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7,196 in text YL2014093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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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「 夫妻 相拜 , 送入 洞房 」 以後 , 很多 男人 鬆 了 口 氣 , 定下 心 來 , 覺得 婚 已 結 了 , 從此 以後 就 要 專注 於 發展 自己 的 事業 ; 至於 怎樣 和 配偶 相處 , 怎樣 維持 這 個 婚姻 , 以及 以後 怎樣 面對 子女 的 出生 和 教養 子女 , 那 就 應該 是 「 女人 的 事 」 了 。 所以 社會 上 有關 這 類 問題 的 演講 , 聽眾 永遠 是 女 多於 男 , 這 一 類 書籍 的 讀者 也 永遠 是 女 多於 男 。 因此 結婚 和 生育 子女 常 會 讓 很多 女人 更加 成熟 , 男人 卻 不一定 , 這 是 因為 男人 對 婚姻 投入 的 較少 。 另一方面 還 由於 男人 從 父親 那裡 模仿到 男人 對 婚姻 的 態度 。 幸好 近年 來 經由 男女 雙方 的 自覺 , 已經 有些 男性 領悟到 自己 對 婚姻 的 成敗 , 是 和 妻子 有 等量 責任 的 。 他 必須 投入 婚姻 才 能 擁有 婚姻 , 正 像 莫洛亞 說 的 : 「 結婚 生活 並 不 是 一些 立刻 可以 都 完成 的 事情 , 它 需要 不斷 地 再 完成 。 」 至於 那些 執著 於 「 維持 婚姻 就 像 負責 做 家事 一樣 是 女人 的 責任 」 的 男人 , 其實 不能 全 怪 他們 , 因為 那 是 代代 相傳 , 有時 甚至 是 他們 的 母親 傳授 他們 的 。 那些 大男人主義 的 父親 做 了 榜樣 , 並且 有 母親 支持 , 她們 痛苦 或 委屈 地 承受 丈夫 的 對待 , 兒子 看 在 眼 中 , 也許 會 為 母親 抱不平 , 日後 成為 懂得 公平 並且 尊重 對待 女性 的 新 男性 ; 但 有的 覺得 理所當然 , 於是 對 日後 的 配偶 如法炮製 。 可是 沒想到 他們 生活 的 環境 和 父親 已然 不同 了 , 女性 不再 接受 與 母親 同樣 的 待遇 , 她們 受 更 高 的 教育 , 有 謀生 的 能力 , 以及 和 男性 齊平 的 人權 , 所以 大男人主義 的 男人 在 婚姻 中 的 快樂 越來越 少 。 他們 逃 不 脫 傳統 觀念 的 囚束 , 受禁 於 「 男人 要 如何 如何 , 不可 如何如何 」 , 而 他們 的 配偶 竟 不 吃 這 一 套 。 相對的 , 接受 時代 趨勢 的 新 男性 會 在 婚姻 生活 中 成長 , 更 成熟 、 更 愉快 的 把 傳統 男性 角色 轉變為 現代 的 。 他 不會 既 選擇 了 婚姻 , 又 像 蕭伯納 ( Bernard Shaw ) 說 的 「 不 甘心 忍受 」 , 也 不會 覺得 自己 像 羅曼 .羅蘭 說 的 「 只不過 是 半 個 人 」 ; 他 既 能 享受 婚姻 的 權利 , 也 盡 對 婚姻 的 義務 。 一 個 成熟 的 男性 事實 上 就 是 一 個 新 男性 , 無論 他 結不結婚 , 他 都 懂得 男女 間 角色 轉變 的 趨勢 , 以及 男女 有 同樣 的 人權 , 應該 互相 尊重 ! 他 不一定 有 絕對 美滿 的 婚姻 , 因為 有 一半 責任 在 配偶 , 但 他 知道 婚姻 是 怎麼 回 事 。 【 情 字 這 條 路 】 3 同居 一 位 朋友 說 : 我 反對 同居 , 因為 一旦 分手 , 女性 一定 吃虧 , 一無所有 甚至 人財 兩 失 。 在 大多數 的 情況 下 , 這 是 一 個 事實 。 同居 沒有 婚姻 契約 的 法律 保障 , 分手 就 是 分手 , 除了 屬於 自己 的 東西 以外 , 連 一 片 布 也 帶 不 走 。 固然 也 少 了 離婚 的 麻煩 , 只 像是 搬 個 家 , 因此 有 些 年輕人 選擇 同居 而 不 結婚 。 不過 同居 總是 因為 兩 人 有情 , 情 是 很 難 分得 清楚 、 斷 得 乾淨 的 。 其中 的 牽扯 , 有時 比 離婚 更 麻煩 。 如果 又 在 同居 期間 有 了 孩子 , 孩子 在 父母 沒有 婚姻 關係 的 情況 下 , 大多數 是 依 母親 。 母親 若 沒有 足夠 的 經濟 能力 , 獨立 撫養 是 一 個 沉重 的 負擔 , 對 孩子 是 絕對 不 公平 的 。 現在 有些 年輕 的 在 學生 或 社會 的 新鮮人 , 為了 生活 方便 而 同居 。 他們 不一定 打算 未來 要 結成 夫妻 , 對 彼此 也 沒有 什麼 要求 和 約束 , 共同 生活 中 「 性 」 多於 「 情 」 。 這樣 的 「 室友 」 合 則 同住 , 不合 則 分開 。 他們 認為 同居 生活 可以 分攤 房租 及 水電費 , 多少 也 有 些 互相 照顧 的 好處 。 乍 聽起來 這 種 安排 真是 理想 愜意 , 但 人 不 是 那麼 單純 的 動物 , 很 可能 有 天 變成 「 生命 中 不可 承受 之 輕 」 , 就 不 是 當初 想像 或 計畫 得 那麼 輕鬆 自在 了 。 譬如 一方 動 了 真情 而 一方 只是 遊戲人間 , 或 女方 不 小心 懷孕 , 兩 人 對 處理 孩子 的 意願 不 一致 , 到 後來 極 可能 就 是 你死我活 了 ! 同居 不 是 法律 問題 , 而是 人性 問題 , 所以 更 不能 輕率 , 因為 法律 問題 有時候 還 比 人性 問題 好 解決 。 年輕 而 不 夠 成熟 的 人 並 不 適合 隨便 同居 。 有 人 把 同居 當成 試婚 , 處 得 好 就 結婚 , 否則 分手 。 有趣 的 是 同居 或 試婚 都 不 等同於 結婚 , 那 一 紙 婚約 對 某些 人 竟 有 十分 奇妙 的 影響力 。 曾 有 一 對 同居 試婚 的 年輕人 , 在 未 結婚 以前 , 男 的 表現 得 像 個 「 新 男性 」 , 不但 做 大部分 的 家事 , 也 延續 談戀愛 時 的 貼心 ; 女 的 也 很 投合 男伴 , 因此 相處 甜蜜 而 融洽 。 結婚 , 當然 是 必然 的 結果 , 雙方 都 相信 這 段 婚姻 定能 白頭偕老 。 結婚 不到 兩 年 , 先 是 丈夫 覺得 家事 煩人 , 為什麼 他 要 做 那麼多 ! 而 結婚 後 就 不必 談戀愛 了 , 他 成 了 一般 的 丈夫 不 是 愛人 , 妻子 也 成 了 一般 妻子 不 是 情人 , 語言 態度 都 不 像 試婚 時 , 竟 弄到 離婚 。 因此 試婚 和 不 試 婚 一樣 , 恐怕 都 不能 保證 婚姻 好 不 好 。 事實 上 婚姻 好不好 決定 於 兩 人 的 性格 , 有 沒 有 共同 的 價值觀 , 以及 兩 人 有 沒 有 心 來 維護 婚姻 。 這 是 長久 的 耕耘 , 不 是 階段性 任務 。 很多 人 把 婚前 和 婚後 看成 不同 的 責任 , 所以 一 紙 婚姻 證書 就 決定 了 不同 的 態度 和 心理 。 事實 上 兩 個 成熟 的 人 的確 可以 愉快 和諧 的 同居 。 有 一 對 同居 幾近 二十多 年 的 伴侶 , 談到 他們 共同 生活 的 原則 : 一定 要 互相 尊重 , 一定 要 自愛 , 一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