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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至少 有 一樣 : 摧毀 與 創造 總是 永恆 地 循環 發生 著 , 意志 也 因而 永恆 輪回 地 起起落落 。 通過 這 種 循環 , 混沌 生成 使得 人 自己 有 著 形成 幻覺 、 無 固定 條理 地 超越 命運 的 嘗試 機會 , 縱然 這 只 是 表面 上 的 瞬間 攝動 而已 。 這麼一來 , 所謂 的 秩序 其實 永遠 只 是 一 種 個別 混亂 中 暫時 呈現 的 樣態 , 權能 意志 因此 是 積聚人 ( 當然 特別 指涉 著 超克人 ) 之 存在 價值 的 動能 , 一 種 具 永恆 回歸 意涵 之 ( 相同 ) 追尋 創造 的 力道 。 追求 本身 即 是 價值 的 創造 , 但是 , 同時 也 是 摧毀 , 亦即 一 種 具 不斷 摧毀 性質 的 創造 。 特別 值得 注意 的 是 , 對 有 著 思想 與 感受 之 活生生 的 人 來 說 , 只有 這樣 的 創造 過程 ( 而 非 由 停滯 的 先驗 理念 所 界定 的 「 真理 」 不停 獨斷 地 予以 強化 和 衍生 ) , 才 是 真實 的 。 對 此 , 尼采 特別 強調 談話 和 聲音 , 認為 它們 是 創造 的 道具 , 也 是 表現 形式 , 它 像 彩虹 一般 把 虛幻 的 混沌 原景 給予 搭架 起來 , 儘管 它 自身 還是 虛幻 的 , 但 至少 經常 是 可以 振奮 人 的 心靈 、 並 帶給 人 一 種 精神 的 感動 ( 參看 Nietzsche , 2009:359 ) 。 或許 正 如 羅森 對 尼采 所 提出 的 詮釋 企圖 告訴 我們 的 : 在 週而復始 的 情況 下 , 運用 權能 意志 來 成就 超克人 的 精神 狀態 , 即 是 讓 「 … … 把 起 淨化 作用 的 或 積極 的 虛無 主義 確定為 永恆 輪回 ; 這 種 危機 的 價值 是 它 淨化 了 。 而且 , 永恆 輪回 是 虛無 主義 最 極端 的 形式 ; 虛空 ( 『 無意義 』 ) 即 永恆 」 ( Rosen , 2003:3 ) 。 因此 , 人們 不 是 對抗 永恆 輪回 的 惰性 , 而是 以 永恆 輪回 做為 身處 偶然 而 無 特定 終極 意義 之 歷史 處境 下 的 人們 所 面對 的 一 種 不可 逆轉 的 命運 形式 , 在 「 存在 即 生成 而 生成 即 混沌 」 之 看似 荒謬 ( absurd ) 的 現實 當中 , 對 人 的 自我 進行 精神性 的 證成 與 提升 ● 。 它 是 一 種 具 自我 克服 性質 之 生活 態度 的 選擇 與 判斷 , 而且 是 一 種 有 品質 的 良性 ( 且 多元 而 變異 的 ) 價值 選擇 和 判斷 。 準此 , 尼采 所 強調 的 永恆 輪回 最終 意指 的 , 並 不 是 確立 了 特定 價值 ( 如 理性 、 聲望 ) 後 勇往直前 的 線性 努力 , 而是 對 永恆 命運 處境 之 一 種 因地制宜 、 且 高度 受 意志 決定 的 緣便 實踐 。 尤其 , 它 並 不 只 是 前面 提到 之 海德格 所 確立 的 「 諸 思想 中 的 思想 」 而已 , 而是 以 權能 意志 推動 著 酒神 精神 的 感性 藝術 行動 ● 。 同時 , 這 更 進一步地 意味 著 , 自我 精進 之 努力 是 、 也 必然 是 一 種 以 週而復始 方式 進行 的 狂喜 ( ecstatic ) 樣態 ( Klossowki , 1985 ) 。 第六 節 權能 意志 的 得 與 用 在 上 一 節 中 曾經 提到 過 , 權能 意志 滋養 了 永恆 輪回 , 而且 也 只有 人們 對 永恆 輪回 賦予 意志 的 力道 , 它 才 會 被 肯定 。 只不過 , 兩 者 之間 具有 的 是 一 種 「 既 相嵌 又 相剋 」 的 弔詭 關係 , 經常 呈現出 正負 情愫 交融 的 現象 。 那麼 , 到底 權能 意志 所 意涵 的 是 什麼 呢 ? 這 是 理解 尼采 思想 的 重心 , 需要 予以 關注 。 首先 要 指出 的 是 , 尼采 否定 他 那 個 時代 一般 心理學 所謂 的 「 意志 」 說法 , 他 即 這麼 說道 : 「 心理學 的 意志 迄 今 一直 就 是 不 具 正當性 的 一般 概則 , 這樣 的 意志 根本 就 不 存在 」 ( Nietzsche , 1968:369 , § 692 ; 同時 參看 269 - 270 , § 488,354, § 671,397 , §715 ) 。 這 也就是說 , 在 尼采 的 觀念 裡 , 人 並 沒有 單純 的 意志 , 乃至 也 無 進行 中 的 意志 本身 。 它 不 像 追逐 著 、 欲 求 著 或 要求 著 等等 具 命令 感受 性質 之 慾望 ( 或 驅力 ) 的 心理 狀態 一般 , 有 著 一定 的 實在性 。 事實 上 , 當 使用 意志 一 概念 時 , 我們 不能 把 行事 的 目的 從 整 個 條件 中 剔除掉 , 有的 應當 是 對 某 種 事 施以 意志 力量 而已 。 因此 , 意志 本身 只 是 一 種 純粹 的 虛構 , 任何 所謂 施以 意志 ( willing ) 指涉 的 , 必然 是 一 種 指向 特定 目的 的 活動 , 本質 上 是 具 關係 性質 的 。 在 這樣 的 認知 架構 下 , 所謂物 自身 的 說法 顯然 是 無稽 的 , 因為 去除 了 所有 的 關係 , 事物 的 特質 事實 上 即 難以 被 認定 的 ● ( Nietzsche , 1968:302 , § 558,353 , §668 ) 。 準此 , 尼采 借用 著 物理學 的 概念 , 主張 以 「 力 」 的 能量 形式 來 表現 意志 的 概念 , 但是 , 就 心理學 的 立場 來 說 , 這 則 是 一 種 具 激情 特質 的 感情 呈顯 ● ( Nietzsche , 1968:366 - 367 , § 688 ) 。 同時 , 誠如 德勒茲 指出 的 , 既然力有 主動 ( active ) 與 反動 ( reactive ) 的 區分 , 意志 ( 因而 權能 意志 ) 跟著 有 了 肯定 與 否定 的 分別 , 它 涉及 的 不 只 是 解釋 , 而且 是 評估 ( Deleuze , 2006:54 ) 。 如此一來 , 意志力 的 展現 其實 即 是 人 所 具有 之 一 種 內在 能量 的 釋放 , 此 一 能量 即 權能 。 於是 , 「 權能 意志 不 是 意志 與 權能 融會 的 結果 , 其 情形 正 相反 著 : 意志 與 權能 , 經常 只 是 權能 意志 之 原本 單一 的 本質 , 以 人為 方式 被 割裂 的 概念 片段 」 ( Heidegger , 1987:151,194 ) 。 準此 , 對 尼采 而 言 , 意志 只 是 一 個 具 駕馭 ( commanding ) 意思 的 詞彙 , 用來 披露 人 之 存有 所 具有 多面 意涵 的 本質 ● 。 對 此 一 具有 著 「 去 實體 本質化 」 的 字彙 , 尼采 即 做 了 相當 明白 的 說明 : 「 初始 ( 它 ) 代表 一 個 大 的 錯誤 災害 — — 即 意志 是 實際 生效 ( effective ) 的 一 種 東西 , 是 一 種 官能 。 … … __UNDEF__ 今天 , 我們 知道 , 它 只不過 是 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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