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playing extended context for query match # 1,106 in text 2013_658b1130
<< Prev Next >>
    
 

著 充分 的 現實 證據 來 支持 情形 是 如此 , 同時 , 也 沒有 足夠 的 論證 基礎 可以 讓 我們 提出 這樣 的 預設 。 易言之 , 就 現況 來 看 , 共同體 與 大眾 仍然 是 分 屬 ( 或 指涉 ) 兩 種 不同 的 社會 情境 範疇 , 它們 必然 是 同時 存在 著 。 頂多 , 只是 , 它們 對 人們 有 著 不同 強度 的 效應 作用力 , 以至於 人們 對 它們 有 著 不同 的 期待 與 渴求 態度 而已 。 因此 , 在 處理 它們 之間 的 問題 時 , 有的 只 是 個體人 以 怎樣 的 方式 發揮 主體 能 動力 來 面對 的 「 偏好 」 或 「 適當 地 予以 確立 」 的 課題 。 準此 , 以 威廉斯 與 包曼 為 範例 的 西方 社會學家 期待 以 經營 具 共同 文化 形式 的 ( 倫理 ) 共同體 , 或 透過 共同體 為 個人 在 自由 與 安全 之間 安排 一 個 平衡點 , 以來 「 拯救 」 概 如 前述 之 種種 大眾 社會 所 呈現 的 「 徵候 」 , 無疑 地 只是 企圖 在 兩 個 結構 上 不可 共量 的 社會 範疇 之間 確立出 一定 的 倫理 階序 , 而 讓 自己 成為 一 個 具有 代表性 的 倫理 發言人 而已 。 無疑 的 , 這樣 一 個 深 具 倫理性 的 期待 作為 , 當然 是 反映 著 知識分子 一向 關懷 社會 與 文明 發展 的 古典 風格 , 但是 , 若 說 用來 矯正 、 甚至 消滅 大眾 形態 的 現象 , 那 將 只是 脫離 了 現實 的 浪漫 夢想 , 是 行不通 的 , 固然 其 展現 的 努力 精神 令 人 敬佩 。 所以 這麼 說 乃 因為 , 在 大眾 傳播 媒體 的 威力 幾近 全面 籠罩 、 且 向 符號 消費 導向 極端 傾斜 的 資本主義 體制 乃是 一時 不可能 更動 的 結構 形態 的 前提 下 , 大眾 形態 現象 所 內涵 的 因果 權能 效應 是 一 股 絕不 能 忽視 的 力量 。 現實 上 , 這 股 力量 絕非 任何 倫理 共同體 可以 予以 消滅 、 甚至 只是 稍加 彌補 的 , 縱然 此 一 共同體 確實 是 具有 著 一定 的 威力 。 在 現實 世界 裡 , 兩 者 之間 多 有 的 , 總是 相互 忽略 地 擦身而過 , 圖 的 僅 是 和平 共存 而已 。 縱然 退 一 步 來 看 , 假如 當代 的 社會 需要 倫理 共同體 的話 , 它 也 將 不會 是 如 前述 之 涂爾幹 與 牟斯 在 初民 社會 裡 所 看到 的 那 種 源自 人們 自然 孕生 之 共感 共應 而 來 的 先賦 ( ascribed ) 共同體 ( 如 宗親會 ) , 而 毋寧 地 是 靠 著 人為 努力 來 形塑 的 成就 ( achieved ) 共同體 ( 如 慈濟 功德會 ) 。 顯而易見 的 , 要 成就 這樣 之 人為 努力 以致 的 共同體 , 我們 是 不能不 考量 社會 裡 既有 的 優勢 文化 模式 , 並 以 之 做為 基礎 來 設想 。 以 今天 人類 文明 發展 的 趨勢 來 看 , 理性化 與 個體化 即 是 我們 不能不 接受 的 優勢 文化 模式 。 在 這樣 之 優勢 文化 模式 的 主導 下 , 人類 所 成就 的 共同體 ( 即 此 處 所謂 的 成就 共同體 ) 具有 一些 基本 的 特點 , 是 不能不 予以 關照 的 。 假若 我們 接受 海德格 之 存有 的 概念 來 詮釋 尼采 的 思想 的話 , 那麼 , 權能 意志 具有 著 推動 一 個 人 之 生成 的 賦能 作用 , 亦即 : 它 具有 著 讓 恆定 安置 之 生成 得以 永恆 呈現 ( permanentizing becoming into presence ) 的 賦能 作用 ( Heidegger , 1987:156 ) , 而 這 恰恰 是 使得 做為 行動 主體 之 人 的 生命 得以 積極 ( 或 德勒茲 所謂 的 主動 ) 地 不斷 流轉 所 必要 的 動力 。 於是 , 權能 意志 讓 人 保持 年輕 的 永生 慾望 和 期待 , 形塑 了 主觀 意願 、 並 起 了 充滿 希望 的 鼓舞 作用 ● __UNDEF__ ( Nietzsche , 2007 a:227 , 229 ) 。 這 也就是說 , 權能 意志 的 作用 , 乃 「 絕一 存有 之 最 內在 核心 的 本質 」 ( the innermost essence __UNDEF__ of __UNDEF__ Being ) , 可以 說 是 人 產生 價值 行動 的 最 原始 動力 來源 , 也 是 快樂 的 泉源 ( 參看 Nietzsche , 1968:369 , §693 ) 。 於是 , 以 絕一 存有 的 特性 來 為 絕一 生成 銘刻 , 即 是 至高 之 權能 意志 的 充分 運作 , 這 有 著 以 不變 之 本質 ( 即 永恆 輪回 ) 來 應 萬變 的 意思 。 無怪乎 , 瓦蒂莫 會 特別 提示 我們 , 只有 完全 快樂 的 人 才 會 對 永恆 輪回 感到 有所 喜 欲 ( Vattimo , 2002:107 ,108 ) 。 同時 , 這 也 才 會 涉及到 德勒茲 所 提 之 主動 與 反動 區分 的 問題 — — 具 主動性 的 權能 意志 驅使 人們 從 永恆 輪回 之中 找到 生命 的 樂趣 ( Deleuze , 2006 ) 。 簡言之 , 只有 懂得 修養 貞定 的 人 才 有 條件 領會 永恆 輪回 , 得以 讓 它 並非 單純 地 只是 一 種 如 瓦蒂莫 所 強調 的 詮釋 , 或 乃至 決定 而已 ( Vattimo , 2002:125 ) , 也 非 如 海德格 所 評論 的 : 對 存在 做為 整體 的 發展 而言 , 永恆 輪回 是 一 種 具 決定性 的 負擔 ( burden ) ( Heidegger , 1984: 22 ) 。 情形 毋寧 地 更 應當 是 : 它 是 人類 無可 超越 、 也 不需 超越 的 命運 存在 狀態 , 乃 權能 意志 得以 發揮 能動性 的 唯一 生命 際遇 。 倘若 允許 我們 再次 借用 海德格 的 說法 來 描繪 的話 , 那麼 , 權能 意志 與 相同 的 永恆 輪回 涉及 的 是 存有 整體 的 基礎 , 前者 涉及 的 是 存有 是 什麼 ( what-being ) 的 賦能 問題 , 而 後者 指涉 的 則 是 一 個 有關 長置 生成 得以 呈現 的 「 那 個 」 存有 ( that-being ) 樣態 ( Heidegger , 1987:168 ,170 ) 。 情形 顯得 相當 明白 的 , 尼采 乃 採取 著 相當 具有 著 實徵 風格 的 論證 立場 來 探究 權能 意志 的 動力 來源 。 在 上文 中 , 我們 已經 得知 , 尼采 一向 即 力圖 避免 採取 任何 抽象 的 形上 預設 , 而是 採取 心理學 立場 回到 日常 生活 世界 裡 的 實際 生命 狀態 來 構思 的 人 問題 與 尋找 化解 方案 ● 。 推到 極點 , 這 也就是說 , 我們 必須 回到 人 所 具 最 低 程度 之 存有 狀態 — — 動物性 中 去 尋找 答案 , 肉體 可以 說 是 最為 根本 的 考慮 對象 , 乃是 具 意志 、 富 創意 、 做 評價 之 「 我 」 的 存在 基礎 。 進而 , 這 個 以 肉身 成就 的 「 我 」 本身 是 評判 一切 事物 的 標尺 和 價值 歸依 ( Nietzsche , 2009:65 ) 。 在 《 查拉圖斯特拉 如是 說 》 一 書 之 第一 卷 的 「 論 蔑視 肉體 者 」 中 , 尼采 就 這麼 說道 : __UNDEF__ __UNDEF__ 「 我 是 肉體 , 也 是 靈魂 。 」 — — 小孩 這樣 說 。 可 人們 為何 不 像 孩子 們 一樣 說話 ? 但 醒者 和 知者 說 : 我 完全 是 肉體 , 而 再 非 其他 ; 靈魂 只 是 肉體 上 某 個 東西 的 代名詞 罷了 。 肉體 是 一 種 偉大 的 理性 , 是 具有 一 種 意義 的 一 個 複合體 , 是 一 場 戰爭 與 一 次 和平 , 是 一 個 畜群 和 ㄧ 位 牧人 。 我 的 兄弟 , 被 稱為 「 精神 」 的 小 理性 也 是 肉體 的 工具 , 是 你 的 偉大 理性 的 小 工具 和 小 玩具 ( Nietzsche , 2009:68 ) 。 於是乎 , 在 尼采 的 心目中 , 驅動 人 的 行為 的 最 基本 動力 , 是 依附 在 肉身 內人 所 具有 種種 相互 牽扯 的 本能 ( instinct , instinkt ) 官能 ● 。 它 足以 產生 能量 , 在 人 的 潛意識 中 形塑 了 具有 爆發 作用 的 驅力 ( drive , trieb ) 。 假若 本能 是 一 個 人 在 日常 生活 中 不斷 產生 作用 之 一 股 平靜 且 持續 的 力量 的話 , 那麼 , 驅力 則 是 在 特定 情境 下 所 產生 具 動態性 的 爆發力 , 兩 者 一齊 形成 為 對 所有 行為 表現 的 心理 ( 與 生理 ) 支撐 ( Träger ) ( 參看 Assoun ,2000:55,80 ) 。 但是 , 更 重要 的 , 它 必須 轉化為 具 鼓舞 人 活動 的 強烈 意志化 力量 , 才 可能 發揮 實質 的 作用 ; 這 也就是說 , 重要 的 是 意志化 的 效果 ( 亦即 權能 意志 展現 的 效果 問題 ) 才 是 重點 ● __UNDEF__ ( Nietzsche , 2002:35 -36 , §36 ) 。 針對 人類 所 具有 的 本能 , 尼采 發現 其 所 體現出來 的 是 多元 、 多變 、 且 多 層 , 但是 , 這些 基本 上 都 是 為了 自我 保全 ● , 因而 可以 說 是 自利 的 ( 參看 Nietzsche , 1974:291 -292 , §349 ) 。 即使 在 道德 倫理 規範 上 常見 的 利他 要求 , 說穿 了 , 其實 也 只不過 是 利己 的 一 種 轉型 表現 而已 ● ( 參看 Nietzsche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