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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知 郝樂遜 我方 國防部 自 一九六一年 七月 起 預支 備戰 支出 ; 一九六二年 四月 中旬 擬訂 方案 , 將 於 四月 二十六日 提 行政院會 , 自 一九六二年 五月 一日 起 至 一九六三年 六月 底 , 徵收國防 捐 二十四億 元 , 此 為 美方 以往 一再 詢問 我方 國庫 透支 和 國防部 經費 增加 之 因 。 五月 三日 、 二十二日 , 雙方 人員 再次 會談 , 我方 希望 美方 迅即 核定 美援 計劃 , 美方 希望 得知 我方 支出 內容 。 參見 〈 尹仲容 上 呈 之 信函 〉 , 《 李國鼎 先生 多媒體 資料庫 》 , b00067048; 〈 會議 紀錄 (一) 〉 , 《 李國鼎 先生 多媒體 資料庫 》 , b00067033 。 註 21 : 編 按 : 一九六二年 國際 開發 總署 助理 署長 兼 遠東局 局長 詹諾 ( Seymour J .
Janow ) 與 助理 署長 兼 物資 資源 處 處長 華德士 ( Herbert J .
Waters ) 因 香港 難民 救濟 事宜 來 台 , 且 與 對 台 援款 有關 , 於 六月 四日 會見 陳誠 副總統 , 後者 告知 台灣 打算 接受 三萬五千 人 難民 , 並 同意 若 有 反攻 計劃 必 先 與 美方 商洽 。 美方 仍 堅持 我方 若 增加 軍費 支出 , 應 先 獲得 美方 首肯 , 且 軍費 支出 若 增加 二○% , 將 重新 考慮 對 我 經援 , 並 希望 我方 中止 國防 支出 。 六月 五日 , 雙方 人員 再度 於 美援會 會談 , 美方 希望 我方 能 立即 停止 額外 軍事 支出 , 即 能 決定 物資 貸款 及 四八○ 公法 援款 。 八月 白慎士 接替 郝樂遜 擔任 美援 總署 駐華 公署 署長 ; 十月 十四日 , 美國 駐華 大使 柯爾克 會見 陳 副總統 ; 十一月 八日 , 白慎士 邀宴 美援會 官員 , 召開 中美 聯合 會報 , 指出 軍費 支出 將 對 十九點 加速 經濟 發展 計劃 產生 不利 的 影響 , 美方 並 希望 取得 我方 所有 國防 費用 的 資料 。 十二月 , 白慎士 向 總署 報告 他 對 美援 台灣 的 看法 與 主張 , 中旬 助理 署長 陳納利 ( H. B .
Chenery ) 來 華 , 兩 人 均 提到 長期 援助 方案 與 成立 經濟 設計 機構 。 白慎士 認為 兩 者 成立 的 前提 在於 我方 對 軍事 及 一般 預算 之 平衡 。 一九六三年 一月 一日 , 美國 國際 開發 總署 署長 貝爾 來 台 與 陳誠 副總統 、 美援會 會談 , 提出 台灣 在 相當 時間 內 即可 達到 經濟 自立 。 這 是 對 台 美援 結束 最早 的 跡象 。 註 22:一九五八年 四月 十二日 , 財政部 取消 所有 依 結匯 加徵 的 防衛捐 , 自 四月 十三日 起 , 依 進口 關稅 稅額 徵收 二○% 防衛捐 。 參見 中國 租稅 研究會 、 財政部 賦稅 研究 小組 聯合 編印 , 《 中華民國 稅務 年鑑 》 ( 上 冊 ) , 2-17-29 ~ 2- 17 - 31 頁 。 註 23 : 編 按 : 雖然 一九六○年 美援 沒有 增加 , 可是 對於 一九六一年 和 一九六二年 美援 的 減少 , 美方 則 可 說 是 我方 沒有 遵守 加速 經濟 發展 計劃 , 因為 我們 軍費 支出 比率 增加 二○% , 而 這 部分 明顯 違反 十九點 計劃 的 原則 , 所以 雖然 我們 通過 十九點 加速 經濟 發展 計劃 , 但 美方 並 沒有 增加 對 我方 的 援助 。 就 我方 而言 , 一方面 由於 美援 轉變為 貸款 的 部分 我方 不 想 多 借 , 因為 如果 增加 這 部分 的 援助 , 等於 增加 我方 的 貸款 , 而 貸款 辦法 規定 要 購買 美國 的 設備 , 但是 美製 產品 和 運費 都 很 昂貴 , 所以 不 划算 , 只有 電力 公司 還 繼續 貸款 。 另一方面 , 一九六一年 和 一九六二年 我方 擴大 國防 支出 , 沒有 把 軍費 固定 在 某 一 比率 上 。 因此 , 就 雙方 而言 , 美國 的 政策 的確 想要 減少 美援 , 可是 關於 一九五九年 增加 美援 的 承諾 未 能 履行 , 完全 歸咎 美方 似乎 有失 公平 。 對 美援會 的 官員 來 說 , 做為 一 個 幕僚 單位 , 美援 受到 軍事 反攻 計劃 的 影響 應該 是 很 無奈 的 。 註 24 : 編 按 : 在 通過 十九點 加速 經濟 發展 計劃 的 時候 , 美方 原來 希望 我方 增加 稅收 , 因為 消費 一直 增加 , 顯示 國民 的 經濟 能力 有 改善 , 可是 卻 沒有用 租稅 的 方式 將 它 徵收 , 將 會 導致 通貨膨脹 。 所以 美方 原來 支持 我方 加徵 租稅 , 以利 資本 累積 促進 經濟 發展 , 可是 我方 徵收 國防 捐用 在 軍事 支出 方面 , 違背 它 想要 限制 軍費 支出 的 主張 , 所以 強烈 反對 。 註 25:一九六○年 七月 七日 , 行政院 院長 陳誠呈 請 蔣中正 總統 准 由 副院長 王雲五 暫代 院長 職務 , 奉批 「 照向例 辦理 」 , 其後 每逢 陳誠 出國 或 休假 期間 , 均 由 王雲五 兼代 。 一九六三年 六月 二十四日 , 行政院 副院長 王雲五 提出 辭呈 , 函交 行政院 秘書長 陳雪屏 轉致 總統府 秘書長 張羣 ( 呈 總統 ) , 辭函 考慮 為 行政院 院長 陳誠月 餘來 多 次 表示 辭意 , 欲 藉 此 機會 辭卸 行政院 副院長 職務 。 張羣 接 獲 辭函 副本 後 即 電告 王氏 , 謂 陳誠 院長 尚未 請辭 , 一旦 先 送 此 辭函 , 可能 促成 陳氏 之 辭職 。 王雲五 因此 決定 將 該 函 暫放 陳 秘書長 處 , 並 告知 俟 陳誠辭 呈 送出 , 立即 為 其 送達 辭函 。 六月 二十六日 , 陳誠 請辭 , 王雲五 辭函 隨即 轉去 , 當日 下午 王氏 獲 總統 來函 , 陳誠得 總統 予以 挽留 , 准給 假 一月 , 並 命 其 賡續 代理 院長 一 職 ; 因此 轉折 , 王雲五 辭函 暫留 陳誠 院長處 。 八月 一日 , 陳誠 宣布 將 繼續 休假 兩 月 , 並 於 陽明山 台電 公司 招待所 邀宴 行政院 各 部會 首長 , 特別 指示 財經 首長 加速 改組 美援 運用 委員會 一 事 。 九月 一日 美援會 改組為 經合會 。 九月 十一日 葛樂禮 颱風 襲 台 , 北部 洪水成 災 ; 十三日 陳誠 在 日月潭 獲致 王雲五 轉來 請 其 提前 銷假 函件 , 旋 致函 省主席 黃杰, 表示 救災 重建 可 仿照 八七 水災 模式 。 王雲五 不 主張 比照 辦理 , 於 十四日 召集 行政院 秘書長 、 主計長 、 財政部 部長 及 三 機關 主管 會商 , 決定 四 項 處理 原則 及 辦法 , 並 於 十六日 再度 召集 前述 人員 和 省 財政廳 廳長 周宏濤 , 商定 中央 協助 地方 重建 經費 , 同 日 周宏濤 赴 台中 報告 陳誠。 九月 十七日 陳誠 自 台中 返抵 台北 , 王雲五 提請 陳誠 提前 銷假 , 即日 復職 , 並 獲面 允 。 十月 二十三日 , 王雲五 復 請辭 行政院 副院長 職務 ; 三十日 , 陳誠 就 王氏辭 職事 簽呈 總統 , 表示 「 擬懇 鈞座 核准 王 副院長 辭職 之 時 , 對於 職前 此 之 請辭 , 亦 同時 併予 察核 考慮 , 為 禱。 」 其時 蔣中正 總統 不 在 台北 。 十一月 五日 , 蔣 總統 囑 秘書長 張羣 對 王氏 辭職 予以 慰留 ; 十一月 八日 , 總統 召見 王氏 , 再 予 慰留 ; 十二月 二日 , 允 其 辭職 , 同 日 行政院 院長 陳誠 辭職 獲准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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