 八世 達賴 、 七世班禪 等 共同 籌議 西藏 善後 章程 , 經 前後 會商 共 提出 一百多 條 款項 , 第二 年 經 中央 修訂為 二十九 條 , 正式 頒行 , 這 就 是 著名 的 《 欽定 西藏 善後 章程 》 , 這 個 《 章程 》 乃 成為 日後 清朝 對 西藏 管理 的 最 高 法律 。 其中 最 重要 的 部分 約 有 : 一 、 規定 「 駐藏 大臣 督辦 藏 內 事務 , 應 與 達賴 喇嘛 、 班禪 額爾德尼 平等 」 , 自 噶隆 以下 , 所有 西藏 政教 官員 , 均 為 駐藏 大臣 之 屬員 , 「 事 無 大小 , 均 稟 駐 藏 大臣 辦理 」 。 二 、 規定 前後 藏 的 噶隆 ( 行政官 ) 、 代本 ( 又 稱 戴琫 , 是 率領 五百 人 的 軍官 ) 、 商卓巴特 ( 掌管 大 活佛 倉庫 的 僧官 ) 以下 大小 官員 , 凡 有 缺出 , 「 統歸 駐藏 大臣 會同 達賴 喇嘛 揀選 」 。 三 、 規定 達賴 、 班禪 和 各 地 黃教活佛 呼圖 克圖 轉世 , 必須 在 駐藏 大臣 的 監視 下 , 採取 金瓶 抽簽 ( 金奔巴瓶制 ) 來 決定 , 不再 由 巫師 作法 決定 。 四 、 規定 建立 西藏 地方 常備兵 三千 名 , 以 保衛 西藏 , 鞏固 國防 。 五 、 一切 外交 交涉 方面 事務 , 「 俱 由 駐藏 大臣 主持 」 。 六 、 西藏 地方 政府 的 財政 收支 , 也 「 統歸 駐藏 大臣 稽查 總核 」 , 並 准 鑄造 銀幣 。 單 從 以上 幾 項 就 可以 了解 : 《 欽定 西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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