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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 婚姻 , 不過 以下 我 將 會 說明 : 1 .
即便 是 在 這樣 的 基礎 下 ,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依然 有 一些 同性 婚姻 不會 有 的 顧慮 , 使得 我們 在 理論 上 可能 可以 擁有 一些 經驗 證據 來 反對 它們 。 2. 對於 那些 支持 同性 婚姻 , 但 對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持 保留 態度 的 人 來 說 , 即使 我們 目前 還 沒有 足以 反對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的 經驗 證據 , 這 也 不會 成為 論理 上 的 重大 瑕疵 。 因為 , 對於 反對 同性 婚姻 的 人 來 說 , 他們 其實 也 難以 提出 更多 合理 的 說法 , 在 支持 傳統 婚姻 之餘 , 維持 他們 反對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的 立場 。 人獸 婚姻 和 未 成年 婚姻 首先 , 「 美好 人生 的 多元性 」 並 不會 導致 人獸 婚姻 的 理由 滑坡 , 這 並 不 是 因為 與 寵物 相伴 的 人生 不 算是 美好 人生 , 而是 因為 婚姻 的 成立 必須 建立 在 雙方 心靈 的 自願 同意 之下 。 雖然 這樣 用 詞 很 怪 , 但是 簡單 地 說 : 要 結婚 的 兩 個 生命體 , 必須 能 在 理解 婚姻 是 怎麼 一 回 事 的 情況 下 , 表達 他們 進入 婚姻 的 意願 。 當然 , 在 任何 現行 的 婚姻 制度 下 , 我們 都 無法 保證 不會 有 那 種 被迫 或是 不 情願 的 婚姻 , 但 如果 要 建立 一 個 「 只要 單方面 表態 , 即可 成立 」 的 婚姻 制度 , 這 是 我們 無法 想像 的 。 跟 取消 性別 上 的 限制 比起來 , 取消 「 自願 同意 」 的 婚姻 制度 , 更 令 人 無法 理解 。 並且 , 即便 不 考慮 自願 同意 的 問題 , 就算 真的 有 人 跟 動物 結婚 , 他們 也 不會 因此 獲得 更多 可 行使 的 法律 權利 。 因此 , 即便 我們 基於 美好 人生 的 多元性 , 支持 開放 各 種 婚姻 , 這 也 不會 使得 我們 必須 支持 開放 人獸 婚姻 : 婚姻 的 自願 同意 要素 會 直接 排除 人獸 婚姻 , 而且 , 人獸 婚姻 在 法律 權利 上 也 沒有 意義 。 再 來 , 我們 也 有 好 理由 在 支持 「 美好 人生 的 多元性 」 之餘 , 反對 未 成年 婚姻 。 第一 , 我們 應該 保護 未 成年人 , 避免 他們 在 心智 未 成熟 、 難以 妥善 周全 思慮 的 情況 下 做出 會 影響 人生 的 重大 決定 。 第二 , 未 成年人 和 成年人 之間 權力 不 對等 的 情況 難以 避免 , 而 我們 應該 避免 婚姻 建立 在 控制 和 操弄 之上 。 當然 , 成年人 之間 還是 可能 會 有 權力 不 對等 的 情況 , 但 通常 比較 輕微 , 而 每 個 社會 都 總是 得 要 訂 一 個 年限 , 讓 社會 成員 過 了 那 個 年限 之後 , 就 必須 為 自己 的 行為 負責 。 那 近親 婚姻 呢 ? 「 美好 人生 的 多元性 」 似乎 蘊含 我們 也 必須 支持 近親 婚姻 , 不過 考慮 目前 社會 的 現況 , 或許 有 一些 理由 讓 我們 可以 質疑 , 近親 婚姻 是否 會 帶來 一些 不 公平 的 損失 。 下面 讓 我們 討論 一下 目前 對 近親 婚姻 的 幾 種 常見 顧慮 。 家庭 不 和諧 — 若 開放 近親 結婚 , 必定 會 引起 許多 家庭 糾紛 , 因為 現在 的 社會 , 應該 只有 極 少數 的 家庭 , 有 辦法 接受 既有 的 家庭 成員 聯姻 。 若 這些 家庭 因為 近親 婚姻 合法化 而 必須 面臨 親人 互相 聯姻 的 事實 , 其 後果 對 他們 來說 可能 會 是 不 公平 的 損失 。 「 家庭 和諧 」 的 問題 , 說穿 了 就 是 「 其他 家庭 成員 不 同意 你 跟 某 個 特定 的 人 結婚 」 的 問題 。 我們 必須 注意 , 這 種 情況 不 只是 在 跟 自家 家庭 成員 結婚 的 時候 可能 會 碰到 , 就算 你 跟 別人 論及 婚嫁 , 也 可能 遇到 家人 嫌 你 的 結婚 對象 窮 、 醜 、 工作 不 穩定 、 政治 立場 不 一樣 等 。 對於 那些 因為 近親 聯姻 而 失去 和諧 的 家庭 來 說 , 或許 近親 聯姻 真的 帶來 了 一些 損失 , 但 這 種 損失 並 沒有 比 家庭 成員 跟 其他 你 不 喜歡 的 人 結婚 造成 的 損失 更 不 公平 。 如果 你 認為 在 非 近親 婚姻 的 例子 裡 , 當事人 有 權 自己 跟 家庭 成員 斡旋 , 自己 決定 要不要 進入 此 婚姻 , 那 你 似乎 也 應該 對 近親 婚姻 持 同樣 的 看法 。 家庭 的 事情 , 就 交給 家庭 解決 。 破壞 傳統 家庭 價值 — 若 開放 近親 婚姻 , 會 破壞 傳統 家庭 價值 。 對 … … 呃 … … 造成 不 公平 的 損失 。 對於 這 個 說法 的 回應 , 很 大 程度 可以 參考 前面 討論 家庭 價值 的 篇章 。 不過 我 在 這裡 補充 一 個 意見 : 一 個 家庭 要 秉持 什麼 樣 的 家庭 價值 , 似乎 是 他們 自己 有 權利 選擇 的 。 如果 你 不 擔心 鄰居 的 破碎 家庭 會 危及 你們 家 的 家庭 價值 , 好像 也 沒有 理由 擔心 社會 上 出現 一些 近親 聯姻 的 家庭 , 會 危及 你們 家 的 家庭 價值 。 當然 , 你 可能 會 認為 他們 糟蹋 了 他們 的 家庭 價值 , 但 那 好像 是 你 無 權 干預 的 。 權力 不 對等 — 家庭 成員 之間 , 通常 是 權力 不 對等 的 , 尤其 是 在 長輩 與 晚輩 之間 。 在 這 種 情況 下 , 若 開放 近親 婚姻 , 我們 可能 難以 阻止 各 種 基於 脅迫 或 壓力 產生 的 婚姻 , 對 當事人 造成 不 公平 的 損失 。 在 關於 未 成年 婚姻 的 討論 裡 , 我 主張 社會 上 雖然 難免 有 權力 不 對等 的 問題 , 但 依然 應該 授與 成年人 結婚 的 權利 。 或許 有 人 會 認為 , 基於 一樣 的 說法 , 權力 不 對等 似乎 也 不 構成 反對 近親 婚姻 的 理由 。 不過 我 必須 指出 , 家庭 或 家族 裡 的 權力 不 對等 有 一 個 特色 , 就 是 當事人 難以 脫逃 。 人 在 職場 上 、 學校 裡 都 可能 會 被 權力 比 自己 大 的 人 欺凌 , 但 跟 職場 和 學校 比起來 , 家庭 或 家族 通常 是 一般人 更 難 脫離 的 。 考慮到 這 一 點 , 家庭 關係 產生 的 權力 不 對等 , 可能 會 產生 更 強 的 理由 , 去 反對 近親 婚姻 。 近親 繁殖 — 生物學 似乎 指出 , 近親 繁殖 比較 容易 生下 有 先天 缺陷 的 小孩 。 而 生出 有 先天 缺陷 的 小孩 , 是 對 那 個 小孩 造成 不 公平 的 損失 。 如果 相關 的 經驗 科學 證據 夠 可靠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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