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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會 ( 由 各 級 法院 分別 招考 , 如果 有 興趣 , 必須 要 自行 上司法院 網站 留意 , 工作 內容 不一定 。 ) 2 .
律師 事務所 短期 的 法務 助理 ( 這 也 不一定 , 通常 要 看 有 沒 有 徵人 ) 3 .
其他 類型 : 如 金融業 的 「 法遵 」 部門 。 總之 , 法律系 學生 的 暑期 實習 , 比起 其他 行業 來 講 算是 比較 無聊 , 甚至 有些 法律系 學生 , 一直 到 考上 才 有 機會 踏進 法院 。 畢竟 我們 在學 期間 , 是 完全 不 需要 進去 法院 或 事務所 觀摩 或 旁聽 的 , 只 需要 一直 唸書 、 考試 就 好 。 所以 推薦 各位 法律系 的 同學 , 也 可以 藉由 這 個 機會 , 認識 一下 以後 的 職場 , 藉以 確定 這 條 路 是 不 是 自己 要 走 的 方向 。 但 法律系 的 原罪 就 是 , 常常 被 認為 只 會 法律 , 英文 不 好 , 數學 也 不 好 。 所以 公司 根本 就 沒有 職缺 給 你 啊 啊 啊 啊 啊 ! ! ⑧ 考試 的 忍耐力 「 叮 ~ 咚 ~ 叮 ~ 咚 」 教室 外 的 鐘聲 響起 , 所有 同學 急忙 拎 著 書包 走進 教室 。 想到 接下來 三 個 小時 , 全部 都 要 跟 英文 為伍 , 真的 覺得 好 累 啊 … … 咦 ? 旁邊 的 同學 怎麼 一 臉 淡定 , 絲毫 感覺 不 到 考試 壓力 ? 不要 懷疑 , 他 一定 是 唸 法律系 的 。 開玩笑 的 , 其實 他 有 可能 只是 沒有 唸書 。 法律系 的 考試 , 動輒 就 是 三 、 四 個 小時 起跳 。 而且 寫到 後面 , 還 會 覺得 「 考試 時間 怎麼 那麼少 ! 」 一點 都 沒有 發現 其實 已經 從 白天 寫到 黑夜 了 。 是 的 , 這 並 不 是 說明 我們 有 M 的 傾向 ( 好 啦 多少 有一點 ) , 那 只是 因為 我們 已經 被 法律 摧毀 心智 了 。 ※ M 傾向 就是 有 「 受虐狂 」 的 傾向 , 喜歡 被 殘暴 虐待 。 例如 : 題目 越 難 , 我們 解答 就 越 開心 。 ⑨ 翹課 模式 開啟 身為 一 個 好學生 , 每 堂 課 必 到 是 最 基本 的 。 不過 很 少 有 人 真的 能夠 每 一 堂 課 都 到 。 對 , 你 一定 也 中槍 了 。 隨著 在 法律系 的 經驗 逐漸 成熟 , 菜鳥 逐漸 變成 老鳥 , 就 會 開啟 翹課 模式 。 不論 是 嫌 老師 講 得 太 慢 , 或是 嫌 老師 講 得 沒有 重點 , 有些 翹課 的 同學會 去 自己 唸書 , 或是 到 補習班 去 聽課 , 當然 , 少 部分 是 躲 在 家 裡 睡覺 或 打電動 。 老師 也 不 是 省 油 的 燈 , 知道 既然 學生 愛 翹課 , 通常 就 會 趁 人 來 最少 的 那 幾 天 , 把 期中考 、 期末考 的 重點 都 講完 , 殺 你 個 措手不及 。 無怪乎 , 偉哉斯 言 — 「 沒 翹 過 課 , 人生 是 黑白 的 ; 翹 過 課 , 成績 是 黑白 的 」 … … 還是 要 政治 正確 地 鼓勵 一下 大家 , 沒 事 不要 常 翹課 , 上課 是 對 老師 最基本 的 尊重 啊 ! ⑩ 「 考上 」 才 是 真的 在 法律系 慢慢 就 會 發現 , 就算 拿 了 很多 次 書卷獎 , 擁有 好 的 學期 成績 並 不能 代表 什麼 , 只有 考上 國家 考試 才 是 真的 。 學期 成績 好 , 不一定 就 會 通過 國家 考試 。 校 內 考試 與 國家 考試 的 科目 、 配分 方式 不同 , 除了 實力 , 最 重要 的 還 是 「 運氣 」 。 在 這 種 功利 主義 的 心態 驅使 之下 , 雖然 沒有 明 著 講 , 但是 其實 大多數 同學 對於 已經 考取 國家 考試 的 同學 , 都 會 抱持 著 另 一 種 態度 , 無論 是 敬意 或是 敵意 。 可以 想見 的 是 , 「 考上 」 讓 人 脫離 平庸 , 但 同時 也 自然而然 地 建立出 「 階級 」 來 了 。 無怪乎 , 跟 以前 畢業 的 同學 在 聊天 時 , 總會 開玩笑 地 說 : 考上 律師 才 有 「 權利 能力 」 , 考上 法官 才 有 「 行為 能力 」 ! 「 權利 能力 」 是 享受 權利 、 負擔 義務 的 能力 , 只要 是 人 都 會 享有 。 「 行為 能力 」 是 指 能 獨立 做出 合法 法律 行為 的 能力 , 例如 : 買賣 、 借 錢 、 贈與 、 辦 手機 門號 、 租 車 … … 等等 。 這 兩 種 能力 都 是 人 在 「 民法 」 上 很 重要 的 基本 能力 。 有 行為 能力 的 人 , 一定 有 權利 能力 ; 但 有 權利 能力 , 不一定 有 行為 能力 。 ⑪ 認清 吧 ! 這 就 是 一 條 透過 考試 證明 自己 的 路讀 法律系 就 是 一 條 透過 不斷 的 考試 , 證明 自己 價值 的 路 。 從 小學 開始 我們 就 瘋狂 補習 , 努力 了 十幾 年 , 終於 考上 法律系 , 正當 開始 想 著 如何 享受 你 的 大學 生活 時 , 老師 就 會 跟 你 說 一 句 話 , 叫 你 — 好好 認真 , 通過 國家 考試 。 其實 這 一直 以來 都 是 台灣 法學 教育 的 悲歌 。 我們 社會 對於 法律人 的 想像 , 永遠 都 是 律師 、 法官 , 好像 你 唸 法律系 出來 , 沒 拿到 這 兩 種 資格 的 其中 一 種 , 你 就 不 是 法律人 一樣 。 但 事實 是 , 我 的 同學 有 不少 轉而 投入 其他 領域 , 現在 過 得 比 律師 、 法官 更 好 。 被 這 種 價值觀 綁架 的 法律人 , 多半 都 會 以 通過 國家 考試 為 目標 , 只有 少數 對 學術 有 熱情 的 同學會 繼續 深造 。 更 大部分 的 人 , 根本 不 清楚 自己 到底 喜不喜歡 這樣 的 工作 , 或 適不適合 當 法律人 。 作為 法律人 , 會 唸書 只 是 基本 , 更 困難 的 永遠 都 是 書 上 沒 寫 的 事情 。 必須 要 很 直接 地 說 , 法律系 確實 是 一 道 擠窄門 的 過程 , 尤其 是 被 世俗 價值觀 定義 下 的 法律人 。 但 這 不 代表 法律人 就 應該 活 得 那麼 限制 , 活 得 那麼 卑微 , 人生 這 條 路 , 對得起 自己 就 好 , 不要 太 活 在 別人 的 期待 與 價值觀 裡 。 四 、 抱病 出征 ① 醒醒 吧 ! 你 沒有 暑假 了 邁向 大四 了 , 準備好 珍惜 在 大學 的 最後 一 個 暑假 了 嗎 ? 但是 , 我 只 能 說 : 醒醒 吧 ! 對 法律系 而言 , 大三 之後 的 暑假 都 不 算是 暑假 ! 大三 一 過 , 緊接 而 來 的 就 是 大四 上 學期 的 研究所 考試 。 法研所 考試 可以 說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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