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。 此 人 不肯 依 阿人 , 亦 不能 搖奪 。 又 為 鎮國 將軍 品級 哈爾薩 叩 閽 , 懇還 其 父 公爵 及 所有 佐領 , 宗人 府議 給 事 。 上 曰 : 爾等 之 意 如何 ? 明珠 奏 曰 : 此 事 屢次 控告 甚 明 , 但 給與 不 給 出自 上裁 。 上 曰 : 伊父 有 軍功 , 似 可 給 之 。 明珠 等 奏 曰 : 此 係 宗室 , 給 之 亦 無 不 可 。 上 曰 : 著議 政王 、 大臣 會議 具奏 。 又 為 吏部題 補刑部 侍郎員 缺事 。 上 曰 : 朕 昨 觀奏 章 , 見 票 簽寫 葉方藹 轉 左侍郎 。 聞 葉方藹 已經 病故 , 爾 等 仍 擬 此 簽 , 是 何緣 故 ? 勒德洪 、 明珠奏 曰 : 皇上 睿見 甚 周 , 臣 等 失 於 檢點 , 以致 錯誤 。 上 曰 : 可 改 票 來 。 上 又 曰 : 葉方藹 侍從 講幄 有年 , 勤 慎素 著 , 朕 欲 給予 卹典 ,爾 等 可 查例 來 看 。 又 為 蔡毓榮 題 , 緣事 遊擊 王振等 皆 行間 諳練 , 著有 勤勞 , 請 乞 皇上 召試 錄用 , 兵部 議 不准 行 。 上 曰 : 王振 等 效力 行間 , 勞績 頗多 。 此內 有 王進寶 標下 官員 , 皆 驍 健 堪用 。 明珠奏 曰 : 此 輩 雖 少有 罪過 ,然 立功 多 次 , 可以 贖罪 。 上 曰 : 王振 等 著 依 該 督 所 請 , 令 其 來 京 , 酌量 補用 。 此 內 現任 官員 於 應 升 時 , 亦 著來 京 引見 。 另外 再 就 康熙 二十五年 十月 二十六日 的 視朝 情形 作 一 介紹 , 《 起居注 》 裡記 : 辰時 ( 上午 七 至 九時 ) , 上御 乾 清門 聽政 , 部院 各 衙門 官員 面奏 畢 。 大學士覺 羅勒德洪 、 明珠 、 王熙 、 吳正治 、 宋德宜 , 學士 李光地 、 吳興祖 、 禪布 、 韓菼 、 賽弼漢 、 葛思泰 、 徐廷璽 、 郭棻 、 吳喇代 、 齊色 , 以 折本 請旨 : 吏部題 僉都 御史 張集陞 任員 缺 , 論俸 開列 大理寺 少卿 徐誥武 、 通政使司 左 通政王 遵訓 。 上顧 大學士 等 問 曰 : 其次 應 升 者 有 誰 ? 王熙奏 曰 : 有 王承祖 、 錢珏 。 明珠 奏 曰 : 尚 有 衛執蒲 。 上 問 曰 : 錢珏 居 官 如何 ? 王熙 等 曰 : 居官 好 。 上 曰 : 錢珏 曾 參穆爾賽 , 著 補授 此 缺 。 康熙 皇帝 除了 不 視 朝 、 出巡 或 少數 其他 情形 , 他 幾十 年 如 一 日 御門聽政 , 每日 辦公 的 情形 也 都 與 上述 的 差不多 。 不過 從 以上 兩 天 的 記事 中 , 相信 大家 都 能 看出 , 聽政 確是 君臣 共 治 的 一 種 議政 方式 , 但 在 專制 的 當時 , 一切 事務 的 決定 大權 仍 是 操 在 君主 手 中 的 。 像 文 中 所 記 的 一些 人事 任命 以及 給賜 爵位 、 召試 錄用 、 給予 卹典 等 , 大學士 們 只 聽 皇帝 的 命令 , 幾乎 是 無 權 反對 的 。 不僅 如此 , 我們 在 有關 康熙 皇帝 御門聽政 的 紀錄 中 , 還可以 看到 他 專斷 的 一些 有趣 事件 , 現在 略 舉 幾 項 如下 : 康熙 皇帝 在 與 大學士 們 討論 折本 時 , 他 有時 先 對 某人 某 事 表示 了 意見 , 大學士 們 當然 只有 照著 他 的 意見 寫出 票 簽 了 。 例如 康熙 不滿 閩浙 總督 姚啟聖 在 征討 台灣 時有 不 主張 戰爭 解決 問題 的 傾向 , 便 在 台灣 收復 以後 對 他 印象 大壞 了 。 有 一 次 姚啟聖 上奏 來 請求 開墾 廣東 沿海 荒地 事 , 皇帝 先 在 大學士 等 前 指責 姚啟聖 犯 了 很多 錯誤 , 如此一來 , 大家 對 他 請 准 開墾 荒地 的 事 都 不 敢 有 贊成 的 了 , 儘管 皇帝 叫 大家 對 此 事 「 嚴切 擬票 送進 」 , 誰 還 敢 寫出 對 姚啟聖 有 幫助 的 意見 呢 ? 又 如 康熙 二十八年 二月 二十一日 君臣 們 在 御門 聽政 時 討論 漢軍 擅自 買下 蒙古 、 滿洲 家僕 的 事 , 皇帝 原先 是 認為 「 不必 禁止 」 的 , 大臣 們 也 照著 他 的 意思 寫 在 票 簽上 了 。 但是 在 討論 之 際 , 皇帝 突然 感到 如果 只 令 漢軍 招買 , 「 不但 價值 頓 增 , 且 盡 為 漢軍 所 買 , 滿洲 不得 買 」 , 損失 滿洲人 的 利益 了 , 他 乾脆 又 叫 大學士 改寫 票 簽為 「 禁止 」 字樣 , 顯然 皇帝 的 想法 才 是 最後 的 決定 。 還 有 更 有趣 的 就 是 他 代表 大學士 們 做 了 一些 工作 , 他 根本 不 需要 大學士 們 的 票 簽 , 他 在 討論 當時 就 幫 大臣 擬好 了 票簽 的 文字 。 像 在 平定 三藩 之 時 , 總督 董衛國 向 皇帝 報告 了 清軍 得勝 打下 了 遵義府 , 康熙 高興 之下 , 就 對 大學士 說 : 你們 可以 在 這 份 奏報 上 寫 說 : 「 據奏 恢復 遵義府 , 偽 將軍 馬寶 逃遁 , 殺敵 甚多 , 知道 了 。 」 「 票簽 」 或 「 擬票 」 本來 是 明朝 就 使用 的 一 種 制度 , 即 各 處 大臣 進呈給 皇帝 的 奏報 , 先 由 大學士 們 閱看 , 並 以 小 紙片 ( 票 ) 寫下 初步 處理 的 意見 , 供 皇帝 參考 用 的 。 如果 皇帝 同意 大學士 的 處理 方法 , 就 照 「 票簽 」 的 文字 以 硃砂筆 重抄 一 遍 , 交還給 原 提奏 之 人 , 作為 合法 辦事 的 依據 。 康熙 現在 自己 擬 票 了 , 或是 隨 己意 改 票 簽 了 , 可 見 他 是 一 位 強調 皇權 至上 的 皇帝 。 23 康熙 鼓勵 大臣 寫 祕密 報告 古代 中國 , 京城 裡 或 外省 的 官員 要 向 皇帝 報告 事務 , 常 以 文字 書寫 , 逐項 說明 , 在 不同 的 時代 裡 , 這些 報告 有 「 奏 」 、 「 疏 」 、 「 章 」 、 「 封事 」 等等 不同 的 名稱 。 後來 因為 較 長 的 報告 一 頁 不 夠 寫 , 就 加用 紙張 摺疊 在 後 頁 , 故 又 有 「 奏摺 」 的 稱謂 。 這 種 報告 制度 到 了 明朝 更 有 系統 了 , 規定 凡是 公事 得 用 「 題本 」 , 透明化 的 經過 中央 衙門 傳送給 皇帝 。 如 屬 私事 , 可 用 「 奏本 」 , 由 太監處 轉呈 皇帝 。 不過 有時 公事 與 私事 很 難 明確 分野 , 所以 有的 大臣 也 難免 在 奏 本 裡 向 皇帝 談 些 公事 。 清朝 入關 以後 , 採用 了 明朝 的 這 項 君臣 間 通訊 方式 , 公事 用題 , 私事 用奏 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