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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 的 人 時常 被 上面 討論 過 的 那些 滑坡 論證 逼問 , 也 是 因為 : 若 你 認真 看待 「 美好 人生 的 多元性 」 , 那麼 , 不管 你 支持 的 是 什麼 樣 的 婚姻 制度 組合 , 你 都 有 責任 對 那些 在 此 婚姻 制度 底下 不能 跟 自己 喜歡 的 生物 結婚 的 人 做出 夠 好 的 說明 。 畢竟 , 如果 無法 確認 怎樣 的 人生 有 價值 , 那麼 , 關掉 任何 人生 選項 , 都 可能 構成 犧牲 。 當 你 反對 某些 婚姻 制度 , 你 有 責任 為 自己 辯護 : 有 什麼 理由 可以 在 維持 你 支持 的 那些 婚姻 之餘 , 不 開放 其他 婚姻 。 不過 在 同性 婚姻 的 爭論 裡 , 有 一 群 人 很少 注意到 他們 有 此 責任 : 護家盟 。 阿力 : 你 是 說 , 你 支持 同性 婚姻 合法化 , 你 的 理由 是 , 因為 我們 不 確定 美好 人生 的 正確 版本 是 什麼 , 所以 應該 開放 各 種 多元 的 可能性 供 大家 嘗試 ? 小麥 : 對 呀 。 阿力 : 但是 這 個 理由 本身 也 會 支持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不 是 嗎 ? 小麥 : 對 呀 , 雖然 基於 一些 實際 考量 , 我們 還是 可以 說明 , 為什麼 「 美好 人生 的 多元性 」 不會 導致 我們 應該 要 在 現在 的 臺灣 支持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, 不過 我們 確實 不能 排除 —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能 協助 一些 人 獲得 他們 的 美好 人生 。 阿力 : 這 太 駭人聽聞 了 吧 ! 你 用來 支持 婚姻 制度 的 理由 , 竟然 會 在 一些 情況 下 支持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! 小麥 : 這 有 什麼 奇怪 的 ? 難道 你 用來 支持 婚姻 制度 的 理由 , 就 能 在 原則 上 排除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嗎 ? 阿力 : 當然 啊 , 對 我 來 說 , 婚姻 存在 的 理由 , 就 是 為了 維護 非 近親 的 一 夫 一 妻 、 一 男 一 女 的 婚姻 價值 。 小麥 : 你 描述 的 其實 不 是 你 支持 婚姻 制度 的 理由 , 而是 你 支持 的 婚姻 制度 。 如果 你 可以 那樣 講 , 那 我 也 可以 依樣 畫 葫蘆 啊 — 婚姻 存在 的 理由 , 就 是 為了 維護 非 近親 的 雙人 組合 的 婚姻 價值 , 不管 那 雙 人 組合 是 同性 還是 異性 。 阿力犯 的 錯誤 , 是 檯面 上 「 傳統 婚姻 支持 者 」 常 犯 的 錯誤 。 當 你 說 你 反對 同性 婚姻 , 因為 「 一 男 一 女 」 才 是 婚姻 價值 的 時候 , 其實 你 並 沒有 提出 理由 來 支持 傳統 婚姻 , 你 只是 在 複誦 「 我 支持 傳統 婚姻 」 而已 。 一般來說 , 要 說明 為什麼 支持 某 個 立場 , 除了 一再 複誦 該 立場 之外 , 你 必須 做 更多 , 不然 我 就 不用 花 那麼多 時間 寫 這 本 書 , 只要 用 「 我 支持 同性 婚姻 」 填滿 這 兩百多 頁 就 可以 了 。 說明 自己 是 依據 什麼 理由 支持 傳統 婚姻 , 並 以 此 理由 來 說明 為什麼 其他 非 傳統 婚姻 不 該 成立 ( 也就是說 , 證明 此 理由 不會 滑坡 到 允許 非 傳統 婚姻 的 地步 ) , 是 傳統 婚姻 的 支持 者 不能 逃避 的 責任 。 因為 只有 辯論 的 多方 將 自己 立場 背後 的 理由 攤開來 , 才 有 辦法 比較 和 討論 。 傳統 婚姻 的 支持 者 有 哪些 可能 的 理由 選項 可以 用 呢 ? 其實 前面 的 章節 已經 討論 過 一些 我 認為 在 這 個 論戰 裡 不會 成功 的 理由 : 穩定 生育 — 要 讓 社會 永續 發展 , 需要 有 效率 和 有 品質 地 生育 小孩 , 而 這 依賴 穩定 的 婚姻 和 家庭 。 當然 , 光 靠 婚姻 制度 不可能 保障 所有 婚姻 和 家庭 都 穩定 , 但 不同 的 婚姻 制度 帶來 的 穩定 程度 也 可能 不同 , 例如 同性戀 的 多 人 性行為 比較 氾濫 , 也 比較 容易 有 吸毒 和 愛滋病 的 問題 , 相對 之下 容易 形成 不 穩定 的 婚姻 , 就 比較 不 適合 擁有 結婚權 。 而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, 在 臺灣 社會 觀念 下 不 容易 被 人 接受 , 也 比較 不 穩定 。 更 不用 提近 親婚姻 可能 會 生下 先天 缺陷 的 後代 了 。 當然 , 你 不見得 認為 「 藉由 穩定 生育 促成 社會 永續 發展 」 是 婚姻 的 目的 , 但 在 現在 的 討論 裡 , 可以 把 這些 針對 理由 本身 的 質疑 放到 一 邊 , 先 專心 討論 這 個 理由 能否 真的 排除 同性 婚姻 、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。 這 個 任務 能 在 多 大 程度 上 達成 , 顯然 仰賴 我們 有 多少 證據 支持 這些 婚姻 形式 比較 不 穩定 。 值得 注意 的 是 , 在 討論 穩定 程度 時 , 前面 提到 過 的 對於 近親 婚姻 和 多 人 婚姻 的 顧慮 , 也 可能 捲土重來 , 例如 : ● 若 多 人 婚姻 導致 女性 受到 更多 壓迫 , 是 不 是 有 可能 讓 婚姻 更 不 穩定 ? ● 近親 婚姻 似乎 比較 容易 受到 家族 反對 , 這 是 不 是 有 可能 讓 婚姻 更 不 穩定 ? ● 若 近親 婚姻 生下 先天 缺陷 後代 的 機會 比較 高 , 這 是否 代表 它 不 是 穩定 生養 小孩 的 好 方案 ? 這 代表 什麼 呢 ? 這 代表 的 是 , 不論 是 依據 「 穩定 生育 」 或者 「 美好 人生 的 多元性 」 來 理解 婚姻 的 目的 , 都 一樣 需要 評估 各 種 婚姻 制度 的 後果 和 影響 。 在 這 種 意義 上 , 選擇 「 穩定 生育 」 做為 理由 的 傳統 婚姻 支持 者 , 並 沒有 比 我 更 能夠 避免 理由 的 滑坡 。 最後 , 考慮到 先前 討論 過 的 「 你 沒想到 你 自己 」 謬誤 , 即便 「 穩定 生育 」 可以 成功 排除 近親 和 多 人 婚姻 , 它 恐怕 也 無法 成功 排除 同性 婚姻 。 上帝 旨意 — 婚姻 跟 其他 所有 人類 行為 有 同 一 個 最終 目的 : 榮耀 上帝 。 根據 《 聖經 》 , 上帝 想要 人類 維持 非 近親 一 男 一 女 的 婚姻 。 所以 我們 應該 排除 同性 、 近親 、 多 人 上帝 不 想要 的 組合 。 其實 「 上帝 旨意 」 可以 依據 你 的 喜好 排除 任何 組合 的 婚姻 , 只要 你 有 辦法 把 上帝 的 話 詮釋成 那樣 就 行 。 這 也 是 我們 在 先前 討論 宗教 與 道德 的 章節 裡 提到 的 論點 之 一 。 我們 不能 拿 宗教 理由 來 當做 婚姻 存在 的 理由 , 因為 這樣一來 你 會 遇到 「 以 經典 詮釋 取代 討論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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