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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達成 促進 正反 陣營 意見 交換 的 效果 , 但 也 因為 這 番 脫線 演出 ( 反方 脫線 , 讓 別人 必須 獨自 演出 ) , 讓 同性 婚姻 重新 興起 一 波 論戰 。 * 在 規劃 上 , 這 次 模擬 法庭 裡 , 正 反方 的 爭戰 題目 是 : 若 不 給予 人民 和 同性別 者 結婚 的 權利 , 是否 算是 違憲 。 針對 這 個 主題 , 不管 是 模擬 法庭 上 反 同婚 的 鑑定人 , 還是 網路 上 的 反 同婚 陣營 , 都 給出 了 許多 論點 。 理想 上 , 反 同婚 陣營 的 人士 想要 證明 說 , 同性 婚姻 在 概念 上 會 引起 矛盾 , 或者 會 帶來 不 好 後果 。 然而 我 認為 , 他們 提出 的 許多 說法 , 反而 彰顯 了 一 件 我們 更 該 注意 的 事情 : 反 同婚 陣營 的 價值觀 , 長久以來 不斷 地 對 社會 上 的 其他 人 造成 不 公平 的 負擔 。 有 一些 「 同志 的 危害 」 並 不 是 真的 危害 舉例 而言 , 一些 比較 直接 的 反 同婚 者 , 可能 直接 這樣 說 : A1 .
「 同性戀 這 種 傾向 在 價值觀 上 就 是 不 正常 的 , 因此 , 同性戀 收養 小孩 , 可能 導致 小孩 有 價值 偏差 , 讓 他們 走上 不 該 走 的 道路 。 」 即使 是 一些 比較 和緩 的 人 , 也 可能 有 這 種 意見 : B 1 .
「 小孩 必須 要 有 爸爸 跟 媽媽 , 因為 爸爸 和 媽媽 可以 分別 教給 小孩 身為 男性 跟身為 女性 該 有 的 樣子 , 這 是 另 一 個 性別 無法 取代 的 。 」 這些 意見 的 成立 , 當然 都 必須 仰賴 特定 經驗 證據 , 例如 , 如果 我們 發現 同性戀 父母 並 不會 真的 導致 孩子 變成 同性戀 , 那麼 第一 種 意見 就 無法 成立 。 不過 我 在 這裡 並 不 是 要 討論 這些 經驗 證據 , 我 想 指出 的 是 , 就算 上述 兩 種 說法 擔憂 的 那些 影響 都 存在 , 它們 不但 難以 成為 我們 反對 同性 婚姻 的 理由 之外 , 反而 可能 暴露 了 反 同婚 人士 的 霸道 價值觀 。 癥結 在於 , 上述 兩 種 意見 , 除了 陳述 同性 婚姻 的 可能 影響 , 也 對 這些 影響 做 了 特定 的 ( 負面 的 ) 道德 判斷 : A2 .
同性戀 的 價值觀 是 不 好 的 。 B2 .
男生 就 應該 要 有 男生 的 樣子 ; 女生 就 應該 要 有 女生 的 樣子 , 不然 就 是 不倫不類 。 當 我們 把 這些 道德 判斷 分析出來 , 就 可以 更 清楚 理解 , 為什麼 護家盟 的 想法 難以 被 大眾 — 特別 是 年輕人 — 接受 : 他們 對 「 正常 的 人生 」 有 建立 在 性別 刻板 印象 上 的 特定 想像 , 並且 主張 其他 人 都 應該 依照 這 個 想像 來 過生活 。 更 過分 的 是 , 在 同性 婚姻 的 爭論 裡 , 反 同婚 人士 進一步 想要 利用 法律 , 來 達成 上述 這 種 操控 別人 人生 道路 的 結果 。 * 邱彥瑜 2014 〈 模擬 憲法 法庭 宣判 限制 同性 婚姻 違憲 〉 公視 新聞 議題 中心 有 些 人 對於 別人 的 人生 管得 特別 多 在 前面 關於 人生 意義 的 討論 裡 , 我們 的 結論 是 : 基於 我們 實在 無法 確定 是否 存在 著 客觀 固定 的 人生 意義 , 社會 和 政府 能 做 的 , 最多 就 只有 盡量 開放 不同 的 可能性 , 讓 大家 探索 和 選擇 。 話 雖然 說 得 很 漂亮 , 不過 社會 應該 合理 開放 的 那些 「 實現 人生 的 可能性 」 , 在 種類 上 當然 是 有限 的 。 原則上 你 可以 任意 選 你 想 過 什麼 樣 的 日子 , 但 如果 你 過生活 的 方式 會 對 別人 造成 嚴重 侵害 , 被 限制 也 是 剛好 而已 。 若 某 個 殺人狂 每 年 必須 殺掉 一 個 嬰兒 , 才 認為 自己 的 日子 過 得 充實 , 那麼 我們 理當 必須 限制 他 實現 自己 人生 的 自由 。 反過來說 , 若 某 個 人 立志 一輩子 研究 無聊 的 哲學 問題 , 就算 我 認為 這 根本 是 在 糟蹋 他 自己 的 生命 , 我 也 無 權 干涉 。 當然 , 我 可以 在 言論 自由 的 範圍 內 對 他 進行 善意 提醒 , 但 若 我 因此 大聲 張揚 「 他 的 生命 是 走錯 道路 」 , 便有 失 厚道 , 而 若 我 企圖 藉由 法律 來 營造 不利 於 「 一輩子 研究 無聊 的 哲學 問題 」 的 社會 環境 , 那 更 是 犯 了 道德 錯誤 。 換句話說 , 除非 某 個 人 的 人生 願景 是 霸道 到 必須 藉由 干預 其他 人 的 人生 才 得以 實現 , 否則 我們 不會 去 管 別人 要 怎麼 過日子 。 然而 回 過 頭 來 看 , 我們 會 發現 , 有 一些 反 同婚 人士 正好 就是 這 種 人 。 他們 提出 一些 反對 同性 婚姻 的 論點 , 這些 論點 表面 上 看起來 像是 在 主張 同性 婚姻 會 造成 某些 人 權益 受損 ( 例如 破壞 「 一 夫 一 妻 」 的 家庭 價值 ) 。 但 經過 一 番 考察 , 這些 所謂 的 「 造成 某些 人 的 權益 受損 」 , 往往 意思 只是 「 造成 某些 人 用 這 類 反 同婚 人士 不 欣賞 的 方式 來 實現 人生 」 而已 。 用 比較 高 的 層次 鳥瞰 同性 婚姻 議題 , 我們 看到 的 , 是 兩 種 對於 美好 人生 看法 的 衝突 : 支持 — 可能 我 認為 同性 婚姻 的 生活 值得 過 , 可能 我 不 知道 那 是否 值得 過 , 不過 我 認為 人 有 權 嘗試 和 選擇 它 。 反對 — 同性 婚姻 的 生活 不 值得 過 , 政府 不 該 允許 同性 婚姻 。 護家盟 認為 同志 是 走上 歧路 的 羔羊 , 然而 , 這 往往 不 是 因為 同志 真 走錯 了 方向 , 而是 因為 護家盟 對 別人 的 人生 計畫 管 得 太多 。 客觀 來 看 , 同志 的 生活 比較 糟 嗎 ? 或許 有些 反 同婚 人士 會 說 : 「 我 之所以 不 建議 大家 進入 同性戀 的 生活 , 並 不 只是 因為 我 主觀 不 喜歡 而已 , 而是 因為 同性戀 真的 不 是 好 選擇 。 」 甚至 可能 拿出 數據 , 來 說明 其實 不管 是 在 臺灣 或 其他 國家 , 比起 性向 「 正常 」 的 人 , 同性戀 的 生活 品質 都 比較 糟糕 、 心理 狀況 也 不 好 。 你 當然 可以 爭論 和 考證 那些 數據 的 真實性 , 畢竟 如果 證據 不符 事實 , 就 無法 拿來 支持 自己 的 看法 。 不過 我 想 提醒 大家 的 是 , 即使 那些 數據 是 真 的 , 恐怕 會 為 反對 同性 婚姻 的 人 帶來 更 大 的 麻煩 。 坦白 說 , 如果 真的 出 了 幾 份 數據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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