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6,539 in text YL201711812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使用 公眾 檔案 並 不 是 它 的 目的 , 然而 , 它們 的 象徵性 價值 , 經常 透過 擁護 「 公眾 知 的 權利 」 ( the public ' s right to know ) 而 加以 強調 , 以 保障 新聞 記者 取得 資料 的 效力 。 這 種 一網打盡 的 偽辭 , 使得 大量 的 資訊 「 長駐 候教 」 , 但 新聞 媒體 或 公眾 未 經常 利用 。 一九七九年 初 , 奧勒岡 高等 法院 陪審 法官 ( Associate Justice ) 漢斯• New York Times , Apr .
 
29,1985 , p .
 
A 17 .
 
連第 曾 對 振振有詞 的 「 知 的 權利 」 頗 有微詞 : 新聞界 不應該 沈迷 於 「 人民 知 的 權利 」 這 種 無聊 的 口號 ( wishy-washy slogan ) 之中 , 而 以 一 種 至高無上 的 權利 去 辦 出版 。 我 明白 它 會 使 新聞界 顯得 神聖 高貴 。 然而 , 倘若 用 閱聽人 的 權利 去 衡量 媒體 的 權利 , 則 是 一 個 陷阱 … … 反面 的 啟示 是 , 媒體 出版 某些 東西 ( to publish something ) 的 憲法 權利 , 並 不 高於 公眾 要求 公告 周知 ( to have it disclosed ) 的 憲法 權利 。 公眾 有 很多 東西 都 是 沒有 要求 公告 周知 的 權利 的 , 而 只有 第一 憲法 修正案 是 在 保障 出版業 的 。 除了 連第 所 講 的 憲法 層面 外 , 之所以 關心 到 公共 檔案 會 過分 被 依賴 , 只是 因為 檔案 會 比 其他 來源 有 一 種 被 觸摸 得到 , 以及 更為 可信 的 氣息 。 在 法律 案件 中 , 引用 公眾 檔案 , 當然 會 比 一 個 匿名 消息 所 作 的 評論 有 更 好 的 辯護力 。 而 印刷 檔案 的 一 個 難題 是 , 資料 本身 會 有 錯誤 , 而 一旦 印 了 出來 或 貯存 在 資料庫 內 , 就 難以 更新 或 改正 了 。 一 則 被 視為 錯誤 的 經典 之 作 的 通俗 實例 , 是 美國 幽默家 兼 記者 的 H • L • 萬乾 的 傑作 。 他 在 一九一七年 為 《 紐約 晚郵報 》 ( New York Evening Mail ) 寫 諷刺性 文章 時 , 竟 扯到 浴缸 的 歷史 話題 上 去 。 時至今日 , 他 的 虛構性 歷史 內容 , 還 會 突然 出現 在 專欄 或 其他 參考 資料 之中 。 舉例 來 說 , 他 使 讀者 相信 , 隨著 一八二八年 浴缸 被 引入 英倫 之後 , 為了 洗浴 是否 會 危害 健康 這 個 問題 , 曾 在 十九世紀 引起 爭論 ; 又 或者 使 人 相信 , 美國 第十三 任 總統 米勒•費爾摩 ( Millard Fillmore , 1800 - 74 ) 是 第一 位 在 Hans Linde , Advice to the Press , Center Magazine , Jan./Feb .
 
1979 , p.5 .
 
白宮 擁有 浴缸 的 美國 總統 。 這些 以及 其他 歷史 的 點點滴滴 , 都 是 萬乾 胡謅 的 。 事實 上 , 是 哪 位 總統 在 白宮 首先 擁有 浴缸 的 呢 ? 現在 可能 已經 不 重要 了 : 費爾摩 已 贏得 了 這 個 日子 。 但是 , 如果 我們 在 這兒 印上 第十一 任 總統 「 詹姆斯•波克 」 ( James K . Polk , 1795 - 1849 ) 作為 答案 , 那 是否 會 比 有 人 先 口頭 告訴 你 那 是 波克 更 具 說服力 呢 ? 就算 《 聖經 》 經文 的 內容 , 也 會 因為 《 聖經 》 的 版本 不同 而 互異 ; 例如 , 在 某些 例子 中 , 十誡 條文 的 先後 次序 就 有所 不同 。 同樣 的 , 莎士比亞 著名 悲劇 《 哈姆雷特 》 主角 哈姆雷特 ( Hamlet ) , 並 沒有 腿 「 呀 ! 可憐 的 約瑞克 。 我 很 瞭解 他 」 ; 而是 說 「 呀 ! 可憐 的 約瑞克 ! 我 瞭解 他 , 賀樂帝歐 」 。 因此 , 從 公共 檔案 去 查證 資料 是 有 用處 的 , 這 就 如 向 新聞 來源 查證 資料 一樣 的 重要 。 手頭 上 有 了 資料 之後 , 新聞 記者 就 可能 和 那 位 負責 生產 這 項 資料 的 人 回顧 、 談論 一下 該 項 資料 。 這 種 情形 在 處理 預算案 、 醫療 報告 、 高速 公路 計畫 , 以及 人口 普查 數據 時 , 尤其 有用 。 不過 , 法庭 雖然 是 政府 的 一 個 司法 單位 , 但 它 的 印刷品 和 公共 檔案 , 是 不能 按例 地 與 生產 那些 資料 的 人 去 討論 的 。 法律 觀點 , 尤其 在 上訴 階段 , 各自 為 他們 一己 講話 , 是 可 預期 、 理解 的 。 法官 不會 對 記者 解釋 某 種 法律 觀點 , 因為 — — 如果 每 位 司法 人員 , 除了 寫出來 之外 ( 如 判決書 ) , 還 得 去 解釋 法律 觀點 的話 , 那麼 , 各 類 法律 觀點 和 異見 就 會 多 至 不可勝數 。 而且 , 這 種 法律 觀點 , 可以 和 涉及 此 案件 的 律師 以及 法庭 公眾 資訊 服務 人員 等 加以 探討 。 對 新聞 閱聽人 而 言 , 如果 記者 因為 截稿 時間 壓力 , 而 在 未 讀畢 判決 全 文 就 寫出 法庭 裁定 的 新聞 報譯 註 : 就 只 因為 上 了 「 白紙 黑字 」 的 榜 。 譯註 : 可是 , 前 一 句 已 「 流傳開來 了 」 。導 時 , 那麼 , 在 解釋 法庭 判決 所 碰到 的 難題 上 , 就 更 感 糾纏 不清 了 。 職是之故 , 在 新聞 報導 中 往往 省去 了 法律 上 的 若干 細節 或 解釋 。 在 法庭 的 報導 上 , 一如 其他 範疇 的 新聞 報導 , 如果 新聞 記者 能 使盡 渾身解數 致力 新聞 蒐集 的話 , 閱聽人 會 得到 更 好 的 服務 — — 有 採訪 法庭 的 專線 , 提供 判決 的 適時 新聞 報導 , 與 公共 關係 及 公眾 資料 服務 人員 保持 聯繫 , 以及 多 利用 公共 檔案 。 新聞 報導 就 像 織棉畫 一樣 , 可以 織上 各 種 不同 的 硬珠線 , 使得 成品 更為 實在 和 更 有 價值 , 這 比 光用 一 種 方式 好 多 了 。 三 、 非 傳統性 的 新聞 來源 非 傳統性 新聞 來源 , 不一定 是 奇特 、 外來 的 , 或者 為 最近 所 發現 的 資料 蒐集 方式 ( 雖然 某些 可以 劃入 上述 任何 一 類 , 甚或 全部 類別 ) 。 這些 類別 的 新聞 來源 , 只是 還 沒有 充分 被 使用 、 瞭解 或者 倚靠 — — 尤其 是 當 傳統性 新聞 來源 所 生產 的 資訊 已經 多 得 讓 新聞 媒體 應接不暇 的 時候 。 一 家 新聞 機構 也許 缺乏 專家 、 設備 ( 如 電腦 ) 或者 職工 時間 , 來 透過 精確 新聞 處理 以及 利用 資料庫 等 方式 獲得 一 種 更 深入 的 新聞 視野 。 大概 沒有 幾 家 報紙 , 能夠 「 投資 」 一 位 記者 十七 個 月 時間 , 請 他 住在 一 間 特殊 的 公寓 中 , 只 為了 獲得 那些 十來 歲 、 未 成年 的 可憐 母親 的 秘密 , 並且 報導 她們 的 故事 。 而 《 華盛頓 郵報 》 的確 這樣 做 了 , 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