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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死訊 , 五月 底 或 六月 初 接到 永曆帝 的 死訊 ( 之前 他 一直 被 張煌言 痛罵 勤王 不力 ) , 然後 又 面臨 自己 和 兒子 鄭經 決裂 的 空前 危機 與 羞辱 ( 鄭成功 心 裡 可能 有 現世報 的 感覺 ) , 於是 因 心 裡 壓力 太 大 而 自盡 , 是 一 個 很 合理 的 推測 。 也 唯有 如此 , 才 能 解釋 鄭成功 的 猝死 , 以及 史籍 所 說 的 掩面 而 死 、 抓面 而 死 等 , 甚至 包括 馬信 必須 以 紅緞 蓋住 鄭成功 的 遺體 。 桑布刀 死 後 繼任 長老 的 里加 說 , 如果 依照 荷蘭人 的 條件 , 把 「 所有權 」 讓 渡給 荷蘭人 , 應該 單 指 捕 魚 和 捕 鹿 的 權利 吧 ? 還是 將來 種出來 的 糧食 、 種出來 的 檳榔 、 養出來 的 豬 , 都 要 繳給 荷蘭人 去 分配 ? 烏嘴鬚 說 , 荷蘭人 要求 的 只 是 「 捕 魚權 」 、 「 捕鹿權 」 的 讓渡 , 至於 住民 生產出來 的 東西 , 荷蘭人 只 要求 麻豆社 每 年 繳納 一定 數目 的 鹿皮 、 豬 、 檳榔 、 椰子 等 , 當做 「 稅收 」 。 烏嘴鬚 對 里加 說 , 荷蘭人 對 他們 漢人 不但 有 包租 各 個 項目 的 贌稅 , 還 有 「 人頭稅 」 ; 而 荷蘭人 認為 麻豆社人 原本 便 擁有 這 塊 土地 , 所以 不必 繳 人頭稅 。 這 是 麻豆社人 第一 次 聽到 「 主權 」 和 「 稅 」 的 觀念 , 覺得 非常 新奇 。 烏嘴鬚 又 說 , 新港社 、 蕭壠社 、 大目降社 ( 註 9 ) 等 都 已經 答應 荷蘭人 的 條件 , 如果 麻豆社人 也 答應 了 , 將來 麻豆社人 到 各 社 都 會 受到 友善 的 招待 。 這 在 麻豆社人 聽來 是 不可思議 的 事 。 不同 的 族群 , 不同 的 部落 , 聽命 於 一 個 「 政府 」 的 「 法律 」 , 彼此 和睦 相處 , 就 叫做 「 秩序 」 ? 烏嘴鬚 說 : 「 我們 從 唐山 那邊 過來 , 唐山 那邊 也 是 這樣 的 。 」 里加 問 烏嘴鬚 : 「 那麼 , 你們 唐山 那邊 的 政府 好 不 好 ? 為什麼 你 要 過來 麻豆社 生活 , 不 住在 故鄉 唐山 ? 為什麼 要 離開 你 的 故鄉 和 你 的 族人 ? 」 烏嘴鬚 嘆 了 一 口 氣 說 : 「 這 事情 說來話長 。 首先 , 這 幾 年 , 唐山 國內 有 戰爭 , 實在 不 怎麼 安定 。 再 說 , 我們 在 唐山 的 土地 沒有 你們 土地 這麼 肥沃 , 種 起 甘蔗 長 這麼 快 、 這麼 甜 、 這麼 茂盛 。 我們 那邊 海 裡 的 魚群 雖然 也 多 , 但 你們 這裡 的 烏魚 比較 多 , 我們 很 喜歡 吃 烏魚 的 卵 , 我們 叫做 烏魚子 , 是 下酒 的 好 菜 。 我 每 年 冬天 在 這裡 抓 一 個 月 的 烏魚 , 運到 唐山 去 賣 , 可以 發 一 筆 小財 , 讓 故鄉 的 父母 妻子 兒女 有錢 可以 過 個 好 新年 。 」 至於 官員 嘛 , 烏嘴鬚 說 , 唐山 和 荷蘭 的 制度 各 有 其 好壞 。 不過 他 認為 , 荷蘭 的 官員 算是 公平 的 , 而 荷蘭 傳教士 的 精神 更 是 讓 他 很 感動 。 「 荷蘭人 來 這 個 島 有 兩 個 目的 , 一 是 占據 這裡 的 港口 , 作為 貿易 的 轉運站 , 收集 他們 國內 喜歡 的 東西 運回去 , 只要 能 大賺 一 筆 就 好 。 還好 荷蘭人 不會 把 我們 當 奴隸 販賣 , 雖然 我們 在 這裡 很 辛苦 , 有點 像 奴工 , 不過 是 志願 的 , 」 烏嘴鬚 苦笑 了 一下 , 「 我 聽說 在 南洋 有 些 地方 , 島民 會 被 抓到 別的 地方 當 奴隸 。 我 自己 在 大員 就 看到 一些 他們 抓來 的 黑奴 , 來自 南洋 一 個 叫 班達 ( 註 10 ) 的 島嶼 。 其實 除了 荷蘭 以外 , 還 有 其他 國家 也 會 這樣 , 包括 西班牙人 和 葡萄牙人 。 聽說 西班牙人 很 凶暴 , 在 呂宋 ( 註 11 ) 動不動 就 殺死 成千上萬 的 唐山人 。 」 「 荷蘭人 除了 來 做 轉口生 意外 , 另外 有 一些 熱心 的 牧師 , 來 這裡 的 目的 是 傳播 他們 的 宗教 。 西班牙人 和 葡萄牙人 也 傳教 , 但 那 兩 個 國家 傳 的 是 天主教 , 荷蘭人 的 宗教 聽說 是 叫做 『 改革 教派 』 。 」 烏嘴鬚 又 說 : 「 不久 以後 , 這些 牧師 也 會 來 要求 你們 信 他們 的 上帝 。 」 里加 表示 不 願意 接受 荷蘭人 的 「 主權 讓渡 」 條件 , 但 其他 長老 大多 贊成 。 里加 知道 不 答應 也 不行 , 因為 麻豆社人 打不過 荷蘭人 。 他 也 不 願意 信仰 荷蘭人 的 上帝 , 他 信 的 是 麻豆社 祖先 們 傳下來 的 阿立祖 。 於是 , 里加 決定 辭去 長老 之 職 , 以利 和議 進行 。 麻豆人 先 交付 了 九 隻 活 豬 及 六 枝 最 大 的 鏢槍 給 新港人 , 請求 和平 相處 。 烏瑪 記得 宣讀 條款 時 , 有 一 位 穿著 黑 袍 的 荷蘭人 以 荷語 及 西拉雅語 宣讀 , 烏嘴鬚 則 以 漢語 宣讀 , 而且 做 了 詳明 的 解釋 。 烏瑪 那時 好 訝異 , 因為 所有 荷蘭人 都 穿 軍服 , 只有 這 位 穿 黑袍 。 烏瑪 也 驚異 於 這 位 穿 黑 袍 的 荷蘭人 竟然 能 把 西拉雅語 說 得 這麼 流利 。 後來 烏瑪 才 知道 他 是 尤羅伯 牧師 。 「 請 大家 特別 注意 , 第二 條 將 你們 的 主權 讓 渡給 荷蘭王 , 以及 派駐 在 大員 的 福爾摩沙 長官 。 不了解 的 , 等一下 我 再 說明 。 大家 都 了解 嗎 ? 」 麻豆社人 稀稀落落 地 說 是 。 尤羅伯 說 : 「 其他 村落 的 人 聽到 麻豆人 所 說 的 了 , 他們 已 將 自己 歸屬於 我們 。 現在 我們 把 他們 視為 朋友 , 將 以前 的 衝突 忘記 。 」 儀式 中間 , 麻豆社 長老 提大羅 站上 了 公廨 前 的 廣場 。 提大羅 自 荷蘭 軍官 手 上 領到 一 件 紫袍 、 一 支 橙旗 。 荷蘭人 說 , 旗 是 指揮 者 的 象徵 , 而 橙色 是 荷蘭 的 代表色 ; 長袍 象徵 高位 , 紫色 則 象徵 高貴 。 尤羅伯 則 說 , 以後 提大羅 就 是 麻豆社 的 「 頭人 」 , 大家 都 要 聽 「 頭人 」 的 話 , 而 頭人 也 要 代表 各 個 社 , 去 大員 出席 福爾摩沙 長官 所 召開 的 一 年 一 度 地方 會議 。 註解 : 註 1 : 麻豆社 是 西拉雅 平埔族 的 四 大 社 之 一 , 主要 居住 在 今日 的 台南 麻豆 附近 。 註 2: 利邦 ( Elie Ripon ) 是 瑞士人 , 受雇 於 荷蘭 東印度 公司 , 於 一六二三年 前 來 福爾摩沙 築城 , 但 受到 麻豆社人 攻擊 而 逃回 澎湖 。 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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