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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入 其中 , 既 無 人 察覺 也 未 受 診斷 , 甚至 受到 鼓勵 。 本 書 仔細 描寫 精神病態 兒童 的 狀況 , 只 盼 提醒 世人 重視 這 令 人 發寒 的 可能性 。 Chapter 11 貼 標籤 的 道德 問題 八年級 時 , 我 因 毆打 老師 被 退學 , 社工 說 : 「 他 是 弱勢 小孩 , 送 他 去 夏令營 吧 。 」 十七 歲 , 我 因 性侵 被 起訴 , 精神科 醫生 說 : 「 他 有 精神病態 , 送 他 去 坐牢 。 」 這 毀 了 我 的 一生 。 他們 認為 我 是 壞 胚子 , 那 我 就 證明 他們 是 對 的 。 — 已 定罪 的 連續性 侵犯 , 十一 歲 時 首度 犯下 暴力性 犯罪 我 在 本 書 一再 強調 , 若 我們 想 更加 了 解 極度 危害 社會 的 精神病態 , 精確 評估 這 種 病態 是 必要 的 , 然而 比 評估 更 重要 的 是 準確 診斷 , 在 我們 發展出 有效 的 精神病態 管理 或 處遇 方案 之前 , 一定 要 能 正確 分辨 精神病態 。 當今 犯罪率 和 監獄 人數 不斷 飆高 , 精神 療養院 裡 的 病床 一 位 難 求 , 再 加上 年輕 一 代 的 暴力 犯罪 、 嗑 藥 、 意外 懷孕 和 自殺 日益 攀升 , 呈現 前所未有 的 趨勢 , 我 確信 精神科 從業 人員 與 專業 社工 亟需 掌握 精神 病態 的 概念 , 藉以 協助 他們 進行 決策 。 若 運用 得當 , 精神 病態 的 診斷 結果 可能 有助 釐清 為何 社會 秩序 混亂 , 以及 形成 混亂 的 主因 等等 。 但 若 任意 亂貼 標籤 , 卻 會 對 被 誤診 的 人 造成 難以 抹滅 的 傷害 。 基於 上述 原因 , 「 精神病態 人格 檢核表 」 是 非常 有用 的 工具 , 不單 為 精神科 醫生 和 決策 者 提供 有效 可信 的 診斷 流程 , 也 詳實 描述 精神 病態 的 特徵 , 幫助 其他 人 ( 包括 刑事 司法 制度 的 人員 ) 了 解 精神 病態 的 診斷 標準 。 不 像 有 些 醫生 只 說 一 句 「 依照 我 的 專業 意見 , 此 人 有 精神 病態 」 , 這 份 檢核表 清楚 列出 診斷 的 理由 。 最近 在 一 場 專業 人士 聚會 上 , 一 位 監獄 心理學家 告訴 我 , 他們 州 的 獄政 單位 一向 採用 「 精神 病態 人格 檢核表 」 , 以免 屆時 裁決 出錯 , 又 怪到 他們 頭 上 。 「 檢核表 幫助 我們 向 假釋 裁決 委員會 提供 建言 , 」 他 說 , 「 我們 告訴 委員會 某 名 犯人 是否 有 精神 病態 , 解釋 診斷 代表 的 意義 , 由 委員會 決定 如何 運用 這 項 資訊 。 如果 他 是 精神病態 者 , 他們 放 他 出去 之後 又 殺人 , 就 與 我們 無 涉 , 要 由 裁決 委員會 出面 向 大眾 及 受害 者 家屬 說明 。 如果 他 不 是 精神 病態 者 , 而 其他 證據 都 指向 放 他 出去 的 風險 很 低 , 但 他 殺 了 人 , 那 我們 沒 事 , 裁決 委員會 也 沒 事 。 我們 已經 盡力 了 , 任何 假釋 都 有 風險 。 」 這 名 心理學家 還 說 , 遲早 會 發生 一 種 狀況 : 假釋犯 殺人 , 死者 家屬 便 以 「 釋放 有 精神 病態 卻 未 經 適當 診斷 的 殺人犯 」 為由 控告 國家 。 他 說 採用 「 精神 病態 人格 檢核表 」 能 保證 類似 情形 不致 發生 。 只有 假釋 裁決 委員會 很 意外 大眾 常 難以 理解 , 為何 有些 前科 累累 的 犯人 關 沒 多久 就 出獄 。 理由 不一而足 , 但 大多 情況 是 因為 假釋 委員會 覺得 犯人 不再 對 社會 造成 重大 威脅 ; 他們 的 判斷 泰半 正確 , 但 有時 仍 不免 發生 無法 解釋 的 悲慘 錯誤 。 一九九一年 五月 七日 播出 的 《 今日 焦點 》 , 介紹 了 卡爾‧韋恩‧邦遜 ( Carl Wayne Buntion ) 的 案子 , 此 人 因 性侵害 被 判處 十五 年 徒刑 , 卻 只 關 了 十五 個 月 , 便於 一九九○年 被 放出 德州 監獄 , 六 星期 後 他 開車 遇到 例行性 臨檢 , 結果 開槍 殺死 一 名 員警 。 此 人 因 暴力 犯罪 被 判處 相當 長 的 刑期 , 但 為何 很 快 假釋 出獄 ? 況且 他 還 犯有 其他 罪 , 前科 起碼 可 追溯 至 一九六一年 , 而且 不斷 違反 假釋 規定 , 可是 他 總是 入獄 不久 便 輕易 獲得 假釋 。 他 在 一九八四年 被 判處 兩 個 十 年 徒刑 , 但 兩 年 後 , 第七 次 獲得 假釋 。 有 人 問 假釋 委員會 主席 : 「 他 屢次 犯案 , 你 怎麼 能 說 有 這 種 紀錄 的 人 不會 對 社會 造成 威脅 ? 」 主席 回答 : 「 這 種 事 見仁見智 。 」 還 說 不要 把 員警 殉職 一 事 推到 假釋 委員會 頭 上 : 「 要 怪 就 怪 他 母親 養出 這 種 兒子 。 」 邦遜 的 女朋友 這麼 形容 他 : 「 他 聰明 又 非常 幽默 , 滿 輕鬆 、 好 相處 的 一 個 人 ; 他 是 個 紳士 。 」 但 性侵 受害人 或 被 殺 員警 的 家屬 , 想必 很 難 同意 如此 形容 一 個 嚴重 反 社會 的 人 , 太 詭異 了 。 正 如 電視 記者 大衛‧李‧米勒 所 說 : 「 愛情 或許 是 盲目 的 , 但 德州 假釋 裁決 委員會 居然 看 不 出 邦遜 的 真面目 , 能 有 什麼 藉口 ? 」 邦遜 是 精神病態 者 嗎 ? 頗 有 可能 。 倘若 那 時候 監獄 當局 堅持 , 申請 假釋 的 犯人 必須 接受 適切 評估 , 而 假釋 委員會 也 把 診斷 結果 和 犯罪 紀錄 一併 納入 考量 , 那麼 他 不 太 可能 獲釋 。 畢竟 不 需要 天才 也 知道 , 邦遜 這 種 人 絕不 可能 搖身一變 成為 模範 公民 。 悲哀 的 是 , 假釋 委員會 的 職位 多半 是 政治 任命 , 委員 既 不 具備 相關 資歷 , 也 不了 解 犯罪 行為 , 更 不 明白 精神病態 是 預測 再 犯 與 暴力 行為 的 重大 指標 。 再 加上 委員 沒 時間 仔細 了 解犯人 的 情況 , 經常 不 願意 採用 ( 或 看 不 懂 ) 精神科 醫生 和 心理 學者 的 臨床 報告 。 我 自己 看過 不少 報告 , 也 明白 為何 許多 委員 覺得 用處 不 大 , 無法 協助 他們 做出 是否 批准 假釋 的 艱難 決定 , 因為 許多 臨床 報告 用 了 一 大 堆 專業 術語 , 隱晦 模糊 ; 有些 報告 上 的 診斷 缺乏 經驗性 證據 , 不足以 預測 再犯率 和 暴力 傾向 。 貼 標籤 的 力量 預測 效度 高 的 準確 診斷 , 對於 刑事 司法 制度 幫助 極 大 , 「 精神 病態 人格 檢核表 」 有效 預測 再 犯 和 暴力 , 足以 證明 這 一 點 。 但 同時 也 該 了解 , 不 夠 準確 的 診斷 與 貼錯 標籤 是 很 危險 的 。 比方說 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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