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他們 都 當做 他 推行 新法 的 障礙 , 所以 對 蘇軾 說 的 這 點 特別 不 滿意 , 歷史 證明 王安石 推行 新法 卻 不能 取得 賢能 大臣 的 幫助 , 是 他 新政 所以 弊端 叢生 的 主要 原因 之 一 , 王安石 不但 不能 採用 蘇軾 的 看法 , 反而 因 他 的 言論 將 他 抹黑 , 這 是 他 為人 執政 極 大 的 缺失 之 處 。 至於 蘇軾 的 〈 正統論 〉 也 不 像 王安石 所 說 的 「 其 論 都 無理 」 。 蘇軾 的 論點 是 無論 統治 者 是 以 武力 打 江山 或 篡位 取得 天下 , 都 應該 像 歐陽修 一樣 把 他們 視為 中國 正統 王朝 的 一 部分 , 「 聖人 得 天下 , 篡君 亦 得 天下 , 顧 其 勢 不得不 與 之 同 名 」 ; 而 不必 像 章望 之 一樣 一定 要 把 篡位 的 視為 霸統 , 把 他們 排除出 中國 傳統 之外 。 在 敘述 歷代 統一 中國 的 朝代 , 章望 之 勉強 把 秦梁 放 在 裡邊 , 而 把 魏朝 剔除 出去 , 蘇軾 認為 列舉 中國 歷朝 的 名稱 只是 承認 哪些 朝代 統一 了 中國 , 跟 各 個 統治 者 怎麼 取得 王位 無關 , 歐陽修 和 蘇軾 的 觀點 一直 沿承 至今 , 成為 歷史 公論 , 中國人 敘述 中國 的 朝代 到 現在 還是 說 魏 、 晉 、 南北朝 , 並 沒有 採納 章望之 的 意見 把 魏朝 給 剔除 出去 , 所以 王安石 的 批評 可以 說 是 不 分 黑白 , 顛倒 是非 。 此外 , 王安石 一口咬定 蘇軾 寫 〈 賈誼論 〉 是 阿諛 歐陽修 , 「 欲 附 麗歐陽修 」 , 這 也 不合 事實 , 蘇軾 在 〈 賈誼論 〉 中 很 清楚 地 指出 , 「 歐陽子 之論 , 猶 有 異乎 吾 說 者 」 , 蘇軾 跟 歐陽修 的 觀點 不盡相同 , 要 說 蘇軾 「 附麗歐陽修 」 便 難免 顯得 牽強 。 再 說 王安石 指控 蘇軾 走私 蘇木 這 一 事件 , 「 遭 父喪 , 韓琦 等 送 金 帛 不 受 , 卻 販 數 船 蘇木 入 川 」 , 事 後 王安石 動用 龐大 的 行政 與 司法 力量 來 偵察 這 件 事情 , 結果 證明 純屬 子虛烏有 , 是 別人 惡意 捏造 的 謠言 。 在 王安石 蓄意 中傷 之下 , 神宗 只好 放棄 了 擢用 蘇軾 的 想法 。 一方面 為了 敷衍 神宗 要 大 用 蘇軾 的 心願 , 一方面 也 為了 要 牽制 蘇軾 , 王安石 決定 讓 蘇軾權 攝 行政 事物 異常 繁重 的 開封府 推官 。 蘇軾 這 個 人 的確 有 行政 長才 , 他 做 了 開封府 推官 以後 , 大出 王安石 的 意料 之外 , 做 得 有聲有色 , 「 決斷 精敏 , 聲聞 益遠 。 」 據 《 續資治通鑑 長編拾補 》 說 , 「 是時 上方 以 政事 試練 天下 之 材 , 下 至 布衣 疏遠 或 州縣吏 , 有 以 片 言 小 善 不 知 其 人 而 超 擢 不 日 至 侍從 者 」 , 而 蘇軾 以 天縱之材 , 屢次 被 王安石 阻難 , 不克 晉升 , 這 不能不 說 是 神宗 的 缺失 , 也 是 宋朝 的 不幸 。 鄧廣銘 和 漆俠 在 他們 合著 的 《 宋史 專題課 》 中 說 : 「 司馬光 指責 王安石 『 拒諫 』 、 『 遂非 』 、 『 執拗 』 , 南宋 朱熹 指責 王安石 『 違眾 自用 』 、 『 足己 自聖 』 , 顯然 都 是 惡意 誣蔑 。 」 言下之意 似乎 整個 宋朝 只有 司馬光 和 朱熹 兩 個 人 對 王安石 專斷 的 作風 有所 不滿 , 而且 似乎 他們 對 王安石 專斷 的 批評 也 全 是 惡意 的 誹謗 之 詞 。 本 書 上文 顯示 , 本 書 在 以後 的 章節 中 也 還 會 繼續不斷 地 證實 , 當時 與 王安石 同時 , 稍 有 氣節 的 官員 幾乎 全 都 異口同聲 的 指責 王安石 剛愎自用 的 個性 , 他們 為了 維護 老百姓 生活 上 的 基本 權益 , 拒絕 阿諛 王安石 ; 他們 寧願 不 做 高官 , 冒 著 被 貶謫 的 危險 , 也 不 放棄 對 百姓 危害 甚 大 的 新法 的 抗爭 。 他們 堅持 抗爭 並 不 是 如 鄧廣銘 和 漆俠 所 稱 全 是 對 王安石 惡意 中傷 , 實際 上 是 有 其 客觀 事實 的 依據 與 理由 的 。 第十一 章 直言 極諫 熙寧 二年 (1069) 十一月 已 丑 , 與 安石 同領 制置 三司 條例司 的 陳升之 , 因 已 取得 相位 , 這時 便 公開 表明 他 反對 條例司 的 立場 , 不 願 再 以 宰相 的 地位 來 繼續 條例司 的 工作 , 神宗 因此 別 命 樞 密 副使 韓絳 為 同 制置 三 司 條例 。 陳升之 的 基本 立場 是 宰相 主管 全 國 的 行政 事務 , 不應該 兼領 一 個 别 的 行政 部門 : 初 , 陳升之 既 拜相 , 遂言 制置 三 司 條例司 難以 簽 書 … … 安石 曰 : 「 臣熟思 此 事 , 但 可 如故 無可 改 者 。 」 升 之 曰 : 「 臣待罪 宰相 , 無所不統 , 所 領 職事 , 豈可 稱司 ! 」 安石 曰 : 「 於文 反后 為 司 , 后者 君 道 也 , 臣 固 宜 稱 司 。 」 陳升之 曰 : 「 今 之 有司 、 曹司 , 皆 一 職 之 名 , 非 執政 之 所 宜 稱。 」 安石 曰 : 「 古 之 六 卿 , 即 今 執政 , 有 司馬 、 司徒 、 司空 各 名 一 職 , 何 害 於 理 ! 」 曾公亮 曰 : 「 今 之 執政 乃 古 三 公 , 古 之 六 卿 , 即 今 之 六 尚書 也 。 」 他們 反覆 辯論 , 「 日高不決 」 , 最後 還是 決定 由 韓絳 取代 陳升之 主管 三司 條例司 的 位置 , 此後 王安石 與 陳升之 便 反目成讎 。 據 《 續 資治通鑑 長編 紀事 本末 》 說 , 陳升之 這 個 人 跟 其他 擁護 新法 的 官員 一樣 , 沒 什麼 崇高 的 行政 原則 , 做官 主要 的 目的 是 求 一己 的 榮華富貴 , 並 不 是 在 追求 施政 的 理想 : 升 之 深狡 多數 , 善附會 以 取 富貴 。 為 小官 時 , 與 安石 相遇 淮南 , 安石 深器 之 。 安石 時 為 揚州 簽判 , 有 送升 之 序 。 及 安石用事 ,務 變更 舊制 。 患同 執政 者 間 不 從 ,奏 設 制置 條例司 ,引 之 共事 , 凡所欲為 , 自 條例司 直奏 行 之 , 無 復 齟齬 。 升 之 心 知 其 不可 , 而 竭力 贊助 , 或 時 為 小異 , 陽 若 不 與 安石 皆 同 者 。 安石 不覺 其 詐 , 深德 之 。 安石 推升 之 使 先 為 相 , 升 之 既登 相位 , 於 條例 司事 遂 不復 肯 關預 , 安石固 以 請 , 升 之 曰 : 「 茲事 曷歸 之 三司 , 何必 攬取 為 己任 也 ! 」 安石大怒 , 二 人 於是乎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