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的 福德 。 這時 , 還 要 把 福德 的 名相 放下 , 才 能 見 佛 如來 。 因為 「 如來 所 說 身相 , 即 非 身相 」 , 如來 精神 法體 , 不 是 用 五官 的 現象 描摹 所 能 意會 的 。 因此 《 金剛經 》 上 說 : 須 菩提 ( 佛 的 大 弟子 ) ! 凡 所有 相皆 是 虛妄 , 若 見 諸相 非相 即 見 如來 。 人 一旦 從 比較 、 相對 、 執著 和 自我 中心 的 我 相中 解脫出來 , 便 開始 面 著 真如 , 那 就 是 如來 空相 , 它 即 是 菩提性 , 也 是 自性 法體 。 這 個 法體 是 無色相 的 , 只有 在 應用 時 才 看到 它 的 形相 。 如果 我們 執著 於 它 千變萬化 的 現象 , 迷戀 在 色相 , 則 法體 就 因之 而 障蔽 。 所以 實現 之後 的 福德 和 色相 必須 布施 , 必須 放下 , 才 能 見 如來 , 證入 一 真法界 。 最後 , 我們 要 討論 佛教 倫理 上 一 個 被 誤解 最多 的 命題 ─ 佛教 的 倫理 是 消極 的 。 本 書 主要 的 目的 之 一 就 是 要 澄清 這 個 觀念 。 也許 , 從 閱讀 本 書 到 現在 你 已 有 了 澄清 。 佛陀 的 教誡 是 要 透過 醒覺 、 實現 、 布施 的 過程 , 才 可能 發展到 無相 , 實踐 「 無緣 大慈 , 同體大悲 」 的 金剛 般若 , 而 見 如來 本性 。 這時 一 念 「 南無 阿彌陀佛 」 , 能 遍及 三千 大千世界 , 所以 叫 一 念 三千 。 在 這裡 , 我們 需 將 一 念 三千 作 個 解釋 。 天台宗 把 精神 法界 分為 十 個 元素 , 即 : 如是 相 、 如是 性 、 如是 體 、 如是 力 、 如是 作 、 如是 因 、 如是 緣 、 如是 果 、 如是 報 、 如是 本末 究竟 。 這 十 個 元素 與 十 個 法界 ( 佛 、 菩薩 、 聲聞 、 緣覺 、 天 、 人 、 阿修羅 、 餓鬼 、 畜生 、 地獄 ) 可以 互動 而 成為 百界 , 每 界 又 有 十如 , 衍成 千如 , 又 透過 過去 、 現在 和 未來 三 個 時間 的 範疇 , 形成 了 三千 大千世界 ; 這 三千 大千世界 就 在 見 如來 本性 時 合為 一 念 , 那 就 是 無相 , 即 是 如來 。 許多 人 對 佛教 倫理 所以 會 誤認為 是 消極 的 思想 , 是 一 開始 就 接觸 「 無相 」 與 如來 , 斷章取義 , 前後 顛倒 , 結果 把 空 、 無相 、 無性 的 本體 範疇 誤為 是 用 的 範疇 。 這 種 看法 不 只 是 錯誤 , 同時 還 會 走向 斷滅 的 「 無記空 」 , 那 就 入 了 佛陀 所謂 的 邪見 了 。 《 金剛經 》 裡 有 一 段 震人耳目 的 法言 : 一切 有為 法 , 如 幻夢 泡影 , 如 露 亦 如 電 , 應 作 如是 觀 。 這 是 佛陀 對於 已經 修行 到 相當 程度 的 菩薩 說 的 。 他們 已經 從 自性 因緣 中 醒覺過來 , 去 濟度 一切 眾生 , 力行 弘法 利生 的 工作 。 他們 由 實現 而 布施 , 由 布施 種下 無量 福德 , 精神 生活 已經 提升 得 很 高 了 , 心地 也 純淨 了 。 這時 才 能 體會 一切 有為 法 如 幻夢 泡影 , 因為 那些 都 是 現象 的 東西 , 只有 不 受制於 現象 , 才 能 證入 如來自性 。 大乘 佛教 的 倫理 是 積極 的 。 佛陀 揭示 生命 的 生 、 住 、 異 、 滅 現象 , 卻 又 要 人類 實現 自己 去 慈悲 他 的 同胞 , 乃至 一切 有情 眾生 , 這 不 是 很 積極 嗎 ? 要 培養 精進 光明 的 精神 生活 , 使 自己 徹底 的 覺悟 , 解脫 一切 知 的 障礙 和 情染 的 障礙 , 而 生活 得 更 實在 更 圓滿 , 不 是 很 積極 的 嗎 ? 人 總是 要 死 的 , 不能 因為 要 死 而 消極 , 更 不能 為生 而 為所欲為 。 不要 把 有限 的 生命 看做 無限 而 有 了 虛妄 , 而 要 把握 難得 的 人生 , 實現出 光明 、 永恆 的 精神 法體 , 難道 這 不 是 積極 的 ? 佛陀 所 揭示 的 倫理 是 世出 世間 法 兼俱 , 是 福 慧 雙修 , 是 空有 圓融 , 是 過去 、 現在 和 未來 同觀 , 所以 叫做 不二法門 ; 是 體用 不二 , 是 性相 不二 , 是 如如實實 的 人道 倫理 。 它 使 人類 心理 生活 得以 安穩 , 豐足喜悅 , 精神 生活 得以 不斷 提升 , 並 充滿 希望 。 信仰 與 精神 生活 佛教 是 一 種 人文 的 信仰 , 從 華嚴宗 的 信 、 解 、 行 、 證 四 個 修行 步驟 至 淨土宗 的 信 、 願 、 行 的 實踐 過程 , 都 建立 在 信仰 上 。 事實 上 宗教 的 本質 就 是 建立 在 信仰 , 而 不 是 建立 在 推理 和 思辨 。 雖然 佛教 也 兼顧 教理 的 了解 和 實踐 , 但信 畢竟 是 第一 個 因素 , 因 信心 帶給 我們 精神 生活 的 希望 。 信仰 是 建立 在 「 希望 」 這 個 心理 活動 上 。 人類 無論 處於 順境 或 逆境 , 都 要 抱 著 希望 , 隨時 隨地 為 那 尚未 誕生 的 事物 做 準備 。 即使 在 我們 活 著 的 時候 , 未來 世 尚未 誕生 , 卻 不 絕望 。 信仰 如果 堅強 , 則 會 培育出 新生 和 成長 , 充滿 光明 和 智慧 。 沒有 希望 或 根本 就 沒有 信仰 , 人類 就 會 恐懼 、 厭倦 或 孤獨 。 信仰 事實 上 就 是 一 種 心理 動力 , 也 同時 是 一 種 需要 , 它 是 實現 生活 的 基礎 。 《 華嚴經 》 上 說 : 信 為 道元 功德母 , 長養 一切 諸善 法 。 信仰 使 人類 有 了 生活 的 指南 和 目標 , 也 透過 信仰 成就 了 生命 的 意義 。 不過 由於 宗教 信仰 上 有 兩 種 截然不同 的 「 教相 」 , 而 導致 精神 生活 的 極 大 差異 。 所謂 的 教相 , 並非 指 華嚴宗 把 佛教 判別 為 小 、 始 、 終 、 頓 、 圓 五 教 ; 也 不 是 指 天台宗 把 佛教 區分為 藏 、 通 、 別 、 圓 四 教 。 在 這裡 我們 要 借用 弗洛姆 的 心理學 理論 , 就 信仰 的 本質 , 將 宗教 區分為 人文 的 宗教 和 集權 的 宗教 。 這 兩 種 不同 的 宗教 取向 , 導致 在 教相 上 和 信仰 體驗 上 的 不同 , 其 對 人類 精神 生活 和 智慧 的 增長 , 也 因而 產生 了 不同 的 影響 。 集權 的 宗教 信仰 建立 在 畏懼 、 無能感 、 罪惡感 和 心理 的 不安 上 。 因此 對 神 產生 崇拜 和 順從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