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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又 怎能 做好 「 人事 」 管理 , 做 一 個 好 的 主管 呢 ? 不 合理 的 管理 辦法 以上 僅 是 談 一些 做 事 的 原理 原則 , 希望 能 使 各位 有 一 個 深刻 的 印象 , 下面 我 來 提 兩三 個 實例 使 各位 瞭解 管理 的 重要 。 最近 看到 某 事業部 的 管理 辦法 , 臺塑 企業 雖 在 自由 中國 一般 稱為 不錯 的 企業 , 仍 有 許多 不 合理 的 矛盾 的 地方 亟待 改善 。 它 的 辦法 其中 有 : 一 、 派 人 到 承製 廠商 督促 並 指導 製造 、 檢驗 品質 , (一) 遠程 當日 不能 往返 者 , 其 食宿 由 承製 加工廠 代辦 。 按 , 公司 既有 規定 國內 出差 辦法 , 何以 食宿 在 此 再 予 規定 ? 而 派 人 到 承製 廠商 指導 及 檢驗 係 有 利害 關係 者 , 本 應 盡量 避免 , 何以 更 明文規定 之 ? 本 條文 係 公司 內部 之 規定 , 與 對方 無干 , 若 食宿 須 請 對方 協助 安排 應 在 合約書 上 注明 , 否則 一廂情願 自訂 條文 , 若 對方 不 接受 其 又 奈何 ? (二) 每 月 給付 二十五 元 之 工作 津貼 , 並 得 領取 效率 獎金 。 要 給 就 多一點 , 或 乾脆 不 給 , 如果 出差 三 、 五 天 , 豈不 只得 三 、 五 塊 錢 ? 效率 獎金 之 發給 辦法 在 本 條文 內 無 任何 記載 , 不 知 如何 給付 。 如果 不 給 , 既有 條文 明定 , 將 失信 於 員工 , 而 影響 其 工作 情緒 , 都 是 問題 所在 。 二 、 承製商 在 同 一 年度 對 同 一 品種 、 規格 之 製品 其 價格 條件 相同 時 其 合約 等 得 免 呈 核 。 該 事業部 此 類 承製商 極 多 , 基於 這 條 規定 , 契約 一定 等於 一 年 , 其 間 若 有 某 承製 加工廠 之 品質 價格 條件 較 優 提出 競爭 , 則 必 發生 人情 上 之 包圍 , 增加 執行 單位 許多 困擾 , 公司 之 損失 可想而知 , 外人 之 批評 必 多 。 此 皆 為 不 懂 管理 者 所 訂出來 的 條文 , 不僅 不 通 情理 , 弊病 亦 由 此 而 生 。 三 、 本 公司 供應 原物料 給 承製 廠商 , 若 有 短少 時 應 由 經辦 單位 補足 之 , 若 簽收 後 始 發覺 短少 者 , 由 承製 廠商 賠償 。 按 , 原物料 之 出貨 應 有 出庫 辦法 , 如 有 出庫 辦法 則 本 條文 顯然 重複 。 出庫 後 交由 運輸業 交運 , 若 有 短少 視 情形 或 由 運輸業 負責 , 而 簽收 後 之 負責 條文 更 屬 多餘 , 應 在 合約 內 載明 , 不當 定於 內部 條文 裡 , 內部 條文 對 外人 並 無 約束力 。 四 、 經辦 單位 應 隨時 注意 製品 之 交期 , 督促 按期 交貨 。 本 條文 如 不 深入 思考 , 極 易 以為 正常 無誤 。 目前 所以 工業 落後 、 管理 不善 均 是 忘記 文書 就 是 事 , 儘管 條文 訂得 冠冕堂皇 , 卻 是 空洞 沒有 內容 。 經營 者 不 懂 條文 是 表達 內容 的 工具 , 內容 是 什麼 、 目的 是 什麼 、 要 用 什麼 手段 來 完成 它 , 如果 沒有 完整 的 記載 , 怎麼 能夠 實行 呢 ? 表格 是 實行 的 手段 , 管理 不能 只有 具文 , 要 考慮到 怎麼 做 , 怎樣 做 , 並且 還要 考慮到 怎樣 考核 、 追查 , 也 就 是 前面 所 說 的 一 系列 的 完整性 的 管理 才 是 真正 的 管理 。 先 說 工具 , 我們 各 事業部 早已 設有 交貨 控制表 ( 箱 ) , 其 表格 有 「 約定 交貨 日期 」 欄 , 可以 用於 事先 注意 催促 , 催促 幾 次 、 為何 不能 如期 交貨 、 原因 何在 、 如何 處理 , 都 有 專欄 可 供 記載 , 這 個 表 便是 我們 執行 的 工具 。 如果 不 設計 這 種 工具 , 不 以 這 種 手段 去 實行 , 只 靠 文章 條文 說 一 說 , 怎能 達到 本 條文 所 要求 的 按期 交貨 的 目的 呢 ? 也 可 證明 經營 管理 者 對 事 的 達成 、 追查 不 關心 , 對 目的 之 如何 完成 不 瞭解 , 這樣 怎能 談 管理 , 怎能 使 企業 得到 發展 呢 ? 獎勵 辦法 很 難 訂 一般 對於 生產 績效 的 獎勵 , 大抵 是 生產 多少 , 撥給 獎勵金 多少 , 都 有 一 個 標準 的 。 這 個 標準 必須 公平 而 具有 獎勵 的 作用 才 有 意義 。 但 這 個 標準 是 很 難 訂 的 。 大家 都 知道 人 要 鼓勵 , 如果 懂得 鼓勵 的 原則 , 使 大家 有 進取心 , 即可 達到 目的 。 標準 如果 訂 得 太 嚴格 , 拚命 效勞 也 達 不 到 目標 , 只 是 望梅止渴 , 畫餅充飢 而已 , 於是 大家 就 會 怨恨 , 以為 公司 當局 在 欺騙 他們 , 影響 士氣 非常 大 。 如果 訂 得 太 輕鬆 , 成為 變相 的 津貼 , 那 是 毫無 意義 的 , 反而 使 人 養成 懶惰 的 習性 , 那 就 太 糟糕 了 。 所以 , 當 一 位 主管 非常 要緊 , 他 要 懂得 如何 去 管理 , 對於 所屬 的 工作 內容 必須 有所 瞭解 , 才 能夠 去 獎勵 。 有 獎勵 , 不一定 效率 就 會 提高 的 。 獎勵 標準 訂 得 不 好 的話 , 效率 不但 不會 提高 , 恐怕 還 會 降低 。 比如說 , 有 某 一 個 單位 的 獎勵 辦法 , 規定 採購 金額 超過 若干 時 , 獎勵 五% , 這 種 精神 對 不 對 , 值得 考慮 。 生意 好 的話 , 東西 買 得多 ; 生意 差 的話 , 東西 買得 少 , 採購 單位 根本 就 是 被動 的 , 有 何 獎勵 意義 可 言 ? 採購 獎金 重點 應 放 在 物美價廉 的 條件 上 , 這 是 非常 重要 的 。 尤其 是 , 原有 採購 人員 五 人 , 採購 金額 五百萬 元 沒有 獎勵 , 規定 超過 七百萬 元 才 有 獎勵 , 應該 七 個 人 就 夠 了 , 而 現在 人員 增加 一 倍 , 採購 金額 應 在 一千萬 元 以上 才 對 , 卻 是 七百萬 元 就 有 獎勵 , 不 問 人員 效率 , 這 叫 什麼 管理 呢 ? 剛才 我 說 管理 工作 應 具備 的 三 個 條件 , 這 位 主管 可能 只 具備 了 第二 個 條件 , 即 學術 是 有 了 , 受 過 教育 , 但 只不過 是 一 位 書生 , 常識 不 夠 , 談不上 管理 。 常識 不 夠 , 沒有 經驗 , 便 無法 發揮 力量 。 大廈 須 從 一 磚 一 石砌 起 還 有 一 個 例子 , 也 是 同 一 單位 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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