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邏輯 , 這 說 的 難道 不 正 是 德皇 威廉二世 ( Bill Hohenzollern ) 這樣 的 人 嗎 ? 威廉二世 對 「 當地 人民 」 所 做 的 難道 比 日本人 少 嗎 ? 比格羅 先生 說 , 「 中國 需要 這些 東西 , 而 日本 可以 提供 它們 。 」 這 是 可以 肯定 的 。 難道 威廉 二 世 沒有 這樣 說 嗎 ? 他 說 , 「 媽的 , 拿 著 , 你 需要 它 。 」 ( Damn you , take it; y ou need it .
) 於是 他們 照辦 , 拿 著 了 。 毫無 疑問 , 日本人 太 禮貌 了 , 所以 沒 這樣 說 。 他們 僅僅 這樣 做 就 足夠 了 。 比格羅 先生 還 發現 , 「 日本 作為 擴張 主義 者 和 殖民 者 已經 有 長期 歷史 ── 幾乎 已經 有 半 個 世紀 之 久 了 。 從 北極 到 赤道 附近 , 等等 。 」 其實 , 並 沒有 那麼 久遠 , 而且 日本 佔領 的 都 是 一些 不起眼 的 小 國家 , 其他 國家 對 此 也 沒有 興趣 , 直到 日本 佔領 朝鮮 。 於是 比格羅 先生 說 , 「 如果 德國 皇帝 佔據 膠州灣 , 那麼 他 將 以 山東 為 軍事 基地 , 進而 佔領 整 個 中國 。 德國 將 會 像 對待 波蘭 、 丹麥 和 法國 一樣 , 以 其 慣有 的 非正義 的 方式 統治 中國 。 」 威廉二世 肯定 有 擴張 野心 , 他 顯然 是 一 個 不折不扣 的 暴君 。 但是 , 與 此 同時 , 比格羅 先生 也 不得不 承認 , 如果 威廉二世 能夠 從 膠州灣 出發 去 征服 中國 , 那麼 他 一定 知道 , 去 侵犯 美國 、 英國 、 法國 、 俄國 、 義大利 、 西班牙 、 斯堪地那維亞 半島 甚至 非洲 、 南美 、 墨西哥 、 加拿大 和 古巴 , 都 比繞 半 個 地球 到 黃河 ( River Han ) 邊 來 撿 銅錢 更 簡單 有利 。 此外 , 威廉 二 世 可能 還 應該 操心 西藏 和 巴格達 公路 吧 。 比格羅 先生 有沒有 看出 , 朝鮮人 對 日本 的 看法 與 「 波蘭人 、 丹麥人 和 法國人 」 對 德國 的 看法 之間 有 什麼 差別 嗎 ? 如果 比格羅 先生 看出來 了 , 我 可以 大膽 地 說 , 他 看到 了 《 紐約時報 》 的 讀者 們 都 沒 發現 的 東西 。 比格羅 先生 有沒有 聽說 , 朝鮮 最近 的 反 日 抗爭 達到 了 巔峰 呢 ? 日本 的 統治 至今 沒 能 讓 朝鮮人像 「 波蘭人 、 丹麥人 和 法國人 」 一樣 屈服 投降 。 比格羅 先生 似乎 也 注意到 了 , 確實 有 人 給 薩哈林島 帶去 了 醫療 衛生 系統 , 但 卻 不 是 日本人 。 日本人 從來 沒有 給 中國 帶去 醫療 衛生 系統 , 難道 比格羅 先生 看到 日本 給 薩哈林島 或是 臺灣 帶去 了 什麼 嗎 ? 也許 他 看到 醫療 衛生 系統 的 福音 被 傳到 了 千島群島 ( Kuriles ) ? 「 所以 , 我 親愛 的 王 先生 , 」 住在 哈得遜河 畔莫爾登 的 人 下 了 結論 , 「 請回 中國 吧 , 去 旅遊 考察 一下 。 」 比格羅 先生 甚至 不 是 日本 協會 ( The Japan Society ) 的 成員 , 而 我 是 ! 他 也 不 是 旭日 勳章 ( Order of the Rising Sun ) 的 佩戴 者 , 我 也 不 是 。 對於 我 而言 , 我 希望 「 親愛的 王 先生 」 珍惜 在 美國 的 生活 , 繼續 討論 中國 。 當 任何 人 準備 根據 他們 自己 的 臆斷 給予 我們 「 需要 」 的 東西 時 , 王 先生 能 第一 個 挺身而出 , 將 「 迷途 大軍 」 ( the Lost Battlalion ) 指揮官 的 答案 告訴 他們 , 就 像 告訴 波爾特尼‧比格羅 先生 一樣 。 王 先生 也許 出於 禮貌 沒有 這樣 說 , 但 我 非常 樂意 建議 比格羅 先生 去 中國 走 一 走 。 弗雷德里克‧麥考密克 一九一九年 五月 二十日 寫 於 聖莫尼卡 ( Santa Monica , 譯注 : 加州 西南部 城市 ) 注釋 b 此 句 典故 出自 《 匹克威克 外傳 》 ( The Pickwick Papers ) 。 這 是 十九世紀 英國 最 重要 的 作家 狄更斯 ( 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 , __UNDEF__ 1812 - 1870 ) 的 成名作 , 一八三六年 出版 , 屬於 流浪漢 小說 體裁 。 全 書 透過 正直 的 老鄉 紳匹克威克 與 自家 俱樂部 三 位 朋友 外出 旅行 途中 的 一連串 遭遇 , 描寫 當時 英國 的 社會 生活 與 風土 民情 。 【 關於 巴黎 和約 的 讀者 來信 系列 之 四 】 中國 拒簽 《 凡爾賽 和約 》 是 明智 的 一九一九年 八月 三日 題記 : 一九一九年 七月 十一日 , 署名為 伍德 ( G. Zay Wood ) 的 讀者 自 麻州 劍橋市 ( Cambridge , Mass .
) 哈佛 大學 向 本 報 發來 此 信 。 致 《 紐約時報 》 編輯 : 六月 二十八日 , 中國 拒絕 在 《 凡爾賽 和約 》 上 簽字 。 美國 報刊 近來 對 此 密集 報導 , 辯論 激烈 , 讓 人 眼花撩亂 。 有 報導 稱 , 中國 政府 懷疑 國際 聯盟 b 不能 主持 公道 。 即使 不了 解 這 個 報導 的 消息 來源 , 我 也 可以 說 , 它們 是 無稽之談 。 中國 和談 代表 根據 首都 的 指示 拒絕 在 和約 上 簽字 , 此 舉 獲得 了 全 中國 人民 的 支持 。 無論 結果 如何 , 中國 採取 這 一 行動 都 有 法律 和 道義 上 的 依據 。 簽字 還是 不 簽字 , 這 是 個 問題 。 自從 「 三 巨頭 」 c 會議 決定 將 德國 在 山東 的 權益 和 租界 轉讓給 日本 而 非 歸還 中國 那 一 天 起 , 中國 代表團 就 面臨 這 一 問題 。 中國 代表團 當即 請求 會議 修改 這 項 決定 , 同時 向 北京 政府 發電報 請示 下 一 步 行動 方略 。 北京 政府 指示 中國 代表團 在 和約 上 簽字 , 但 如果 巴黎 和會 不 同意 修改 山東 條款 , 中國 應對 此 項 提出 保留 聲明 。 於是 , 《 凡爾賽 和約 》 在 巴黎 和會 全會 上 周知 各 盟國 並 遞交 德國 代表團 後 , 中國 代表團 團長 陸徵祥 宣讀 如下 保留 聲明 : 「 中國 代表團 請求 表達 對 元首 會議 ( Council of Prime Ministers ) 之 決議 的 失望 。 中國 代表團 相信 , 全體 中國 國民 也 同樣 對 此 表示 失望 。 決議 顯然 沒有 考慮到 中國 的 權益 、 公正 和 國家 安全 。 對 此 , 中國 代表團 已經 再三 重申 , 並 在 元首 會議 的 聽證會 上 闡明 了 中方 的 觀點 , 希望 決議 能 修改 有關 條款 。 如果 條款 未 能 修改 , 那麼 , 中國 代表團 現在 有 義務 對 此 提出 保留 。 」 五月 六日 , 中國 代表團 在 全會 上 提出 這 一 保留 聲明 後 , 又 全力以赴 爭取 「 三 巨頭 」 能 就此 做出 修改 。 當 這 一 要求 被 拒絕 後 , 中國 代表團 建議 , 在 簽署 和約 時 , 在 中方 簽名 前 加上 「 有關 山東 問題 的 第一五六 、 一五七 和 一八八 號 條款 , 以 五月 六日 全 會 保留 聲明 為準 。 」 六月 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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