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6,697 in text YL2014130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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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從來 就 有 。 這 種 行為 可以 叫做 「 貢獻 」 , 也 可以 稱為 「 報效 」 , 基本 上 分為 兩 種 類型 。 一 種 類型 是 罰金 性質 , 即 官員 們 犯 了 錯誤 , 要 想 免除 處分 , 主動 捐 錢 補 過 。 錯誤 犯 得 小 , 可以 「 罰俸 」 了事 ( 即 扣發 某 一 段 時間 的 俸祿 ) 。 錯誤 犯 得 大 , 就 得 拿出 一 大 筆 錢 來 贖罪 。 說 得 難聽 一點 , 這 也 可以 說 是 一 種 賄賂 行為 , 不過 行賄 的 對象 不 是 個人 而是 朝廷 , 這 筆 收入 當然 是 上 繳 國家 財政 。 另 一 種 是 獻金 性質 , 即 官員 們 本身 無 任何 過錯 , 而是 在 國家 操辦 紅白 喜事 , 或者 興建 什麼 大 工程 的 時候 , 自願 貢獻 一點 力量 , 表現 自己 的 忠心 。 官員 們 的 報效 , 隨時 都 有 。 如果 是 在 平時 , 自然 一律 上 繳 國家 財政 ( 上 繳戶部 ) , 不 存在 什麼 「 小金庫 」 的 問題 。 但 在 乾隆 南巡 之 時 , 官員 們 前來 見駕 , 並且 有所 報效 , 這些 錢 是否 一律 上繳 國家 財政 , 就 有 伸縮 餘地 。 開始 的 時候 , 可能 都 是 上 繳 的 , 後來 覺得 就地 收支 , 手續 更為 方便 , 前來 要求 報效 的 官員 們 既然 當面 向 皇帝 奏明 , 他 的 人情 不會 被 埋沒 , 辦事 的 人 是否 把 這 筆 錢 上 繳戶部 , 他 就 不必 擔心 了 。 狡猾 如 狐狸 的 和珅 當然 不會 放過 這樣 的 好 機會 , 於是 不 通過 戶部 的 收支 數字 越來越 大 , 這 種 不 合法 的 「 小金庫 」 制度 也 就 逐漸 形成 。 通過 國家 財政 系統 的 收支 ( 可以 稱為 第一 渠道 ) , 自然 筆筆 可 考 , 有 案 可 查 ; 但是 通過 寵臣 和珅 經手 的 收支 ( 可以 稱為 第二 渠道 ) , 也 就 黑幕 重重 , 誰 也 說 不 清楚 了 。 和珅 既 管吏部 , 手 握 用人 之 權 ; 又 管戶部 , 手 握 用 錢 之 權 , 就 可以 擅權 納賄 , 賣 官 鬻爵 , 不盡 財源 滾滾 來 。 因為 第二 渠道 的 收支 缺少 合法 手續 , 查 不 清 , 道 不明 , 即使 有些 謠傳 , 只要 皇帝 睜 一 隻 眼 , 閉 一 隻 眼 , 不 查 , 不 辦 , 拖 過 一 段 時間 , 也 就 煙消雲散 。 皇帝 用 錢 取自 「 小金庫 」 的 辦法 對 乾隆 十分 有利 。 一切 賄賂 , 一切 「 貢獻 」 , 都 由 和珅 去 收 ; 需要 用 錢 的 地方 , 都 由 和珅 去 付 , 收支 都 由 和珅 去 操辦 , 他 只 坐享其成 。 出 了 漏子 , 他 可 查 可 不 查 。 他 認為 需要 查 的 , 查出 了 問題 , 是 他 這 個 皇帝 英明 ; 他 不 想 查 的 , 可以 裝聾作啞 , 一 拖 了事 。 真正 出 了 難以 掩蓋 的 事 , 自有 和 珅 與 和珅 的 走狗 擔當 , 做 皇帝 的 , 最多 只 算 「 受 蒙蔽 」 而已 。 和珅 也 樂於 當 這 個 「 小金庫 」 ( 其實 不 小 , 常常 比 國家 的 大金庫 還要 大 ) 的 「 大總管 」 , 只有 這樣 , 他 才 有 「 中飽 」 的 機會 。 他 和 珅文 無真 才實學 , 武無 汗馬功勞 , 憑 什麼 能 爬到 軍機 大臣 與 文華殿 大學士 的 地位 , 能夠 位 極 人臣 ? 他 靠 的 是 吹牛拍馬 , 阿諛 逢迎 , 始終 忠心耿耿 地 為 乾隆 賣力 。 他 平生 事業 只 有 一 個 斗大 的 「 貪 」 字 。 靠 著 這 個 「 貪 」 字 , 他 能 讓 乾隆 始終 活 得 舒舒服服 , 也 使 自己 的 家財 不斷 地 膨脹 起來 。 在 和珅 的 身後 , 其實 還 有 一 個 「 大 貪 」 存在 ── 那 就 是 乾隆 。 和珅 是 只 貪利 , 不 貪名 , 只要 有利可圖 , 名聲 再 壞 他 也 不 在乎 。 乾隆 這 個 「 大 貪 」 比 他 更 高一 等 , 不僅 貪利 , 而且 貪名 。 貪利 , 是 為 贏得 當時 的 盡情 享受 ; 貪名 , 是 為 騙取 身後 「 聖君 」 的 美名 。 這 就 是 乾隆 始終 包庇 和珅 , 一直 包庇 到 自己 離開 人世 的 那 一 刻 為止 的 真正 原因 。 「 和珅 跌倒 , 嘉慶 吃飽 ! 」 清代 乾隆 晚期 , 在 乾隆 的 默許 之下 , 由 和珅 進行 操作 , 經過 二十 年 的 經營 , 織成 了 一 個 以 北京 為 中心 、 網路 遍 布 全 國 的 貪汙網 , 結黨 營私 , 專權 誤國 。 對於 這 個 貪汙網 , 不僅 文武百官 不 敢 觸動 , 連 一些 皇子 也 不 敢 招惹 。 因為 和珅 受到 乾隆 的 特殊 寵信 , 那些 皇子 們 要 想 繼承 帝位 , 都 希望 和 珅能 在 乾隆 面前 幫 著 說 幾 句 好 話 , 誰 若 得罪 和 珅 , 等於 毀掉 了 自己 的 前程 。 西元 一七九六年 , 乾隆 傳位給 嘉慶 , 自己 當 了 太上皇 。 這 位 太上皇 並 不 放權 , 寵臣 和珅 還是 照樣 當 他 的 軍機 大臣 、 大學士 , 專權 如故 。 嘉慶 雖然 明知 和 珅罪 惡滔 天 , 還是 小心翼翼 , 絲毫 不 敢 得罪 他 , 唯恐 得罪 了 他 , 就 會 變生 肘腋 , 招來 不測 之 禍 。 嘉慶 四年 ( 西元 一七九九年 ) 正月 初三 ,年 已 八十九 歲 的 乾隆 壽終正寢 。 嘉慶 在 當天 發布 的 哀詔 中 , 仍 不動聲色 , 把 和珅 的 名字 列 於 諸王 之下 群臣 之上 , 委辦 喪事 。 第二 天 他 就 把 和珅 撤職 查辦 , 接著 就 是 賜令 自盡 , 大舉 抄家 , 公布 他 的 二十 條 大 罪 , 對 其 子豐紳 殷德 奪爵 , 對 其 死黨戶部 尚書 福長安 等 人 殺頭 。 嘉慶 公布 的 這 份 罪狀 顯然 是 在 避重就輕 。 和珅 這 件 案子 不 是 謀反 , 不 是 政治 大案 ; 和珅 不 是 文人 , 也 不 是 一 場 文字獄 ; 當時 人人 皆知 , 他 是 皇帝 的 賬房 , 他 要 犯罪 , 只 可能 是 貪汙 盜竊 案件 。 但是 在 公布 的 二十 條 大 罪 中 , 只有 七 條 與 珍寶 財物 、 經商 開店 有關 , 但 都 只是 一些 批評 , 不能 構成 犯罪 。 其餘 的 十三 條 , 都 是 些 不 恭敬 、 專擅 、 隱匿 、 洩密 、 延誤 等 事 , 與 貪汙 盜竊 無關 。 當時 臣下 所 檢舉 的 有關 貪汙 盜竊 的 大案 不少 , 但是 在 二十 條 罪狀 中 既 沒有 提到 一 個 具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