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5,756 in text YL2014114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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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 出 過 幾 個 名將 。 宋 太祖 時 , 軍隊 人數 不過 是 三十七萬 人 , 經過 約 七 、 八十年 , 到 宋 仁宗 時 竟 增加 了 三 倍 多 , 達到 一百二十五萬 人 。 為什麼 增加 那麼多 呢 ? 其中 一 個 主要 的 原因 是 從 宋 太宗 起 , 農民 起義 不斷 。 北宋 在 歷次 鎮壓 農民 的 過程 中 , 漸漸 把 吸收 農民 到 軍隊 裡 當作 國家 政策 。 然而 , 這樣 的 作法 產生 了 三 個 後遺症 。 第一 , 人民 大量 棄 農 從軍 , 使得 良田 荒廢 , 糧食 供應 減少 ; 第二 , 國家 因而 稅收 減少 ; 第三 , 北宋 維持 軍隊 的 費用 負擔 一 年 比 一 年 沉重 。 但 這樣 的 士兵 在 心態 上 只是 來 享福 的 , 所以 平日 遊手好閒 , 養尊處優 , 到 了 戰場 上 , 卻 大多 貪生 怕死 。 北宋 的 軍事 制度 既然 無法 造就 傑出 的 將領 , 又 有 這樣 多 而 無用 的 兵 , 對 遼國 、 西夏 打仗 當然 是 一 勝 難 求 。 北宋 的 「 三冗 」 問題 北宋 不只 是 籠絡 造反 的 農民 , 對於 皇室 貴族 、 外戚 、 勳舊 及 知識分子 , 也 是 極力 籠絡 , 盡量 安插 。 北宋 的 行政 系統 裡 組織 重疊 、 冗員 充斥 的 情況 , 因而 也 是 中國 所有 朝代 之 最 。 有 許多 人 名義 上 是 在 三 省 、 六 部 、 九寺 、 五 監 等 機關 裡 任官 , 實際 上 卻 完全 沒有 職權 。 又 有 許多 歸類為 「 差遣 」 的 職位 , 名稱 看起來 不起眼 , 卻 是 真正 有 決定權 的 人 。 朝廷 裡 又 設立 昭文館 、 史館 、 集賢院 等 , 大量 選拔 文學 之 士 進入 , 稱 之 為 學士 或 大學士 , 在 國家 有 大事 時 參加 討論 , 或是 從事 講學 、 著述 。 館閣 也 是 人才 的 培育 機關 。 宋朝 的 官吏 數量 因而 十分 龐大 , 並且 在 中後期 直線 上升 。 原本 開國 時 政府 的 官員 人數 不過 是 數百 人 , 宋仁宗 時 已經 達到 二萬四千 人 。 北宋 官員 的 薪資 之多 又 是 中國 歷代 皇朝 之中 最 優厚 的 ; 據 考證 , 比 後來 的 清朝 起碼 高 一 倍 。 因而 , 行政 費用 漸漸 也 成為 天文數字 , 是 國家 另 一 項 極 大 的 負擔 。 照理 說 , 北宋 的 人口 這麼多 , 經濟 又 發達 , 應當 是 稅收 越來越 豐厚 , 但 事實 上 剛好 相反 。 北宋 的 國家 財政 主要 的 收入 是 按 田畝 徵收 賦稅 。 政府 派 人 直接 到 地方 去 督導 收稅 , 而 大部分 上 供給 朝廷 , 留給 地方 州縣 不過 是 十之一 、 二 。 然而 , 北宋 開國 以後 , 豪族 漸漸 兼併 土地 , 到 了 中後期 , 越來越 嚴重 。 大 地主 又 刻意 隱瞞 土地 , 千方百計 逃稅 。 宋朝 的 前 幾 任 皇帝 標榜 的 是 不 擾民 , 所以 睜 一 隻 眼 , 閉 一 隻 眼 。 南宋 時 有 一 位 歷史 學者 馬端臨 在 他 的 名著 《 文獻 通考 》 裡 指出 , 北宋 中後期 時 國家 竟 有 十之七 、 八 的 土地 收 不 到 稅 。 地方 州縣 不 敢 舉發 豪族 , 對中 、 小 農戶 卻 是 予取予求 , 巧立 名目 , 以 增加 收入 。 如此一來 , 那些 原本 已經 無法 逃稅 的 農民 就 只有 再 被 一 層 又 一 層 剝削 了 。 總之 , 由於 有 冗兵 、 冗官 、 冗費 等 「 三冗 」 問題 , 北宋 的 國家 財政 負擔 越來越 沉重 , 而 收入 卻 越來越 少 , 到 第三 代 宋真宗 時 已經 捉襟見肘 , 到 第四 代 宋仁宗 時 赤字 就 嚴重 起來 了 。 宋 神宗 如果 想要 轉變 對 遼國 及 西夏 的 策略 , 必須 要 先 解決 國家 迫在眉睫 的 困境 , 因而 只有 變法 一 途 。 漢武帝 當年 用 桑弘羊 , 實施 均 輸 、 平準 之 法 , 宋 神宗 也 必須 找到 一 個 人 來 幫 他 增加 稅收 , 裁汰 冗員 , 強化 國防 。 以上 就 是 王安石 變法 的 時代 背景 。 王安石 變法 事實 上 , 宋仁宗 在 慶曆 年 間 對 西夏 之 戰 慘敗 之後 , 深受 刺激 , 也 曾經 接受 大臣 范仲淹 的 建議 , 試行 新政 。 范仲淹 整頓 吏冶 , 裁汰 冗員 , 停止 官僚 子弟 憑藉 「 恩蔭 」 而 任官 的 傳統 作法 , 又 責令 地方 嚴查 逃漏稅 。 新政 實施 半 年 之後 , 引來 排山倒海 的 反彈 。 宋仁宗 的 改革 決心 不 夠 , 新法 實施 不久 便 無疾而終 , 范仲淹 被迫 引退 。 宋 神宗 即位 後 , 大部分 的 老臣 都 勸 他 不要 為了 對 遼國 、 西夏 用兵 而 進行 變革 , 而 只 有 一 個 王安石 還 繼續 提出 改革 的 主張 , 鍥而不捨 。 宋 神宗 召見 王安石 , 深談 之後 , 決定 變法 。 王安石 上任 以後 , 第一 件 事 就 是 在 原來 負責 財政 事務 的 三司 之上 設立 一 個 太上 機關 , 稱為 「 三司 條例司 」 , 藉 此 修訂 財政 相關 法令 , 又 架空 三司 。 王安石 所 提出 的 改革 方案 , 包括 許多 層面 。 在 財經 方面 , 有 均輸法 及 市易法 等 ; 在 農業 方面 , 有 青苗法 、 方田均 稅法 及 農田 水利法 等 ; 在 國防 方面 , 有 保馬法 、 保甲法 、 募役法 及 將兵法 等 。 均 輸 法 就 是 由 國家 設立 專門 機構 , 負責 將 上 供 朝廷 的 穀物 及 其他 的 物資 由 產地 直接 運送到 京城 , 免去 中間 剝削 。 市易法 就 是 由 國家 設立 「 市易司 」 , 在 平時 物價 低賤 時 予以 收購 , 物價 上漲 時 釋出來 , 以 平抑 波動 。 青苗法 、 方田均 稅法 、 農田 水利法 分別 規定 農民 如何 向 政府 貸款 , 如何 在 秋收 後 連 本 帶利 還款 ; 如何 丈量 土地 、 按 土地 肥沃 貧瘠 的 程度 分級 繳稅 ; 如何 分擔 部分 農田 水利 建設 費用 。 保馬法 規定 人民 如何 接受 政府 補貼 , 幫 政府 養 馬 。 保甲法 規定 鄉民 每 五 家 為 一 保 , 五保 為 一 大保 , 十 大 保 為 一 都保 。 設 保長 、 大保長 、 都保長 , 負有 監督 報告 及 完稅 的 責任 。 募役法 ( 或 稱 免役法 ) 主要 是 廢除 原來 人民 輪流 充當 州縣 差役 的 辦法 , 改由 官府 出錢 僱人 ; 其 所 需 經費 , 由 百姓 按戶分攤 。 原來 不用 負擔 差役 的 貴族 、 寺 、 廟 , 也 要 分攤 繳納 役錢 。 將 兵法 主要 的 作法 是 精簡 軍隊 , 裁汰 年紀 超過 五十 歲 , 或是 健康 不良 的 老弱殘兵 。 又 廢除 更 戍法 , 讓 帶 兵官 平時 能 直接 負責 訓練 部隊 , 以 達到 「 兵 知 其 將 , 將 知 其 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