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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宗 請 司馬光 、 王珪 、 呂惠卿 等 人 留下來 , 繼續 討論 新法 的 設施 , 希望 大家 能 得到 一 個 共識 : 上 曰 : 「 朝廷 每 更 一 事 , 舉 朝 士大夫 洶洶 , 皆 以為 不可 , 又 不能 指明 其 不便 者 , 果 何 事 也 ? 」 光 曰 : 「 朝廷 散 青苗 , 茲事 非 便 。 」 呂惠卿 曰 : 「 光 不 知 此 事 , 彼 富室 為 之 , 則 害民 , 今 縣官 為 之 , 乃 可以 利民 也 。 」 光 曰 : 「 昔太祖 平 河東 , 輕民 租稅 , 而 戍兵 甚 眾 , 命 和 糴糧草 以 給 之 , 當是 時人 希物賤 , 米 一 斗 十餘 錢 , 草 一 圍 八 錢 , 民 皆 樂 與 官 為 市 , 不 以為 病 。 其 後人 益眾 , 物益貴 , 而 轉運司常 守 舊價 , 不肯 復增 , 或 更 折 以 茶布 , 或 復 支移 、 折變 , 歲饑 租稅 皆 免 , 而 和 糴 不免 , 至今 為 膏肓 之 疾 , 朝廷 雖 知 其 害民 , 以 用度 乏 , 不能 救 也 。 臣 恐 異 日 青苗 之 害 亦 如 河東 之 和糴 也 。 」 上 曰 : 「 陝西 行 之 久 矣 , 民 不 以為 病 也 。 」 光 曰 : 「 臣 陝西 人 也 , 見 其 病 , 不 見 其 利 。 朝廷 初 不許 也 , 有司 尚 能 以 病民 , 況今 立法 許之乎 ? 」 上 曰 : 「 坐 倉 糴 米 , 何如 ? 」 王珪 等 皆 起 對 曰 : 「 坐倉 甚 不便 , 朝廷 近罷之 , 甚 善 。 」 上 曰 : 「 未嘗 罷。 」 光 曰 : 「 今 京師 有 七 年 之 儲 而 錢 常 乏 , 若 坐 倉錢 益 乏 , 米益 陳 , 奈何 ? 」 惠卿 曰 : 「 坐 倉 得 米 百萬 石 , 則 歲 減 東南 百萬 之 漕 , 以 其 錢 供 京師 , 何 患 無 錢 ? 」 光 曰 : 「 東南 錢荒 而 米狼 戾 , 今 不 糴 米 而 漕 錢 , 棄 其 有餘 , 取 其 所 無 , 農 皆 病 末 矣 。 」 惠卿 曰 : 「 光 所 言 皆 吏 不 得 人 , 故 為 民害 耳 。 」 光 曰 : 「 如 惠卿 言 , 乃 臣 前日 所謂 『 有 治 人 而 無 治 法 也 』 。 」 吳申 曰 : 「 司馬光 之 言 可謂 至 論。 」 光 曰 : 「 此 等 細事 , 皆 有司 之 職 所 當 講求 , 不足 煩 聖慮 。 陛下 但 當 擇 人 而 任 之 , 有 功 則 賞 , 有罪 則 罰 , 此 乃 陛下 職爾 。 」 上 曰 : 「 然 。 『 文王 罔攸 , 兼於 庶言 , 庶獄 , 惟有 司 之 牧 者 。 』 此 也 。 」 上 復 謂 光 曰 : 「 卿 勿 以 呂惠卿 言 遂 不 慰 意 。 」 光 曰 : 「 不 敢 。 」 青苗 貸款 的 事情 , 呂惠卿 說 有錢 的 人 對 平民 貸款 就 會 出 問題 , 而 政府 出面 貸款 , 什麼 問題 都 沒有 , 表面 上 聽起來 冠冕堂皇 , 好像 一 件 事情 一 碰到 政府 出面 就 能 圓滿 解決 , 而 只有 民間 自由 進行 就 會 衍生 諸多 問題 , 這 是 自欺欺人 的 論調 。 一 個 政府 特別 是 中國 歷代 具有 絕對 權力 的 專制 政府 , 不 受 人民 的 監督 , 它 的 腐敗 是 必然 存在 的 。 就 總體 來 說 , 由 百姓 自由 交易 , 需要 貸款 的 人 一般 都 會 在 各 個 商家 之間 盡力 去 尋找 爭取 簽訂 一 個 對 自己 條件 有利 的 貸款 合約 , 考量 自己 每 個 月 能 還 多少 貸款 的 本錢 和 利息 , 哪 個 時候 有 能力 去 申請 貸款 , 如果 貸款 的 條件 不 理想 就 不 貸 , 不會 被 商家 硬逼 著 非 申請 貸款 不行 。 而 由 政府 發放 的 貸款 , 百姓 沒有 講價還價 的 餘地 , 特別 是 那些 經手 貸款 的 官僚 一般 是 為了 自己 升官 發財 , 不論 老百姓 同意 不 同意 , 他們 可以 利用 權力 逼迫 老百姓 就範 , 以 配額 的 方式 發給 老百姓 , 老百姓 最後 還 不 出 貸款 , 那些 經手 的 官僚 可以 名正言順 輕而易舉 的 抄 他們 的 家 , 沒收 他們 的 土地 , 本 書 稍後 會 詳細 分析 青苗法 施行 的 各 種 細節 , 全面 討論 它 的 得失 。 在 這 次 有關 新法 的 討論 中 , 司馬光 的 意見 顯然 獲得 眾人 的 支持 , 不但 神宗 同意 他 所 說 的 , 就 是 呂惠卿 也 沒法 反駁 。 可惜 神宗 不能 擇善固執 , 事 後 在 王安石 的 堅持 慫恿 下 , 又 改變 初衷 , 依然 照行 新法 無誤 。 閏 十一月 十六日 ( 己酉 ) , 蘇軾 的 同年 進士 , 曾鞏 的 弟弟 著作 佐郎 曾 布差 看詳 衙司 條例 。 據 《 邵氏 聞見錄 》 說 , 「 呂惠卿 丁父 憂去 , 王荊公 未知 心腹 所 託 可 與 謀事 者 。 曾布時 以 著作 佐郎 編敕 , 巧黠 善 迎 合 荊 公意 , 公悅之 。 數 日 間 相繼 除 中允 、 館職 , 判 司農寺 。 」 曾布 因 迎合 王安石 而 迅速 高升 , 日後 在 政壇 上 相當 活躍 , 有 很 大 的 影響力 。 十二月 癸未 , 呂公 著 對 朝廷 大量 進用 小人 表示 不滿 , 神宗 聽 了 他 的 諫言 , 對 那些 新人 不能不 起 疑慮 , 因此 他 問 王安石 和 韓絳 : 「 呂公 著言 : 『 條例司 近轉 疏脫 , 所 舉官 皆 是 奴事 呂惠卿 得 之 , 並非 韓絳 、 王安石 所 識 。 』 」 安石 照例 立即 替 呂惠卿 辯護 : 「 自 外 舉 者 , 誠 或 非 臣 等 所 識 ,然 取於 眾議 , 若謂 奴事 呂惠卿 , 則 惠卿 在 條例 司用 事 以來 , 幾 日 在外 , 人 如何 奴事 得 ? 」 神宗 聽 了 , 也 不 調查 , 就 當場 作罷 , 這 不 是 一 個 賢能 的 領導 者 所 應該 做 的 。 同 月 , 神宗 以中旨下 開封府 , 要 減價 購買 浙燈 四千餘 盞 , 蘇軾 看到 一 國 的 國君 為了 蠅頭 小 利 竟然 蠻橫到 要 殺價 強 買 平民 的 產品 , 儼如 盜賊 , 因此 上 〈 諫買 浙燈狀 〉 , 勸 神宗 不要 因 嗜 欲 玩好 而 剝奪 細民 的 利益 : 右臣 嚮蒙 召 對 便殿 , 親奉 德音 , 以為 凡 在 館閣 , 皆 當為 朕 深思 治亂 , 指陳 得失 , 無 有 所 隱 者 。 自是 以來 , 臣 每 見 同 列 , 未嘗 不 為 道 陛下 此 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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