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地利 之 便 。 香港 發展 衛星 城市 的 兩 大 原則 , 是 自給自足 和 均衡 發展 , 即 指 新 市鎮 在 房屋 、 教育 、 康樂 等 社區 設施 充足 , 能夠 滿足 居民 的 需要 , 減輕 對 母體 的 依賴 ; 進而 希望 能夠 融合 各 種 社會 經濟 背景 和 技能 的 人士 , 構成 和諧 的 社會 , 達到 均衡 的 發展 。 然而 , 觀塘 作為 第一 個 新 市鎮 卻 未 有 良好 的 規劃 , 造成 住宅區 密度 過 高 、 沒有 足夠 的 休憩 空間 和 綠化 環境 、 工業區 亦 雜亂無章 、 污染 嚴重 等等 。 可以 說 , 觀塘 雖然 是 第一 個 衛星 城市 , 卻 是 一 次 失敗 的 發展 經驗 。 相對 觀塘 , 第二 個 新 市鎮 ── 荃灣 於 一九五九年 開始 發展 , 雖然 仍然 欠缺 周詳 的 規劃 , 但 終歸 汲取 了 發展 觀塘 的 一些 經驗 , 大有 改善 , 因此 有 些 人 認為 荃灣 才 是 香港 第一 個 新 市鎮 。 加上 政府 在 一九七三年 「 新 市鎮 發展 計劃 」 中 的 九 個 新 市鎮 中 並 不 包括 觀塘 , 所以 很多 人 不 知道 觀塘 才 是 香港 第一 個 衛星 城市 。 ︵ 陳澤林 ︶ 第三 章 民生 與 社會 建設 香港 第一 個 公共屋 ?
香港 歷史 上 第一 個 公共屋 ?
位於 九龍 石硤尾 , 於 一九五四年 正式 入伙 , 是 香港 公營 房屋 歷史 上 的 首 個 徙置屋 ?
, 亦 是 最後 一 個 有 第一 、 二 型 徙置 大廈 的 屋 ?
。 一九五三年 十二月 廿四日 晚上 發生 的 「 石硤尾 大火 」 , 成為 大規模 興建 公共 房屋 的 導火線 。 二次大戰 結束 後 , 大量 內地 的 人民 遷移至 香港 , 卻 無 處 容身 。 大量 人口 激增 , 社會 出現 了 嚴重 的 房屋 問題 。 大 批 城市 貧民 只好 居住 木屋 , 又 稱 「 寮屋 」 。 至 一九四九年 , 居住 寮屋 的 市民 佔 總人口 比例 的 百分之十五 。 寮屋 衛生 環境 惡劣 , 加上 木屋 密度 高 , 普遍 用 鐵皮 和 木材 依附 城區 的 山坡 建成 , 所以 經常 發生 火警 。 這 醞釀 ?
十分 嚴重 的 社會 問題 , 可惜 當時 港 英 政府 沒有 高度 重視 。 至 發生 石硤尾 大火 , 一 石 硤尾 ?
火 大火 後 重建 的 徙置區 。 萬二千 戶 、 合共 五萬八千 人 喪失 家園 後 , 政府 便 開始 大規模 興建 公屋 。 一九五四年 初 , 香港 市政局 設 緊急 小組 委員會 研究 應變 計劃 , 提出 了 兩 項 建議 : 一 、 由於 土地 不足 , 必須 把 木屋區 居民 遷徙到 永久 的 多 層 大廈 ; 二 、 這 種 建 屋 事業 不會 吸引 充足 私人 資金 , 因此 工程 宜 由 政府 運用 公帑 進行 , 另 由 一 個 臨時 的 徙置 事務署 處理 有關 防止 蓋搭 非法 建築物 及 清拆 安居 等 工作 。 其後 香港 屋宇 建設 委員會 成立 。 一九五四年 內 , 港府 興建 了 八 幢 六 層 高 的 工字型 的 第一型 徙置 大廈 , 由 聯合國 捐款 建造 。 一九五五年 , 政府 決定 有 系統 地 推行 徙置 計劃 , 重點 為 興建 多 層 徙置 大廈 。 安置 災民 的 石硤尾 兩 層 高平房 相繼 被 拆卸 , 為 廿一 座 第一型 徙置 大廈 取代 , 連同 一九五四年 興建 的 八 幢 , 成為 全 港 首 批 共 廿九 座 的 徙置 大廈 。 這些 大廈 一般 分為 兩翼 , 在 兩翼 中間 則 以 廁樓 相連 。 只有 較 後 興建 的 第廿七 至 廿九 座 ︵ 後來 的 第八 、 九 及 十四 座 ︶ 採用 單幢式 設計 , 當中 第廿九 座 為 全 ?
唯一 的 第二型 徙置 大廈 。 早期 的 六十年代 大坑東 的 徙置 大廈 。 1963年 的 黃大仙 徙置區 。 第三 章 民生 與 社會 建設 徙置 大廈 基本 設計為 H 型 , 也 有 少數 因 地勢 而 建作 I 型 , 兩 者 大部分 內部 設施 相同 。 從 一九五四年 至 一九六四年 間 , 港府 在 石硤尾 、 大坑東 、 李鄭屋 、 紅磡 、 觀塘 等 地 興建 了 一百一十五 幢 H 型 及 三十一 幢 I 型 的 第一型 徙置 大廈 。 自此 以後 , 徙置 大廈 的 興建 奠定 香港 公共 房屋 發展 基礎 。 在 一九六一 至 一九六四年 間 , 政府 還 在 大窩口 、 橫頭磡 、 黃大仙 、 柴灣 等 地區 興建 九十四 幢 第二型 徙置 大廈 。 第二型 徙置 大廈 呈 日 字型 , 外觀 上 與 第一型 明顯 不同 。 根據 統計 , 石硤尾 大火 十 年 後 , 港府 興建 的 徙置 大廈 為 約 五十萬 居民 提供 了 固定 的 居所 。 一九六一年 , 政府 工務局 推行 「 政府 廉租屋 」 計劃 , 於 大坑西街 與 南昌街 交界 興建 七 座 廉租屋 大廈 , 於 一九六四年 落成 , 當中 第三 座 是 首 座 採用 單塔式 設計 的 廉租 大廈 。 直至 一九七三年 五月 廿八日 , 香港 房屋 委員會 成立 , 所有 徙置 大廈 和 廉租屋 大廈 由 香港 房屋 委員會 統一 管理 , 而 該 ?
也 被 分為 「 上 ?
」 ︵ 廉租屋 ?
︶ 及 「 下 ?
」 ︵ 徙置屋 ?
︶ 。 ︵ 陳澤林 ︶ 七十年代 的 公共屋 ?
。 Y 型 的 公共屋 ?
。 香港 第一 批 郊野 公園 香港 「 地 少 人 多 」 、 「 人煙 稠密 」 一直 是 我們 從小 就 信以為 真 的 信念 。 香港 面臨 高 樓價 的 問題 , 很多 人 以為 香港 的 土地 不足以 應付 七百多萬 的 人口 。 然而 , 在 這 個 寸金尺土 的 地方 , 其實 有 近 四成 的 土地 被 劃為 郊野 公園 , 大量 野生 動植物 得以 生存 。 香港 ︽ 郊野 公園 條例 ︾ 於 一九七六年 生效 , 並 於 一九七七年 劃定 了 第一 批 郊野 公園 ── 城門 、 金山 和 獅子山 郊野 公園 。 在 此 之前 , 港 英 政府 早已 有 針對 香港 郊野 的 保護 政策 。 在 一八四四年 , 政府 頒佈 Good Order and Cleanliness Ordinance 法例 , 禁止 損害 樹木 和 灌木 ; 一八七○年代 , 政府 在 郊區 闢建 隔火帶 和 行人 小徑 , 作為 防火 及 康樂 設施 ; 又 設立 花園 及 植林部 , 管理 郊外 地區 。 二 戰 時期 , 日本 佔領 香港 , 日軍 大量 砍伐 香港 樹木 作為 燃料 之 用 , 使 多 年 來 保護 的 林木 付諸 一炬 。 二 戰後 , 港府 鼓勵 村民 植林 , 又 以 F .
A .
__UNDEF__ Robertson 為 林務官 , 負責 大量 種植 具 經濟 價值 的 木材 和 燃料 。 在 六十年代 以前 , 由於 港人 尚未 開始 以 火水 或 石油氣 作為 主要 燃料 , 在 郊外 第三 章 民生 與 社會 建設 植樹 的 目的 , 主要 是 用作 市民 柴薪 的 燃料 之 用 。 進入 六十年代 , 社會 環境 開始 產生 變化 , 火水 開始 取代 柴薪 作為 主要 燃料 , 加上 國內 進口 木材 價格 便宜 , 便 減少 砍伐 香港 的 木林 , 使 香港 樹木 數量 大增 。 然而 由於 缺乏 良好 的 管理 制度 , 樹木 的 增加 也 帶來 了 山火 問題 。 社會 出現 了 不少 保護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