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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日程 有 二十日 , 於 3月 14日 出發 , 4月 2日 返回 , 主要 任務 係為 對 農民 運動 帶來 劃時代 刺激 的 蔗農 組合 對抗 林本源 製糖 會社 的 二林 騷擾 事件 辯護 。 關於 該 事件 事實 內容 之 批判 暫且 擱置 , 就 其 動機 而言 , 此 乃 向 使 臺灣 全 島 蔗作 農民 受苦 之所謂 製糖 王國 的 抗議式 的 要求 , 造成 會社 方面 的 逆襲 之 事件 。 因此 , 無論 該 事件 有罪 或 無罪 , 假使 真的 有罪 , 關於 該 事件 發生 的 原因 動機 之 裁判 是否 認同 蔗農 組合 方面 的 主張 ? 對於 所謂 的 製糖 王國 向來 的 橫暴 是否 不 加 追究 ? 這些 事情 對於 臺灣 農民 運動 今後 的 方針 至 關 重大 。 依據 事件 紀錄 , 簡述 二林 騷擾 事件 發生 之 動機 , 乃是 對 迄 今 農民 最為 會社 之 橫暴 所 苦 的 :1) 被 強制 購買 肥料 ; 2) 未 協定 販賣 價格 即 刈取 甘蔗 ; 3 ) 秤量 收割 甘蔗 時 拒絕 [ 農民 ] 在 旁 見證 等 三 項 施策 提出 抗議 , 為 其 原因 。 以上 三 項 措施 , 單憑 標題 , 難以 想像 其 過分 的 程度 :1 ) 所謂 肥料 的 強制 購買 , 乃是 以 臺灣 尚未 實施 肥料法 為 良機 的 會社 , 特製 其 任意 混合 的 肥料 , 不管 該 肥料 究竟 有無 效力 , 只要 是 會社 所屬 區域 的 蔗作 農民 , 都 被 強迫 購買 , 並 從 最後 的 甘蔗 收購 價格 中 扣除 。 為 此 , 蔗作 農民 好不容易 自力 種植 的 甘蔗 , 實際 上 白白 被 奪取 了 。 對 此 , 農民 以 要求 肥料 自由 購買 作為 抗議 。 2 ) 所謂 未 協定 販賣 價格 即 刈取 甘蔗 , 蔗作 農民 的 自作 甘蔗 哪 一 部分 要 賣給 哪 一 個 會社 是 由 官方 指定 的 , 萬一 違反 , 依 規定 , 將 被 處以 罰金 。 因此 , 在 蔗作 農民 自種 的 甘蔗 已 預先 決定 由 哪 一會社 購買 的 理由 之下 , 會社 方面 尚未 協定 購買 價格 時 , 就 依 會社 的 方便 任意 收割 甘蔗 , 之後 才 向 蔗作 農民 發表 今年度 甘蔗 的 收購 價錢 , 並 扣除 強制 販賣 的 肥料費 , 甚至 連會社 任意 刈取 的 苦力費 都 算 在 農民 身 上 。 為 此 , 即使 加上 收購 的 金額 , 實際 上 蔗作 農民 無法 獲得 金錢 。 因此 農民 提出 抗議 , 要求 會社 在 收割 甘蔗 前 協定 價格 。 3 ) 所謂 秤量 收割 甘蔗 時 拒絕 [ 農民 ] 在 旁 見證 , 乃是 農民 要求會社 在 秤量 那些 從 蔗農 收割 而 來 的 甘蔗 有 幾萬 、 幾千 斤 時 在 旁 見證 , 但 會社 方面 不許 作為 賣主 的 蔗農 在 旁 見證 , 而 由 身為 買主 的 會社 任意 決定 從 哪 一 塊 地 收割 幾千 斤 、 哪 一 塊 地 收割 幾千 斤 , 蔗農 對 此 過分 的 行為 提出 抗議 , 要求 秤量 時 在 旁 見證 。 瞭解 以上 三 項 抗議 的 背景 及 具體 內容 後 , 感覺 如何 ? 無論 何 人 , 對於 上述 三 點 蔗 作 農民 組合 的 抗議 要求 都 會 視為 理所當然 , 且 沒有 人 不 對於 會社 向來 的 橫暴 感到 驚訝 吧 ! 儘管 如此 ,會社 方面 對於 蔗農 方面 的 要求 卻 斷然 拒絕 , 因而 引發 此 一 事件 。 故 彷彿 不 是 只有 作為 被告 , 而是 被 強 拉上 法庭 的 蔗農 受到 判決 , 這 與 二林 騷擾 事件 的 被告 者 同樣 身受 製糖 王國 之 橫暴 所 苦 的 全 臺 蔗農 , 皆 認為 今後 的 蔗作 問題 將 在 這 次 二林 騷擾 事件 上 作 裁判 一般 地 , 一致 注目 , 掛念 該 事件 , 利害 與 共 。 回到 日本 之後 , 布施辰治 還 將 他 在 臺灣 觀察 的 印象 陸續 在 日本 的 法律 雜誌 和 出版社 發表 , 包括 五 件 「 面對 臺灣 」 的 文章 ( 全 文 詳見 本 書 頁 417 - 423 ) 。 在 〈 面對 臺灣 (一) 赴 臺 考察錄 〉 一 文 , 布施辰治 說 , 因 錯誤 的 日本 殖民 政策 , 臺灣 農民 受到 雙重 的 壓迫 與 榨取 之 痛苦 、 悲慘 , 比 日本 農民 更 嚴峻 。 他 以 二十 天 的 時間 到 臺灣 實地 調查 視察 , 發現 臺灣 農民 自己 的 土地 沒有 自己 耕種 的 自由 , 都 是 依照 資本家 和 日本 官憲 指示 栽種 何 種 作物 ; 耕作 所 需 的 肥料 、 水利 灌溉 , 也 都 依 他們 的 指示 而 決定 ; 農產品 如何 販賣 也 不能 依 農民 想 賣 的 價錢 賣出 , 而是 會社 工廠 任意 收購 農產品 , 之後 才 斟酌 給付 代價 。 臺灣 的 農民 沒有 獨立 人格 , 生活 沒有 產業 自治 , 比 農奴 更 殘酷 , 只是 活 著 工作 的 機械 。 布施辰治 說 , 他 要 當 臺灣 農民 的 靠山 , 與 他們 攜手 合作 ( 註 64 ) 。 在 〈 面對 臺灣 (二) 能夠 看到 天空 的 會場 是 室 外 〉 一 文 , 布施辰治 寫道 , 這 次 渡 臺 之前 , 最 使 他 心痛 的 是 , 在 總督府 政治 的 專橫 壓迫 下 , 臺灣人 言論 沒 自由 。 在 船 中 , 他 為 瞭解 臺灣 言論 自由 的 範圍 , 閱讀 了 田川太吉郎 所 著 的 禁書 《 臺灣 訪問記 》 。 布施辰治 在 臺灣 所 發表 的 言論 雖然 沒有 被 警告 、 中止 ; 可是 文化 協會 主辦 的 大眾 文化 演講會 以及 農民 組合 舉辦 的 演說會 , 卻 不斷 有 干涉 、 有 壓迫 ! 而 總督府 對於 取締 言論 集會 竟然 全無 方針 , 無論 什麼 事 都 有 可能 , 這 實在 是 令 人 不可思議 的 臺灣 總督 政治 專橫 之一斑 ( 註 65 ) 。 在 〈 面對 臺灣 (三) 內地人 ( 按 : 意指 日本人 ) 警部 不 知 日本語 〉 一 文 , 布施辰治 批評 總督府 的 陰險 與 事事 講究 差別 待遇 的 作法 。 他 強調 , 他 有 強烈 的 覺悟 , 不 怕 威脅 , 不 接受 禮遇 款待 , 要 以 鬥爭 的 精神 , 徹底 地 堅持 言論 自由 。 不過 令 他人 感到 不可思議 者 , 是 內地人 警部 不 瞭解 日本語 的 結構 與 用語 , 因此 簡吉氏 的 翻譯 , 雖然 正確 適當 , 又 相當 洗鍊 , 卻 頻頻 受到 「 不 妥當 」 的 警告 , 甚至 被迫 中止 換人 。 布施辰治 所 作 的 結論 是 , 臨監 的 日本人 警部 不 瞭解 日語 ( 註 66 ) 。 〈 面對 臺灣 (四) 似 有 若 無 的 地方 問題 〉 則 諷刺 臺灣 的 日本 警察 既 嚴峻 苛酷 , 又 官僚 氣息 太 重 , 大都 欠缺 通融性 。 各 郡 到處 的 警察 、 課長 一面 說 「 此 處 沒有 特別 重大 的 地方 問題 」 , 一邊 卻 要求 演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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