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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詞 :IPEVO FREE──109 設計 一 個 動詞 :IPEVO FREE──1IPEVO 產品 設計 最 主要 的 「 梗 」 ( 概念 、 想法 ) 很 簡單 , 就 是 「 verb 」 。 當 我們 在 思考 設計 時 , 並 不 是 去 想 那 個 「 物件 」 , 而是 去 設計 一 個 「 動詞 」 , 我們 的 設計 是 從 人們 如何 使用 這 個 產品 完成 他們 的 目的 開始 。 以 愛比 推出 的 Skype 話機 為 例 , 我們 不 是 去 設計 一 支 電話 , 我們 是 設計 使用 Skype 進行 遠距 溝通 的 行為 。 我們 設計 理念 一直 是 「 Design how it works , not how it looks 」 ( 設計 使用 行為 , 而 非 設計 外觀 ) 。 因此 , 愛 比 產品 的 構想 多半 是 來自 人們 熟悉 的 姿勢 或 「 動詞 」 , 讓 使用 者 一 看到 就 知道 該 怎麼 用 , 或 很 自然 地 聯想到 這 個 產品 如何 使用 。 IPEVO FREE–1 USB Skype 話機 (2005) Skype 現在 已經 是 家喻戶曉 的 名字 , 無論 是 大陸 臺商 跟 家人 聯繫 , 阿公 、 阿嬤 打電話 給 國外 念 書 的 孫子 , 甚至 到 百貨公司 買 東西 都 可以 看到 服務 人員 用 Skype 跟 其他 門市 調貨 。 但是 , 五 年 前 Skype 在 臺灣 剛 推出 時 , 用 電腦 講 電話 不但 是 一 個 陌生 名詞 , 甚至 想到 一 個 人 對著 電腦 螢幕 講話 都 覺得 有點 滑稽 。 當時 PChome 代理 Skype 在 臺灣 的 業務 推廣 , 為了 擴大 Skype 的 普及 , PChome 委託 我們 , 希望 設計 一 個 Skype 專屬 工具 來 協助 、 降低 使用 障礙 。 愛比 的 設計 是 試 著 捕捉 打 Skype 的 電話 行為 , 我們 要 創造 一 個 獨特 的 經驗 , 不但 讓 使用 者 能夠 立即 聯想到 打電話 , 也 要 透過 熟悉 的 行為 降低 使用 者 使用 電腦 軟體 打電話 的 不安 與 陌生 。 FREE──1 話筒 的 開口 設計 , 概念 是 來自 一 個 張大 的 嘴巴 , 使用 者 對著 一 個 缺口 講話 , 這樣 的 經驗 是 前所未有 的 。 除了 呈現 用 電腦 、 用 Skype 講 電話 的 新 體驗 外 , 這 個 開口 還 有 一 個 功能 上 的 目的 , 就 是 切斷 喇叭 跟 麥克風 之間 於 話機 內部 可能 傳遞 回音 的 連通 空間 , 根本性 地 消除 聲波 干擾 , 有效 降低 回音 。 另外 , 我們 也 將 所有 使用 Skype 的 操作 行為 都 考慮進去 , 如 : 使用 者 會 如何 使用 話機 , 如何 撥 打電話 , 是 從 桌 上 像 滑鼠 一樣 拿起 它 , 手 會 怎麼 握 , 如何 把 話機 舉起來 放到 耳朵 旁 , 如何 對著 它 講 電話 等 。 使用 者 如何 使用 這 個 產品 的 所有 面向 , 決定 了 這 個 產品 的 外觀 。 我們 就是 這樣 設計 產品 的 , 所以 在 FREE──1 上市 的 時候 , Skype 總部 的 人 , 總是 拿 著 FREE──1 跟 所有 媒體 介紹 Skype 。 當 媒體 要 跟 他 的 群眾 介紹 網路 電話 概念 時 , 也 會 把 FREE──1 拍攝進去 。 因為 FREE──1 讓 用 Skype 跟 講 電話 有 了 連結 。 FREE──1 成為 全 世界 講 Skype 應該 的 設計 , 成為 Skype 話機 的 icon 。 《 設計 有 誠意 》 設計 有 誠意 醜陋 的 建築 和 劣質 的 產品 其實 就 表現 了 主事 者 本身 的 想法 , 成果 反映 了 決策 者 所 在意 的 東西 、 他 的 品味 、 敏感度 , 還 有 優先 順序 , 只 有 主事 者 在意 的 部分 才 會 被 保留下來 。 老闆 是 不 是 有 誠意 、 是 不 是 想要 有所 突破 、 是 不 是 想 推出 好 的 設計 , 在 最後 的 產品 上 都 是 看 得 到 的 。 10 老闆 的 誠意 ── 設計 看 得見 10 老闆 的 誠意 ── 設計 看 得 見 是否 想 過 為什麼 臺北 街頭 有 這麼多 醜陋 的 建築 ? 為什麼 我們 有 很多 不只 難看 還 很 難 用 的 產品 ? 要 怪 臺灣 的 設計師 能力 不足 嗎 ? 近年 來 , 臺灣 培養 了 很多 設計師 和 建築師 , 其中 不少 也 受 過 國內外 頂尖 學院 的 訓練 , 照理 來 說 , 我們 應該 一定 具備 足夠 能力 與 敏感度 把 設計 做好 。 為什麼 我們 身邊 卻 仍 充斥 著 這麼多 華而不實 , 難以 使用 , 只 靠 一些 無謂 的 線條 或 造形 做 表面 功夫 的 產品 ? 從 進行 設計 到 誕生 好 產品 之間 , 發生 了 什麼 事 ? 《 紐約時報 》 在 2011年 7月 25日 刊 了 一 篇 名為 〈 When one head is better than 2 〉 ( 一 個 腦袋 比 兩 個 好 的 時候 ) 的 文章 , 作者 在 文 中 比較 了 Apple 和 Google 的 產品 設計 過程 : Apple 的 方式 由 一 個 人 ( 也 就 是 執行長 ) 掌控 所有 的 決策 , 而 Google 的 方式 比較 傳統 , 由 一 群 人 共同 決策 , 並 大量 依賴 使用 者 測試 的 資料 。 文 中 引用 了 部落客 John Gruber 提出 的 「 The Auteur Theory of Design 」 ( 導演 中心 的 設計 理論 ) 。 Gruber 認為 共同 的 創意 成果 通常 會 接近 主事 者 的 品味 及 程度 , 而 公司 的 執行長 或 決策 者 就 像 劇場 或 電影 的 導演 一樣 , 控制 了 整 部 作品 的 表現 。 「 一 個 電影 導演 做 的 事情 就是 從 開拍 到 電影 殺青 , 不停 地 做 決定 , 光 是 這樣 做出 一 個 又 一 個 的 決定 , 就 是 一 種 藝術 。 」 創意 產業 的 主事 者 應該 像 電影 導演 一樣 , 對 作品 慧眼 獨具 , 同時 可以 為 創意 把關 。 而 這些 特質 , 從 最後 的 成品 上 是 看得出來 的 。 就 像 一 部 好 電影 , 結合 了 各 個 環節 的 創意 與 技術 , 但 都 在 導演 的 掌握 之中 。 翻拍 自 《 紐約時報 》 〈 When one head is better than 2 〉 2011 / 7/25 IPEVO Tubi 不 插電 手工 號角 喇叭 for iPhone (2011) 一 個 產品 設計 得 好 , 不 是 好不 好看 的 問題 而已 。 比如 Apple 的 產品 非常 友善 , 它 在 美觀 好用 之外 , 同時 還 能 跳脫 原來 的 思考 模式 , 讓 使用 者 在 運用 的 過程 中 驚喜 連連 , 感覺 得到 設計 者 在 每 個 選擇 背後 的 誠意 ; 不只 好用 , 還可以 讓 你 用 得 很 爽 。 Apple 沒有 多方 參考 及 調查 , 而是 專注 在 做 他們 認為 好 的 產品 。 Steve Jobs 自己 雖然 不 是 設計師 , 但 他 透過 身為 執行長 的 每 個 決策 , 決定 了 產品 的 樣貌 , 也 證明 好 的 設計 是 可以 同時 顧及 創新 與 市場 , 並 開創 新 的 需求 的 。 所以 醜陋 的 建築 和 劣質 的 產品 其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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