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6,875 in text YL2014134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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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想 , 殊相 背馳 , 國本 民本 , 安在 可以 振興 乎 ? 又 吾 儕 本島 人間 , 民智尚幼 , 所 能 經營 成功 者 , 唯一 農業 耳 。 吾 儕 生活 上 , 所 賴以 安定 而 向 上 者 , 亦 唯一 農業 耳 。 從 其 利益 之 分配 , 毫釐 莫苟 , 而 迄 相反 如此 。 又 復 抗 租 爭執 , 勢必 至於 無心力田 , 致 衰替 農業 , 產業 政策 , 安在 可以 確立 而 實行 乎 ? 本 島 重農 之 地 , 農村 文化 必要 健全 發達 , 期 肥佃人 之 身 者 , 正 所以 促進 之 ,然 彼 佃人 者 , 果知 所 滿足 而 感謝 乎 ? 竊恐 得 隴望蜀 , 貪婪 無厭 , 欲 以 進 其 文化 者 , 適以 長 其 頑迷耳 , 農村 之 文化 , 安在 可以 完成 乎 ? 不寧 惟 是 , 目下 吾儕 本 島 人間 , 自受 財界 打擊 之後 創痍 未 復 , 且 憂後患 , 難以 救濟 , 求伸 不得 , 求縮 未 能 。 彼佃人 者 , 偏於 此時 , 尋瑕 [ 覓 ] 短 , 根本 抵抗 , 使 業主 忍無可忍 , 憤慨 之餘 , 業落 人手 , 將來 勢必 至於 共 為 勞動 者 而後已 , 此 可豫 設想 矣 ! 到 斯時 也 則 其 難受 之 苦痛 , 不 知 幾十百 倍 於 今日 乎 。 諸君 賢明 , 所 見 當 能 及 此 矣 , 爭執 之 小作 契約 , 小作地 , 小作料 , 小作期 諸 問題 所 關 , 豈 別 無 圓滿 解決之善 法哉 , 切望 諸君 萬全 指導 之 無 [ 已 ] 也 。 ▌ 農民 組合 對 業佃會 的 批判文 ( 中文 翻譯 ) 資料 出處 : 山邊健太郎 編 , 《 臺灣 》 第一 卷 , 現代史 資料 21 ( 東京 : み す ず 書房 , 1971 ) , 七, 農民 運動 , 頁 349 - 350 。 反動 機關 業 佃會 已 露出 馬腳 , 農民 爭先 退出 , 走狗 目瞪口呆 。 在 此 資本主義 沒落 之 過程 中 , 支配 階級 為 保持 自己 的 地盤 , 為 求 苟延殘喘 , 極 露骨 地 以 殘酷 的 手段 鎮壓 我等 。 其 手段 一日 比 一 日 更 殘酷 , 一 天 比 一 天 更 露骨 。 資本家 地主 的 忠犬 ── 政府 ── 亦 如 所 料 地 發揮 其 惡劣 的 手段 , 起初 與 其 飼主 資本家 地主 緊密 連結 , 一 面 以 積極 的 手段 進行 逮捕 、 拘留 、 監禁 , 想要 威嚇 我們 ; 一面 用 消極 的 手段 , 組織 一些 佛教會 、 業佃會 等 , 想要 抹殺 我等 的 反抗 運動 。 我們 中壢 、 桃園 的 兩 個 支部 遭 狗 咬傷 後 , 官犬 與 地主 等 日夜 奔走 , 在 役場 的 門柱 上 懸掛 一 個 美麗 的 「 業佃會 」 招牌 。 向 農民 說 得 天花亂墜 , 勸 其 加入 。 然而 , 頻頻 被 欺騙 、 心寒膽裂 的 農民 們 , 無論 他們 如何 花言巧語 , 都 齊聲 高喊 : 「 業佃會 並非 代表 我們 利益 的 機關 , 而是 擁護 地主 的 機關 , 是 我們 的 敵人 , 我們 農民 只 能 仰賴 農民 組合 。 」 那些 狗 不得已 藉由 保甲 會議 、 家長 會議 之 名 召集 農民 , 以 宣傳業 佃會 , 勸說 其 加入 業佃會 。 一 開始 被 欺騙 的 農民 , 到 第二 次 會議 時 , 就 連 農民 的 影子 都 看 不 到 了 。 在 他們 美麗 的 看板 下 , 只有 幾 個 地主 在 伸懶腰 , 寂寞 無聊 地 支持 業佃會 。 近來 又 派出 電影隊 大肆 宣傳 , 欺騙 農民 , 使 其 觀看 電影 。 一旦 進入 會場 就 再 也 不能 走出 會場 外 。 走狗 等 嚴密 封鎖 , 將 電影隊 變成 黑暗 的 地獄 , 強制 農民 蓋印 , 使 其 加入 業佃會 。 兄弟 啊 ! 業佃會 若果 真是 為 農民 謀 福利 的 機關 , 又 何 需 如此 ? 日前 有 一 村婦 , 至 業佃會 委託 其 向 地主 交涉 減租 , 然而 , 彼等 曰 , 若 欲 減租 應 向 地主 哀求 。 業主 若 同意 則 屬 成功 , 業佃會 與 此 事 無關 。 該 名 村婦 氣 得 柳眉 倒豎 , 直接 在 彼等 面前 撕毀 加入 書 後 忿忿 而去 。 聽到 這樣 的 消息 , 先前 被 欺騙 的 農民 都 爭先恐後 地 殺到 役場 , 迫使 役場 歸還 加入 書 , 結果業 佃會 恢復 原本 的 樣子 , 成為 一 個 純粹 的 業主會 。 諸君 , 何 為 真正 擁護 農民 的 機關 ? 農民 已經 知道 了 。 業佃會 的 馬腳 還 想 藏到 何處 ? 農民 立刻 加入 農組 吧 ! 死守 農組 ! 打倒 反動 機關 業 佃會 ! 剿滅 走狗 ! ▌ 農民 運動 巨頭 簡吉   1927/2 / ( 中文 翻譯 ) 資料 出處 : 不 著 撰者 , 〈 農民 運動 の 巨頭 ── 簡吉 〉 , 《 台湾 実 業界 》 第二 年 第二号 ( 昭和 5年 2月 ) 1927年 2月 。 身為 本島 農民 運動 巨頭 , 擁有 舉足輕重 地位 的 簡吉 , 現在 ( 去年 十二月 ) 正 等待 應該 快 寄到 市内 建成 町 寓所 的 上訴 判決 , 在 此 同時 也 燃燒 著 鬥志 。 雖然 臉色 還是 藏 不 住 憔悴 , 但是 他 所 說 的 理念 依然 是 不 辱 其 名 , 尖銳 而 深刻 。 不 理解 我 運動 的 官憲 一般 , 特別 是 對於 官憲 無法 理解 我 運動 的 態度 , 我們 驚訝 得 啞口無言 。 ╳╳╳╳╳ 所有 屬於 組合 的 文件 全數 扣押 。 他們 也許 以為 只要 做出 ╳╳ , 我們 會 改變 運動 的 方法 , 那 真是 天大 的 錯誤 , 每 次 他們 採取 ╳╳ 措施 時 , 我們 就 會 累積 經驗 , 鬥志 倍增 而 上 。 農民 組合 浮上 檯面 是 在 大正 十四年 (1925) 時 , 起初 迄 今 , 我們 的 宣傳 口號 一點 都 沒 變 。 合理 的 要求 西部 臺灣 百十二萬 甲 耕地 中 , 有 高達 三十一二萬 甲 擅自 開墾地 , 特別 是 農民 組合員 所有 的 四千七百 甲 的 問題 , 農作物 交給 農民 、 即 確立 所謂 所 分權 、 全額 免除 北部 臺灣 特別 嚴重 的 佃租 拖欠 、 撤廢 交付 最初 佃耕 契約 地主 之 押金 、 農民 管理 農會 及 埤圳 組合 , 這些 悉 皆 農民 合理 的 要求 , 完全 找 不 出 有 任何 無理 之 處 。 過去 之 實例 例如 , 原 新營郡 所屬 , 今任 殖產局 的 茂野 技師 在 組織業 佃會 當時 , 曾 來 拜訪 我 , 提議 「 業佃會 宗旨 和 你們 的 主張 在 其 根本 上 是 一致 的 , 要不要 一起 合作 」 。 大正 十五年 (1926) 向 農 商務 次官 陳情 時 , 其 驚訝 於 農民 自信 汗水 的 結晶 , 協助 官憲 自身 開拓 而 整理出來 的 土地 , 竟 被 冠上 擅自 開墾 之 名 , 並 將 被 ╳╳╳ 之 事實 , 他 說 「 真 有 這 回 事 嗎 ? 這 是 很 嚴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