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8,329 in text YL2014117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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賓客 在 醉 後 對 我 撒尿 , 你 怎麼 忍 得下 心 ? 這 是 第三 條 罪 。 但是 我 不 殺 你 , 因為 你 『 綈袍 戀戀 , 有 故人 之 意 』 , 所以 我 放 你 走 。 」 事 後 , 范雎 入宮奏報 秦王 , 決定 讓 須賈 回國 。 須 賈 辭行 時 , 范雎 設下 大 排場 , 遍 邀 各 國 駐 秦使節 , 又 將 須賈 安排 在 堂 下 , 為 他 準備 馬 吃 的 飼料 , 命 兩 個 臉 上 刺字 的 囚犯 夾 著 他 , 像 餵 馬 一般 餵 他 吃 飼料 , 然後 大聲 斥責 說 : 「 替 我 告訴 魏王 , 趕緊 送 魏齊 的 首級 來 , 否則 我 將 屠戮 大梁 ( 魏都 ) ! 」 ( 《 史記 ‧ 范雎 蔡澤 列傳 》 ) 解說 范雎 有 恩 必償 , 有 怨 必 報 , 而 須賈 自動 送上門 來 , 豈 有 不 報仇 之 理 ? 但 范雎 能 由 亡命 之 徒 而 官拜 宰相 , 情緒 管理 的 功夫 自然 有 他 的 特色 。 1 須 賈 原是 范雎 的 主人 , 范雎 對 他 必 有 一定 的 認知 和 情誼 。 2 結怨 的 初因 , 是 出於 須賈 對 范雎 的 誤解 與 嫉妒 , 仇怨 較 輕 。 3 范雎 不能 輕率 地 以 私人 仇怨 妄殺 他國 的 使者 , 所以 先行 試探 與 戲弄 。 4 須 賈 先 是 表現 故人 之 情 , 贈 以 綈袍 , 而後 頓 首 請罪 , 多少 可以 勾動 范雎 的 惻隱之心 。 5 仇怨 有 輕重 之 別 , 所以 對 須賈 極盡 侮辱 之後 , 予以 放回 。 6 留下 須 賈 一 命 , 要 他 帶 話 回國 。 事 後 魏齊 果然 畏禍 逃亡 , 最後 仍舊 自殺 。 另外 , 范雎 必然 是 配合 秦昭王 稱霸 天下 的 心理 才 能 威脅 魏國 , 否則 藉 公權 以 報 私仇 , 是 任何 國君 都 無法 容忍 的 事 。 所以 范雎 的 情緒 管理 固然 手段 激烈 , 卻 是 出於 理性 的 設計 。 11   來 俊臣 / 請君 入甕 11   來 俊臣 / 請 君 入甕 美‧羅斯福 : 「 恐懼 是 世界 上 最 能 摧折 人心 的 一 種 情緒 。 」 引子 你 用 什麼 伎倆 對付 人 , 別人 也 可能 用 這 種 手段 對付 你 。 所以 要 明哲保身 , 最 好 的 辦法 是 安分守己 , 不 露 鋒芒 。 話 說 唐朝 的 來俊臣 、 周興 都 是 有名 的 「 酷吏 」 , 其中 來 俊臣 更 是 狠毒 。 來 俊臣 與其 屬下 朱南山 、 萬國俊 作 了 一 篇 〈 羅織經 〉 , 專門 記載 如何 羅織 嫌犯 的 罪狀 。 存心 不良 , 由此可見 。 來 俊臣 審訊 犯人 , 不 問 罪刑 輕重 , 一律 用 醋灌 鼻子 、 關地牢 , 或 叫 人 睡 又 髒 又 濕 的 地方 , 或 斷絕 囚犯 的 口糧 , 大抵 上 , 囚犯 不 死 是 出不了 監獄 的 。 他 特別 製作 特大號 的 刑具 ── 大枷 , 而且 各 有 名目 : 一 、 定百脈 , 二 、 喘不得 , 三 、 突地 吼 , 四 、 著 即 臣 , 五 、 失魂膽 , 六 、 實同 反 , 七 、 反 是 實 , 八 、 死 豬 愁 , 九 、 求 即 死 , 十 、 求 破家 。 真是 喪心病狂 。 而 周興 , 也 不 是 好 東西 , 不僅 枉判 訴訟 , 且 曾 妄殺 無辜 數千 人 。 他 後來 落入 來 俊臣 手 中 , 自然 沒 什麼 好 下場 。 我們 就 來 看看 這 場 好 戲 吧 ! 故事 周興 , 從小 就學 法律 , 原本 擔任 尚書史 的 職務 , 後來 調遷為 秋官 侍郎 ( 司法 官員 ) , 常 判決 訴訟 案件 。 判決書 的 文字 嚴峻 刻薄 , 曾 妄殺 無辜 達 數千 人 之多 。 武則天 奪 權 後 , 周興 當尚書左丞 , 上奏 建議 撤除 唐朝 宗室 李姓 皇族 的 名籍 。 當時 左史江融 當官 頗 有 美名 , 周興指 他 與 徐敬業 同謀 造反 , 要 處死 他 。 臨刑 時 , 江融 要求 晉見 武則天 , 周興 不 答應 , 江融 罵 他 說 : 「 我 死 得 不明不白 , 即使 作 鬼 也 不會 饒 你 。 」 說完 就 被 處 斬 了 。 當時 屍體 竟然 還 奮力 前行 , 被 劊子手 踢倒 ; 倒 了 三 次 , 又 爬起 三 次 。 ( 真 慘 ! ) 天授 年間 , 有 人 告來 子珣 、 周興 、 丘神勣 陰謀 造反 , 朝廷 下令 由來 俊臣 負責 訊問 。 一 開始 , 周興 不 知 自己 已 被告 了 , 正 與 來 俊臣 對坐 、 吃飯 。 來 俊臣 說 : 「 要是 囚犯 不肯 認罪 怎麼辦 ? 」 周興 說 : 「 簡單 ! 把 他 裝進 大 甕 , 周圍 用 大火 將 炭 燒熱 , 哪 有 不 招供 的 ? 」 來 俊臣 說 : 「 好 。 」 就 命 人 搬來 大 甕 , 燒 了 大 火 , 然後 慢慢 地 對 周興 說 : 「 朝廷 有令 , 要 我 審訊 你 , 請 君 入 甕 試試 吧 ! 」 周興 嚇 得 全 身 冒 汗 , 叩頭 認罪 。 ( 《 新唐書 ‧ 酷吏 列傳 》 ) 解說 「 惡馬 惡人 騎 」 、 「 菜蟲 吃 菜菜 下 死 」 , 實在 有 其 道理 。 由 以上 的 故事 , 我們 可以 看出來 俊臣 所 用 的 技巧 , 就 是 「 以 其 人 之 道 , 還 治 其 人 之 身 」 , 所 釋放 的 信息 就 是 根源於 人性 深處 的 「 恐懼 」 。 要 運用 得當 , 以 此 事 為 例 , 須 有 下列 幾 項 特定 條件 : 1 對方 不 知道 我方 之 虛實 。 周 、 來 二 人 是 朝廷 的 同僚 , 來 俊臣 在 周興 毫無 防備 的 情況 下 , 更 容易 得手 。 2 預設 圈套 , 套出 我方 所 要 的 方法 。 3 毫不 猶豫 , 毫不 留情 ; 你 狠 , 我 比 你 更 狠 。 12   包拯 / 棄絕 私交 12   包拯 / 棄絕 私交 《 韓詩 外傳 ‧ 卷 六 》 : 「 公道達 而 私門塞 , 公義立 而 私事息 。 」 引子 「 大夫 無 私交 」 的 意識 形態 至少 有 三 層 意義 , 一 則 是 國君 怕 大夫 勾結 、 串聯 、 造反 , 二 則 是 大夫 怕 徇私 、 舞弊 , 三 則 是 大夫 怕 自己 受到 牽連 而 入罪 。 其實 這 是 一 種 不合 人性 的 情緒 管理 方式 , 因為 情緒 勢必 受到 政治 的 壓抑 。 情緒 需要 受 理性 、 道德 、 法律 、 政治 … … 等 的 制衡 , 並 不 需要 單方面 的 壓抑 , 而 從屬於 某 種 規範 。 但是 受限於 時代 背景 , 與 個人 的 立場 , 正常 的 情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