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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下 , 從此 少 跟 這 個 人 交往 也 就 完 了 。 一 個 群體 到底 是 有 聰明 人 的 , 聰明 人 找 了 大家 來 商量 : 從此 誰 再 撒謊 , 用 棒子 打 十 下 。 這 看起來 像是 在 立法 了 , 我們 記為 法 1 。 有 天 , 某 甲 的 爸爸 得 了 不治 之 症 ( 整完 兒子 開始 整 老子 了 ) 。 某 甲 得到 醫生 的 消息 , 擦乾 眼淚 , 強顏歡笑 地 對 爸爸 說 : 「 醫生 說 了 , 你 這 是 小 病 。 」 甲父 一 聽 , 從 病床 上 一 躍 而 起 , 曰 : 「 胡扯 ! 剛才 我 聽到 了 , 我 這 是 不治之症 ! 你 又 說謊 , 按法 1 要 送 官 用 棒子 打 十 下 ! 」 於是 把 某 甲 扭送 公安 機關 , 把 案情 一 說 , 執法 者 們 犯 了 難 。 這 個 情況 有點 特殊 。 或者 說 , 大家 反倒 是 覺得 甲父 有點 不近情理 。 哦 , 看來 說謊 還是 要 分 情況 的 。 於是 重新 修改法 1 , 新法 為 : 善意 的 謊言 , 無罪 ; 惡意 的 謊言 , 用 棒子 打 十 下 。 是 為 法 2 。 問題 繼續 在 發生 。 某 甲 把 一 個 人 給 坑 了 , 騙掉 一百 塊 錢 , 被 逮捕 。 某 甲 坦然 道 : 「 我 這 是 善意 的 謊言 , 因為 錢 是 萬惡 之 源 。 我 把 他 錢 騙走 , 是 為了 讓 他 走上 善途 。 」 嗯 , 善意 與 惡意 不 是 法律 用語 , 而是 道德 評判 , 沒有 實際 可行 的 標準 。 出台 司法 解釋 : 所謂 惡意 , 乃是 使 被害人 遭受 實際 的 不 利益 。 是 為 法 3 。 好 , 繼續 。 某 甲 心想 , 騙 十 塊 錢 也 是 打 十 下 , 騙 一千萬 也 是 打 十 下 , 索性 幹 一 票 大 的 ! 於是 騙 了 一千萬 。 被 扭送 官府 。 執法 者 終於 明白 , 不同 的 罪 要 處以 不同 的 刑 , 於是 制定 了 處罰 細則 : 騙 一百 元 以下 , 棒打 十 下 ; 騙 一百 元 至 一萬 元 以下 , 棒打 五十 ; 騙 一萬 元 以上 , 棒打 一百 。 是 為 法 4 。 有 行刑 的 衙役 , 平素 就 對 某 甲 懷恨 在 心 ( 就 是 上 次 那 個 被 某 甲 騙 了 一百 塊 錢 的 冤大頭 ) , 用 帶 刺 的 荊杖 來 行刑 , 把 某 甲 屁股 給 打爛 了 。 執法 者 覺得 有 問題 , 繼續 完善 , 規定 了 刑具 的 規格 和 施刑 的 部位 。 是 為 法 5 。 … … 從 法 1 到 法 5 , 乃是 一 個 法律 不斷 形式化 的 過程 。 簡而言之 , 就 是 法律 越來越 不 像 道德 , 而 越來越 像 法律 的 過程 。 當然 , 這 個 進程 在 中國 不 是 主流 。 中國 古代 的 法 , 停留 在 法 1 的 層面 就 可以 了 。 如果 出現 第二 種 情況 , 古代 的 法官 們 ( 當然 要 漢代 及 以後 了 ) 會 這樣 論罪 : 雖 犯 律條 , 其情可憫 , 無罪 釋放 , 予以 表彰 。 台灣 一 位 學者 林端 先生 做 過 一 個 講座 , 說 : 紅綠燈 在 大陸 只有 參考 價值 。 律條 在 古代 同樣 如此 。 不管 怎麼說 , 從 禮 到 刑 , 乃是 一 個 立法 技術 上 的 進步 。 儘管 呂侯 制刑 在 中國 法律史 上 的 地位 並 不 高 , 也 不 為 人 關注 。 畢竟 嘛 , 法律 是 一 項 技術活 。 不過 也 畢竟 嘛 , 技術 在 中國 古代 一向 是 沒有 市場 的 。 在 西周 生活 某 甲 投胎 到 西周 , 會 過上 什麼 樣 的 生活 呢 ? 嗯 , 我 想 比 在 其他 任何 朝代 都 要 舒坦 , 更 能 感觸 上古 的 風氣 。 如果 投 在 王公 貴族家 , 那 繼承 父親 的 爵位 就 有 戲 ( 條件 參見 前 文 ) ; 就算 是 次子 而且 庶出 , 那 起碼 也 可以 退 而 求 其次 當 個 卿 啊士 啊 什麼 的 吧 。 如果 投 在 一般 的 國人 ( 一 說 , 國人 便 是 士 ) 家 裏 , 那 也 是 人格 健全 的 公民 。 在 城市 裏 有 房子 住 , 在 郊外 有 田地耕 。 要是 你 的 田地 還 是 「 井 」 字型 的 , 就 是 我們 練字 時 的 九宮格 。 周圍 八 個 格子 所 收穫 的 農作物 , 歸 自家 ; 中間 一 個 格子 所 收穫 的 農作物 , 歸 公家 。 如果 某 甲 投胎 做 了 一 個 庶民 , 那 也 不 是 多麼 垂頭喪氣 的 事情 。 《 詩經 》 裏頭 有 篇 〈 七月 〉 , 就 是 為 我們 描寫 庶民 某 甲 的 幸福 生活 的 : 正月 裏 把 農具 修理 ; 二月 裏 到 田 間 耕種 , 督耕 的 「 田畯 」 看 得 滿心 歡喜 ; 妻子 給 某 甲 送來 便當 , 女兒 攜 著 竹筐 去 陌上 採桑 ; … … 八月 裏 某 甲 開始 收穫 , 女兒 繅絲 給 貴人 做 衣裳 ; 十月 獲 稻 , 釀製 美酒 給 貴人 獻上 ; 冬天 出獵 , 尋覓 狐狸 做 貴人 的 皮袍 … … 用 階級 分析 法 來 看 , 恐怕 這 個 詩 是 奴隸 主作 的 , 把 庶民 的 生活 寫 得 如此 其樂融融 。 如果 投胎 再次 一等 , 那 就 到 沒有 國界 的 地方 去 做 野人 。 這樣 不 為 疆域 所 覆蓋 的 地方 , 在 西周 還是 很 不少 的 。 天子 吃 著 大夫 送上來 的 糧食 , 大夫 吃 著 自己 封邑 裏 那 井字田 中間 一 格 裏 的 糧食 , 士 吃 著 自己 田 裏 井字 中間 一 格 裏 的 糧食 , 庶民 靠 自己 的 本事 吃飯 。 這樣 「 君食貢 , 大夫 食邑 , 士食田 , 庶民 食力 」 的 有 層次 的 生活 , 安詳 而 穩定 。 我們 大家 知道 , 《 禮記 》 有云 : 「 禮 不 下 庶人 , 刑 不 上 大夫 。 」 那麼 恐怕 庶民 某 甲 不 是 很 能 接觸 禮 了 ? 嗯 , 結論 也許 可以 說 正確 , 但 推理 過程 有 問題 。 我們 先 把 原文 找到 : 「 國君 撫式 , 大夫 下 之 ; 大夫撫式 , 士人 下 之 ; 禮 不 下 庶人 。 刑不 上 大夫 , 刑人 不 在 君 側 。 」 什麼 意思 呢 ? 古代 貴族 出行 , 都 坐車 ( 今 人貌 似 也 是 ) 。 車 前面 有 條 橫木 , 名字 就 叫 「 式 」 。 諸侯 在 路 上 , 遇到 對面 一 個 大夫 坐 著 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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