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會 顯得 重要 有 意義 。 因此 黑格爾 一方面 超脫 了 伯克 與 康德 , 一方面 也 囊括 了 他們 的 思想 , 伯克 捍衛 特定 習俗 , 康德 捍衛 普世 權利 。 黑格爾 進一步 提出 了 情境 中 的 權利 理論 , 權利 不 是 抽象 原則 的 定義 , 而是 真實 存在 於 家庭 、 企業 與 國家 裡 , 我們 應該 用 父母 權利 、 工人 權利 、 基督教 權利 、 公民 權利 來 取代 人 的 權利 。 黑格爾 反對 抽象 的 普遍 概念 以及 具體 的 特定 概念 , 他 支持 的 是 「 具體 的 普遍 概念 」 , 人 應該 理解 並 革新 特定 的 社會 風俗 與 制度 , 才 能 體現 普世 權利 , 抽象 權利 也 應該 轉化為 特定 的 傳統 與 慣例 。 自由派 認為 黑格爾 強調 的 道德 習俗 只 是 以 自由 為 名 , 替 傳統 慣例 提出 合理 的 解釋 ; 保守派 認為 黑格爾 強調 的 自由 進步 只是 在 為 破壞性 改變 與 革命性 改變 強詞奪理 。 想到 黑格爾 的 「 情境 中 的 權利 」 , 要 如何 連結到 當代 道德 與 政治 討論 呢 ? 我們 對於 墮胎 的 辯論 特別 痛苦 、 特別 兩極化 , 正 因為 我們 看到 兩 種 非常 抽象 的 個人 權利 彼此 拉扯 , 那 就 是 女性 的 自主權 和 胎兒 的 生命權 。 女性 與 胎兒 都 是 獨立 的 個體 , 也 都 擁有 抽象 權利 , 套用 自由 權利 理論 , 這 場 衝突 沒有 「 解法 」 , 只 有 結果 。 如果 把 權利 詮釋 放進 情境 裡 , 這 種 兩難 看起來 會 如何 呢 ? 套用 母子 關係 的 情境 , 我們 看到 傳統 上 , 通常 母親 有 法律 權利 放棄 親自 養育 子女 , 選擇 出養 孩子 , 也就是說 , 理論 上 , 甚至 是 孕婦 都 有 權利 與 自己 不 想要 的 孩子 分開 。 不過 , 依照 現有 科技 來 說 , 這 種 分開 通常 會 造成 嬰兒 死亡 , 但 這 又 違反 了 父母 對 孩子 的 義務 。 或許 在 不久 的 將來 , 很 可能 有 技術 可以 讓 胎兒 離開 母體 存活 , 因此 保障 了 母親 與 胎兒 雙方 的 權利 。 黑格爾 從 情境 看 權利 的 概念 提供 了 解法 , 避免 個人 權利 與 人生 重要 關係 之間 的 巨大 衝突 。 黑格爾 認為 我們 應該 可以 不 需要 在 權利 與 關係 中 選邊 站 , 也 不 需要 在 個人 與 團體 中 二 選 一 。 18 __UNDEF__ 開國 者 詹姆斯 . 麥迪遜 __UNDEF__ James Madison , __UNDEF__ 1751 ~ 1836 __UNDEF__ 美國 革命 後 , 獨立 的 各 州 鬆散 地 由 一七八一年 制訂 的 《 邦聯 條例 》 (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) 綁 在一起 。 這 個 新 的 中央 政府 才 剛 起步 , 無法 徵稅 或 促進 州際 貿易 , 也 無法 抵擋 外敵 侵略 。 於是 , 各 州 領導人 同意 組織 一 個 強大 的 新 中央 政府 , 於 一七八七年 召開 了 美國 制憲 會議 。 為了 這 場 即將 到來 的 制憲 會議 , 作為 維吉尼亞 的 代表 , 詹姆斯 . 麥迪遜 盡 己 所 能 努力 地 學習 聯邦 與 共和 政府 的 相關 知識 。 他 寫信 給 最 好 的 朋友 與 政治 盟友 湯瑪斯.傑佛遜 , 請 他 推薦 一些 古代 與 現代 的 聯邦 共和 著作 , 「 尤其 是 希臘 與 羅馬 的 作家 」 。 當時 傑佛遜 以 美國 代表 之 身分 , 派駐 法國 宮廷 , 他 走遍 了 巴黎 的 書報攤 , 寄出 了 一百九十七 本 書 給 人 在 維吉尼亞 的 麥迪遜 , 這 批 書 大多 是 法文 。 麥迪遜 被 譽為 「 美國 憲法 之 父 」 , 一般 也 認可 他 是 歷史 上 偉大 的 理論家 與 憲法 制訂 的 實踐家 , 原因 應該 可 歸功於 他 勤勉 學習 的 態度 。 和 大多數 偉大 的 政治 思想家 不同 , 麥迪遜 將 鑽研 書本 的 知識 與 政治 實務 經驗 結合 , 成為 了 政治家 中 的 哲學家 , 也 可 說 是 哲學家 中 的 政治家 。 他 追隨 傑佛遜 的 腳步 , 從 維吉尼亞 議員 到 大陸 會議 , 從 國務卿 到 美國 總統 。 雖然 他 不 像 傑佛遜 那樣 能 言善道 ( 「 人生 而 平等 」 ) , 但是 麥迪遜 對 人類 天性 抱持 更加 現實 主義 的 態度 , 對 制度 變化 也 有 更 敏銳 的 見解 , 因此 他 調和 了 傑佛遜式 「 人民 政府 」 的 理想 。 譬如說 , 傑佛遜 希望 每 個 世代 都 能 寫下 自己 的 憲法 , 如果 人民 是 由 「 已 死 的 人 所 寫 的 憲法 」 所 治理 , 那麼 民治 又 有 什麼 意義 呢 ? 可是 麥迪遜 堅信 , 健康 的 民主 政治 有賴 一 個 穩固 的 基本 法律 框架 , 頻繁 地 修改 憲法 就 像是 在 遊戲 玩 到 一半 的 時候 改變 遊戲 規則 , 將 減少 民主 權力 競爭 的 公平性 。 麥迪遜 共同 執筆 的 《 聯邦黨 人文集 》 ( The Federalist Papers ) 是 美國 對 政治 思想史 最 大 的 貢獻 , 這 本 合集 說明 並 捍衛 了 新 的 憲法 提案 。 在 紐澤西 學院 ( 今 普林斯頓 大學 ) 唸書 時 , 年輕 的 麥迪遜 從 老師 約翰. 微斯朋 ( John Witherspoon ) 那裡 承襲 了 奧古斯丁 對 人類 天性 的 悲觀 主義 , 微斯朋 是 蘇格蘭 的 喀爾文 教徒 。 你 應該 還 記得 奧古斯丁 被 稱為 第一 位 政治 現實 主義 者 , 因為 他 認為 人性 本 惡 , 生性 自私 , 可以 藉由 教養 和 教育 削弱 自私 , 但 無法 根除 。 因為 人性 本 惡 的 說法 , 所以 後來 阿克頓 男爵 才 會 說 : 「 權力 使 人 腐化 , 絕對 的 權力 使 人 絕對 的 腐化 」 , 也就是說 , 不論 統治 者 多麼 「 有德 」 , 都 不能 賦予 他們 完全 的 政治 權力 。 麥迪遜 呼應 奧古斯丁 的 名言 就 是 「 如果 人類 是 天使 , 那 就 不 需要 政府 了 」 。 伊曼努爾.康德 檢視 麥迪遜 為 控制 絕對 權力 而 行使 的 制度 機制 , 表示 即使 是 由 「 惡魔 族類 」 建立 的 制度 , 只要 設計 良好 , 就 行得通 。 不過 麥迪遜 不會 把 話 說 得 這麼 滿 , 他 依然 認為 如果 人民 與 政治 人物 缺乏 足夠 的 公民 素養 , 將 會 有損 任何 憲政 制度 。 才 剛 揮別 英國 國王 與 國會 的 專制 統治 , 麥迪遜 很 擔心 美國 即將 面臨 公民 專制 。 在 美利堅 聯盟國 裡 , 他 已經 看到 為數 眾多 的 債務人 沒收 了 少數 債權人 的 財富 , 更 糟 的 當然 是 白人 多數 長期 以來 對 其他 少數 人種 的 專制 。 麥迪遜 終其一生 的 基本 挑戰 就 是 要 如何 調和 人民 政府 與 個人 自由 , 也 就 是 如何 賦權 民主 多數 , 同時 不 對 少數 施以 暴政 。 綜觀 歐洲 歷史 , 比起 人民 當家 作主 的 制度 , 非主流 的 少數 往往 在 君主 制度 下 還 比較 受到 保障 , 猶太人 即 是 一 例 。 大家 常 說 麥迪遜 喜歡 共和 勝過 民主 , 但 更 精確 地 說 , 應該 說 他 偏好 的 是 民主 共和 。 他 常常 貶低 所謂 的 「 純 」 民主 , 也 就 是 古代 的 直接 民主 , 每 位 公民 對 每 種 議題 都 有 投票權 。 他 認為 人民 的 激情 容易 導致 專制 集體 , 「 就算 古代 雅典 的 每 位 公民 都 像 蘇格拉底 一樣 , 每 場 雅典 集會 還是 會 像 暴民 聚會 」 。 麥迪遜 偏好 代議制 , 由 少數 人 代表 他人 治理 , 這些 代表 審議 的 過程 會 緩和 群眾 原始 的 激情 。 歷史 上 許多 的 共和 政體 都 是 貴族 統治 , 而 麥迪遜 堅持 的 是 民主 共和 。 古代 世界 出現 過 直接 民主 的 範例 , 但 不 是 代議制 ; 中世紀 歐洲 出現 過 代議 政府 , 但 不 是 民主 。 麥迪遜 綜合 古代 與 中世紀 的 政治 理想 , 開創 真正 的 代議 民主 。 麥迪遜 是 一 位 天才型 的 政治 思想家 , 看 他 如何 翻轉 一些 傳統 政治 思想 與 做法 的 基本 概念 就 可 略知一二 。 自古以來 有 一 個 相當 基本 的 政治 原則 , 那 就 是 「 就是 如果 沒有 統一 的 宗教 信仰 , 一 個 社群 在 政治 上 就 無法 集結 」 。 人類 歷史 上 , 幾乎 所有 的 政府 都 曾 以 政治 統一 為 名 , 號稱 有 權利 強制 實施 正統 的 宗教 。 傑佛遜 和 麥迪遜 在 維吉尼亞州 制訂 宗教 自由 的 相關 法令 時 , 就 反對 這 條 傳統 的 原則 , 後來 成為 美國 憲法 第一 增修 條文 的 重要 參考 , 保障 了 宗教 信仰 的 自由 。 麥迪遜 主張 國家 建立 的 教會 將 使 國家 與 宗教 腐化 , 宗教 多元 主義 有助於 形塑 更 好 的 教會 和 政府 。 他 相信 , 強制 執行 正統 宗教 非但 無法 防止 政治 衝突 , 實際 上 還 會 產生 政治 衝突 , 事實 也 證明 了 美國 的 基督教 在 宗教 自由 的 氛圍 下 傳播 得 比 任何 國立 基督教會 還要 快 。 另 一 個 傳統 政治 理論 的 原則 就 是 , 民主 政體 必須 範圍 小 且 同質性 高 , 畢竟 古代 民主 政體 都 存在 於 小型 的 城邦 。 隨著 羅馬 共和 演變成 龐大 的 帝國 , 羅馬 人民 也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