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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元 前 十二世紀 男人 就 有 經典 規定 女人 沒有 地位 ; 到 了 十一世紀 , 理學 開始 , 御用 聖人 出面 。 御用 聖人 一 出面 , 事情 就 不 好 辦 了 , 因為 御用 聖人 跟 老虎 屁股 一樣 , 是 不可以 碰 的 。 理學 大師 的 程頤 , 曾 發出 「 男人 可以 休 妻 , 女人 不可以 離婚 」 的 指示 , 這 絕對 不 是 平等 的 標準 。 我們 看 朱買臣 休妻 「 馬前 潑水 」 的 故事 , 他 的 太太 想 和 他 離婚 , 但是 太太 不能 這樣 要求 , 只 能 要求 他 把 她 「 休 」 掉 , 她 不能 與 丈夫 站 在 平等 的 地位 , 即使 她 不要 丈夫 , 也 得 在 形式 上 表示 丈夫 不要 她 。 也 就 是 男人 可以 離婚 , 女人 不能 離婚 。 妻子 死 了 好像 牆 上 的 泥皮 掉下來 , 隨時 可以 補上去 ; 丈夫 死 了 卻 是 失去 了 「 天 」 , 不可以 再 嫁 。 這 是 御用 聖人 講 的 , 沒有 人 敢 反抗 。 另外 一 位 聖人 朱熹 的 名言 是 : 「 餓死 事 小 , 失節 事 大 」 。 曾經 有 人 問 朱熹 , 假使 一 個 寡婦 非常 貧苦 , 是 不 是 可以 再嫁 ? 朱熹 說 : 不可以 藉口 貧苦 而 再 嫁 , 因為 餓死 是 件 小 事 , 失節 是 件 大事 。 《 儒林外史 》 一 開頭 講 的 故事 是 , 一 個 五 、 六 歲 的 小女孩 , 她 的 未婚夫 死 了 , 她 的 父親 就 把 這 小女孩 關 在 房子 裏 , 把 她 活活 餓死 , 小孩 不 懂事 , 一直 叫 餓 , 媽媽 哭成 一 團 , 爸爸 就 是 不 讓 她 吃 東西 , 因為 「 餓死 事 小 , 失節 事 大。 」 感謝 上帝 , 朱熹 已經 死 了 , 不然 的話 , 我們 要 把 他 捉住 , 教 他 餓死 一下 , 看看 哪 個 事 大 ? 一 個 人 能 看到 一 個 婦女 或 他 自己 的 女兒 , 輾轉 在 破床 上 , 活活 餓死 而 無動於衷 , 還 認為 那 是 應該 的 , 真是 禽獸 行徑 。 從 十一世紀 到 十九世紀 末葉 , 漫長 的 九百 年 , 是 中國 婦女 更 悲慘 的 時期 , 可 稱為 更 可怕 的 迫害 時期 。 從 男人 的 迫害 , 女人 自己 的 迫害 , 到 御用 聖人 的 迫害 、 政府 法令 的 迫害 , 在 十九世紀 以前 , 女人 可以 說 是 一 種 最 可憐 的 動物 , 最 絕望 時期 , 隨時 隨地 被 人 虐待 、 玩弄 、 羞辱 、 殺戮 。 這 種 情形 延續到 十九世紀 末葉 鴉片 戰爭 以後 。 關於 鴉片 戰爭 , 許多 人 把 它 當成 國恥 , 我 想 , 在 某 一 點 說來 , 它 是 國家 的 恥辱 。 堂堂 天朝 被 洋鬼子 打 得 頭破血流 。 但是 從 另外 一 個 觀點 來 看 , 鴉片 戰爭 帶給 我們 中國 的 , 卻 是 劃時代 的 棒 喝 。 我們 不能 想像 , 假定 鴉片 戰爭 早 一百 年 發生 , 中國 早 一百 年 受到 西洋 文明 的 衝擊 , 我們 的 國家 會 進步 到 什麼 程度 ? 我們 也 不能 想像 , 到 現在 還 沒有 發生 鴉片 戰爭 , 又 會 怎樣 ? 各位 也許 不會 坐 在 這裏 , 都 在 家 纏足 去 了 。 鴉片 戰爭 給 中國 帶來 許多 東西 , 西方 文化 像 一 把 利刀 , 橫着 從 西方 移植到 中國 , 中國人 對 這 個 文化 最初 是 驚訝 、 反抗 、 瞧不起 , 最後 發現 這 玩意兒 可 真是 很 厲害 , 於是 大部份 都 接受 了 , 其中 有 一 項 , 就 是 開始 知道 應該 尊重 婦女 的 權利 。 中國 婦女 們 第一 次 大開眼界 , 發現 世界 上 竟然 還 有 這麼 一 個 天地 , 女人 可以 跟 男人 站 在 同等 的 地位 。 十九世紀 末 到 二十世紀 初 , 短短 不到 三十 年 時間 , 是 實際 轉變 時期 , 婦女 噩夢 初醒 , 雖然 這 個 覺醒 腳步 非常 慢 , 甚至 到 現在 還 沒有 完全 覺醒 , 但是 從 那時 開始 , 婦女 是 真正 進入 覺醒 的 管道 。 通常 一 個 大 的 轉變 和 震撼 發生 , 除了 本身 努力 以外 , 還 需要 有 外力 , 西洋 文化 就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外力 。 中華民國 的 建立 使 婦女 地位 提高 婦權 運動 的 第五 個 時期 , 應該 是 從 二十世紀 初 , 一直 到 現在 , 也許 還要 再 延後 若干 年 。 中華民國 的 成立 , 使 婦女 的 地位 實質 上 向 前 躍進 , 尤其 是 一九二七年 以後 , 國民 政府 成立 , 頒佈 了 很多 法律 , 婦女 地位 有 很 大 的 突破 , 例如 取消 納妾 制度 。 我們 常 譏笑 美國人 離婚 快 , 認為 美國人 容易 離婚 , 中國人 不 容易 離婚 , 其實 都 一樣 , 美國 沒有 納妾 制度 , 必須 離婚 , 不 離婚 就 會 鬧出 人命 , 中國 因為 有 納妾 制度 , 可以 妥協 。 美國 社會 ,國 下面 , 就 是 家 , 他們 重視 家庭 , 遠 超過 中國人 萬 倍 , 所以 不 允許 兩 妻 並存 。 中國人 對 家 並 不 重視 , 很多 人 下班 以後 雲遊 四方 , 東 竄竄 、 西 竄竄 , 就是 不 回家 。 因為 中國 社會 比較 複雜 , 人際 關係 也 比較 複雜 。 外國人 下班 必須 回家 , 固然 也 有 人 去 酒吧 , 但是 少數 。 國民 政府 也 明令 規定 不准 婦女 纏足 , 現在 各位 一定 和 我 一樣 , 永遠 不了 解 為什麼 女孩子 要 把 腳 纏起來 。 在 我 少年 時代 , 比 我 稍 大 的 婦女 , 像 我 的 姊姊 、 姑母 、 阿姨 等 , 全 都 是 纏足 的 。 我 有 一 位 堂兄 , 是 高級 師範 畢業 , 在 我們 那 一帶 是 位 紳士 , 他 娶親 唯一 的 條件 就 是 要 新娘子 天足 , 結果 在 附近 幾 個 縣 都 找 不 到 一 個 天足 的 女孩子 。 我 小 的 時候 , 縣政府派 很多 女 學生 擔任 「 放足 委員 」 , 到 各 縣 去 宣傳 不能 再 給 女孩子 纏足 啦 , 已經 纏足 的 要 放開 , 結果 被 鄉 裏 的 人 打出來 , 這些 鄉人 有 道德 上 的 根據 , 有 聖人 的 支持 , 做 母親 的 會 說 : 「 如果 我 不 給 女兒 纏足 的 話 , 我 對不起 我 的 女兒 和 我 的 良心 。 」 第三 個 最 重要 的 突破 是 繼承權 , 國民 政府 頒佈 的 法令 中 規定 , 女孩子 可以 繼承 財產 , 這 是 破天荒 的 一 件 大事 。 五千 年 傳統 文化 中 , 女人 不 算 人 , 沒有 繼承權 , 武照 當 女 皇帝 時 , 最 大 的 一 個 困擾 , 就是 沒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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