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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 的 好 頭 ! 」 你 急 什麼 ? 一 個 概念 , 只 能 是 它 本身 而 不能 是 別的 任何 東西 。 所以 你 看 現在 的 詞典 字典 , 那些 字詞 後面 跟 的 定義 , 都 是 不得已 而 下 的 , 斷 沒有 百分之百 描摹 得 像 的 。 所以 西人 用 直接 的 理性 的 方法 下定義 , 固然 嚴謹 , 但 有 其 弊端 。 你 下 得 再 嚴謹 的 定義 , 也 始終 只 能 是 掛 一漏萬畫虎 不成 反 類犬 。 只 是 這 隻 犬 和 虎 在 多 大 程度 上 相似 罷了 。 聊公 說 : 「 你 少 廢話 , 繼續 說 你 的 仁 ! 」 好 , 所以 我們 用 感性 的 間接 的 辦法 去 描摹 一 個 不可 言說 的 事物 。 這 不 是 下定義 , 只 是 描摹 。 我 有的 時候 說 仁 者 人 也 , 有的 時候 說 仁 者 愛 人 , 還 有 許許多多仁 的 描摹 。 弟子們 就 從 這些 對 仁 的 描摹 中 , 感受 和 領會 仁之為 物 。 那麼 為什麼 說 「 仁者 愛 人 」 呢 ? 因為 這 乃是 仁 的 正面 內涵 。 換 個 西洋 術語 , 這 叫做 狹義 上 的 仁 。 換句話說 , 就 是 「 己 欲 立 而 立 人 ; 己 欲 達 而 達 人 」 。 你 將 心 比 心 , 覺得 自己 想要 什麼 , 想 別人 怎麼 對待 你 , 你 就 怎麼 對待 別人 。 這 個 將 心 比 心 的 辦法 , 叫做 「 近取譬 」 , 這 是 仁 之 方 。 那麼 仁 的 反面 內涵 , 乃是 「 恕 」 。 你 看 「 恕 」 可以 拆成 哪 幾 個 字 ? 聊公 道 : 「 女 口心 。 」 呃 … … 也 不能 說 你 錯 , 我 的 本意 是 要 拆成 「 如心 」 二 字 ( 聊公 : 麻煩 你 下 次 自問 自答 ) 。 如心 , 就是 將 心 比 心 。 恕 , 乃是 從 反面 將 心 比 心 。 「 己所不欲 , 勿施於人 」 , 就 是 恕 。 和 上面 的 「 仁 」 剛好 對著 。 這 就 是 我們 為 人 的 全部 辦法 。 好 , 下面 講道 和政 。 道家 也 講道 ( 聊公 : 你 這 不 廢話 ) , 而且 居然 還 有 人 譽 之 為 中國 古代 唯一 涉及 並 大談 宇宙 哲學 的 流派 ( 聊公 : 你 心 裏 不服 ? ) , 實則 吾人 以為 不然 ( 聊公 : 你 這 是 嫉妒 ) 。 你 給 我 閉嘴 ! 離開 「 人 」 而 談 宇宙 哲學 , 其 能 為 哲學 乎 ? 即便 做出 一 副 客觀 之 態 , 但 總有一天 要 認識到 , 這 種 純粹 的 客觀 乃是 不可能 做到 的 。 此 言 當為 西人 誡 。 所以 我 信奉 「 人 能 弘道 , 非 道 弘 人 」 , 「 六合 之外 , 存 而 不論 」 。 所以 凡事 必須 以 人 為 中心 , 而 人 則 以 我 為 中心 。 以 我 往 外 推開 , 形成 一圈層 結構 , 則 有 父子 兄弟 夫婦 長幼 君臣 五倫 之 義 。 父慈子 孝兄 友弟 恭夫 義婦 聽 長惠 幼順 君 仁臣忠 , 各 安 其 位 , 各自 之間 將 心 比 心 , 以 仁道 待 人 , 以 恕道 束己 , 則 政成 矣 ! 儒家 之 道 , 只有 五 倫 而 無 有 三 綱 。 三綱 都 是 後人 搞出來 的 。 我 所 講究 的 , 父子 夫婦 君臣 之間 , 都 有 各自 相 對待 的 「 義 」 , 而 絕無 單方面 絕對 的 義務 。 只有 單方面 的 義務 , 則 此 維繫 斷然 不能 長久 ; 有 相 對待 的 「 義 」 , 則 方 能 抱成 一 道德 團體 啊 。 聊公 問 : 「 政 到底 是 什麼 ? 」 政 者 , 正 也 。 何以 正 之 ? 道 在 絜矩 。 矩 者 , 以 我 為 標準 ; 絜 者 , 以 我 量 彼 。 量 的 前提 , 乃是 共同 承認 一 個 矩 。 所以 政治 非 一 人 之 事 , 而 是 公共 之 事 啊 ! 以 正 治 之 , 則 為 政治 。 政治 的 第一 個 辦法 , 乃是 正名 。 這 個 「 名 」 , 其實 便是 「 矩 」 的 一 個 表現 。 我 以 這 個 「 名 」 , 來 與 「 實 」 相 比較 , 看 是 名副其實 還是 名不符實 。 前者 , 我們 就 說 他 「 合 」 , 後者 我們 就 說 他 「 離 」 。 合 則 順 , 則 是 ; 離 則 逆 ,則 非 。 是 者 順 者 , 全 社會 褒揚 之 ; 逆 者 非 者 , 全 社會 鄙視 之 。 這樣一來 , 人人 都 有 羞恥 之 心 , 就 會 朝著順 的 是 的 方向 走 。 即便 沒有 羞恥 之 心 , 也 沒有 在 社會 上 立足 的 餘地 , 只好 自己 滅亡 。 這 就 是 政治 。 聊 公 問 : 「 法 呢 ? 我們 的 主題 是 法 , 已經 有 讀者 抨擊 說 你 越 說 越 遠 了 。 」 以上 哪 一 言 不 是 法 ? 名 就 是 法 , 矩 就 是 法 。 這 個 法 怎麼 立出來 呢 ? 天垂象 , 聖人 則 之 , 是 為 法 。 必須 靠 賢達 能耐 之 人 , 來 立起 這樣 一 個 法 來 , 後世 效法 。 再 有 更 聖賢 的 人 出世 , 覺得 這 個 法 不 合適 , 便 進行 變法 。 這 個 就 是 法 啊 ! 聊 公道 : 「 可是 違反 了 你 這 個 法 , 連 一點 強制 的 制裁力 都 沒有 呀 。 這 怎麼 能 叫 法 ? 充其量 叫 道德 罷了 。 」 法 與 道德 之 二 分 , 乃是 後來 的 事情 。 如此 , 則 彷彿法 是非 遵守 不可 的 , 而 道德 可 遵守 可 不 遵守 。 整 個 國家 的 關注力 也 全 在 法 上 , 而 道德 則 淪為 口號 甚至 歌謠 。 這 是 變態 的 。 法 未必 必須 國家 強制力 來 保障 , 而 須 靠 社會 制裁力 來 保障 。 我們 所 說 的 「 鄙夷 」 、 「 唾棄 」 , 都 是 社會 制裁力 。 倘若 真 有 臉皮 厚 的 , 一意孤行 , 則 全 社會 公認 此 種 人 無可救藥 , 自然而然 就 有 刑 來 制裁 他 。 但是 這 個 刑 萬萬 不可 先期 使用 , 甚至 不可 有 極 明細 的 條款 來 公布 。 否則 , 人人 便 要 鑽 你 這 刑 的 空子 , 養成 惡劣 風氣 。 所謂 「 道 之 以 政 , 齊 之 以 刑 , 民 免 而 無 恥 ; 道 之 以 德 , 齊 之 以 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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