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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念 , 都 還是 屬於 能量 存在 層面 的 討論 , 心靈 活動 屬於 存在 、 屬於 現象 , 一切 存在 都 不 離 唯物 ; 但 一切 現象 能量 不 離心 , 是 心 所 起 的 作用 , 一切 現象 都 是 心 的 呈現 , 一切 唯心 。 這 說明 一 個 原則 , 純粹 的 唯物論 還是 要 回歸 唯心論 , 而 純粹 的 唯心論 也 會 融入 唯物論 , 唯物 或 唯心 都 不會 單獨 存在 , 心物 一 元 才 是 普世 的 事實 , 也 才 是 文明 的 正確 走向 。 換言之 , 人們 依 精神 來 創造 物質 , 依 物質 來 圓滿 精神 , 物質 與 精神 的 圓滿 是 同 一 條 路 。 反觀 現今 科技 的 發展 過度 著重 物質 , 讓 人類 更加 失去 生活 重心 而 沒有 依靠 , 因為 著重 科技 發展 , 而 用 微觀 的 分析 觀念 來 分割 宏觀 的 整體 , 反而 窄化 了 生命 。 科技 的 發展 是 唯物 , 著重 在 二元 的 認識 與 創造 , 人 的 存在 也 是 一 種 創造 , 因此 有的 宗教 說 人 是 被 創造出來 的 、 神 創造 了 人 。 這 其中 有 個 重要 卻 被 忽略 的 事實 是 , 神 也 離 不 開 人 。 依 本體 所 起用 的 現象 是 本體 自身 的 表達 , 即 所謂 因 用 顯體 , 存在 因 心 而 有 , 存在 離 不 開心 , 同時 也 因為 存在 而 顯現 心 的 性德 , 所以 心 也 離 不 開 存在 。 能 實踐 這樣 心物 一 元 的 道理 , 即 是 遵循 普世 的 原則 。 佛教 是 以 一定 模式 來 傳達 真理 的 宗教 , 其 理 不 在 真理 之外 , 唯有 普世 真理 才 能 永恆 存在 、 才 能 永生 。 普世 的 真理 充塞 整 個 宇宙 , 依 此 原則 來 了 解 宗教 , 就 能 把 各 種 宗教 ── 包括 基督教 、 天主教 、 回教 、 佛教 等 普世 共通 的 根本 目的 找出來 , 而 這 就 是 「 生命 永恆 」 的 實踐 。 永生 是 人類 生活 的 目的 , 也 是 生命 的 究竟 意義 與 追求 , 亦 是 最 正確 的 人生觀 。 永恆 的 生命 就 是 一 元 境界 的 體現 , 是 個體 與 整體 關係 的 圓滿 與 融合 , 是 物質 與 精神 統一 的 和諧 , 是 解決 世間 一切 爭端 的 唯一 方案 , 也 是 世間 與 出世間 不 協調 的 唯一 出路 。 諸如 西方 宗教 的 人 神 合一 、 婆羅門教 的 梵我 一如 、 儒家 的 天人合一 、 佛教 的 心佛 眾生 三 無 差別 , 無 一 不 是 闡明 心物 一 元 , 個體 與 整體 圓滿 融合 的 永生 觀念 , 也 是 從 古 至 今 , 人類 歷史 始終 追求 的 文明 極致 。 雖然 翻開 歷史 文獻 , 處處 可 見 古聖 先賢 致力 於 永生 觀念 的 實踐 , 但 現今 世界 上 , 能 真實 了 解 永生 的 意義 與 目的 的 學說 教派 卻 是 微乎其微 , 遑論 可 促成 正確 的 實踐 而 到達 永生 的 目的 。 生命 的 永恆 若 能 存在 , 必 有 使 其 能 成立 或 存在 之 理 ; 永生 之 理 就 是 造物者 之 理 , 永生 之 理 就 是 普世 之 理 ── 就是 沒有 形相 的 造物者 本質 , 是 造物者 所 體現出來 的 現象 運作 原則 ; 換言之 , 只有 普世 之 理 才 是 永生 的 永恆 。 當 個體 的 生命 與 整體 的 生命 融合 了 , 就 是 永生 , 就 是 個體 的 最 高 實踐 與 整體 的 圓滿 , 亦即 個體 解脫 的 實踐 與 整體 涅槃 的 成就 。 個體 與 整體 的 互動 與 融合 , 是 時時刻刻 發生 的 進行式 , 而 非 死 後 才 發生 的 未來式 。 當 個體 本身 體悟到 自己 既是 整體 , 同時 也 是 整體 的 一 部份 , 即 是 合一 , 亦 是 永恆 生命 的 起始點 。 禪宗 所 說 的 悟道 , 就 是 每 個 時刻 的 變動 個體 都 能 體認 自己 不 離開 整體 , 既是 整體 也 是 整體 的 一 部份 。 當 悟道 而覺性 現前 時 , 此時 個體 即 是 整體 、 整體 即 是 個體 , 無 二 無 別 。 泛觀 各 種 宗教 哲學 的 論點 , 能 成為 普世 的 理 , 或 稱 造物者 、 永生 、 本性 , 其 必然 的 條件 是 : 沒有 形相 、 無所不在 、 無 所 不 知 、 超越 時間 與 空間 、 能 創造 含攝 一切 。 造物者 代表 永恆 的 生命體 , 代表 整體 的 圓滿 , 普世 的 理 亦 是 沒有 例外 的 整體 與 圓滿 。 若 能 了解 並 實踐 這 個 真理 , 人 就 可以 依據 永恆 的 生命體 來 起用 , 創造 生命 中 每 一 分 、 每 一 秒 的 變化 , 達到 自在 圓滿 。 生命 的 永恆 是 可以 達到 的 , 但是 人 必須 放下 對於 變化 且 短暫 的 個體 存在 所 生 的 執著 , 因為 生命 的 現象 是 恆變 的 , 執著 於 某 一 刻 的 個體 存在 現象 就 是 悖理 , 此 行徑 即 是 執迷 而 悖棄 恆存 之 生命體 , 執 而 認取 恆變 的 生命 之 用 。 變化 個體 的 存在 並非 永恆 , 任何 的 存在 都 必須 符合 無常 的 法則 , 若 認為 現在 的 現象 存在 不 是 永恆 , 而 把 希望 寄託 於 存在 未來 的 現象 永恆 , 則 終究 要 面對 未來 現象 也 會 壞滅 的 殘酷 事實 。 根據 現象 存在 的 「 成 、 住 、 壞 、 空 」 恆變 原則 , 有成 者 皆 歸 壞滅 , 未來 的 存在 , 不管 是 淨土 或 天堂 , 也 都 不 是 永恆 的 ! 然而 , 生命 的 永恆 確實 是 存在 的 , 生命 的 永恆 是 心 的 本性 、 本質 , 是 心 的 常寂光 , 是 現象 的 本體 。 本質 上 是 永恆 的 才 可能 呈現出 永恆 , 本質 若 不 是 永恆 , 再 多 的 努力 塑造 也 永遠 不可能 成就 永恆 。 現象 的 本體 就 是 生命 的 整體 , 也 是 個體 要 收斂 融合 的 歸宿 。 當 個體 能 回歸 造物者 , 與 造物者 合為 一體 , 才 是 永生 ; 世間 與 出世間 不二 , 才 是 永生 ; 個體 生命 能 回歸 整體 並 體現出 普世 的 真理 , 才 是 永生 。 當 個體 回歸到 整體 時 , 對 個體 而言 是 解脫 、 是 覺悟 , 對 整體 而言 就 是 涅槃 、 無餘 涅槃 。 生命 的 永恆 是 人類 永遠 的 使命 與 目的 , 這 必然 是 由於 體證到 個體 與 整體 不二 的 融合 、 物質 與 精神 統一 的 普世 原則 。 永生 的 解脫 之 門 佛教 始於 三千 年 前 的 印度 古國 , 開啟 佛教 序幕 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