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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四千 名 會員 , 實在 無可 比擬 。 ?
戰時 本 港 人口 約 六十萬 , 戰後 翌年 激增 至 一百六十多萬 , 內地 內戰 結束 時 頓 ?
升 至 二百一十萬 , 一九五六年 攀升 至 二百五十萬 大關 。 人口 直線 上升 , 人浮於事 , 當 小販 是 低下 階層 的 出 第二 章 ?
「 殺檔 」 潮路 , 一九五零年代 中 的 小販 數目 才 真的 到 了 失控 階段 , 當局 不得不 扭轉 過往 的 小販 政策 , 以 管制 取代 取締 。 ■ 碼頭 是 小販 喜歡 集結 的 場所 。 ( 鄭寶鴻 先生 提供 ) 第三 章 在 深水 ?
警署 開 大牌檔 「 來 碗 潮州粥 , 加 多 碟 ?
。 」 一九五零年代 中 , 街 邊 報紙檔 設計師 、 深水 ?
區 助理 警司 保域 ( J . W . Browett ) 最 愛 當 通宵班 後 , 晨早 回家 途經 灣仔 時 , 光顧 一 家 專 售 潮州 滾 粥 的 大牌檔 。 「 大牌檔 的 食物 均 經 高溫 烹煮 , 不見得 有 甚麼 問題 。 食材 大都 質量 良好 及 潔淨 , 要 知 這 是 一 門 生意 , 沒有 人 較諸 大牌檔 檔販 更 著緊 自家 食物 , 偶 一 不慎 招來 不 好 名聲 , 分分鐘 倒閉 。 」 一九五零 、 六零年代 , 大牌檔 成行 成市 , 「 小販 天堂 」 深水 ?
的 大牌檔 數目 冠 全 港 , 警伯 是 座上客 固 不為奇 , 奇 就 奇 在 1956年 「 雙十暴動 」 期間 , 竟 有 三 檔 大牌檔 「 獲 邀 」 進駐 深水 ?
警署 , 在 平日 警務 人員 操練 的 操場 內 開檔 。 雲吞麵 、 魚蛋粉 、 叉燒飯 、 牛肉粥 等等 應有盡有 , 提供 全天候 二十四 小時 餐飲 服務 。 一 : 「 雙十 暴動 」 成就 大牌檔 1956年 10月 10日 , 居住 在 深水 ?
李鄭屋 ?
的 親 台 人士 慶祝 雙十節 , 貼 在 屋 ?
內 某 座 大廈 外 牆 的 國民黨 黨旗 及 徽號 被 市政局 人員 撕掉 , 因而 引發 大規模 暴動 , 三合會 份子 亦 趁機 混水摸魚 。 暴動 牽連 範圍 甚 廣 , 除了 重 災區 深水 ?
外 , 還 波及 九龍城 、 油麻地 , 遠 至 荃灣 亦 受 牽連 。 暴動 帶有 政治 色彩 , 為 殖民地 政府 所 不 願 見 的 , 遂 快刀 斬 亂 麻 從 各 區 抽調 人手 到 深水 ?
警區 。 為時 個 多 星期 , 亂事 終 平伏 。 深水 ?
是 「 雙十 暴動 」 的 重災區 , 大 批 從 其他 警區 調來 的 防暴隊 、 軍裝 、 便裝 警員 及 輔警 , 遂 魚貫 進駐 深水 ?
警署 。 突如其來 各 個 環頭 的 阿 sir , 連同 該 局 原有 警員 , 合共 達 二百多 人 , 一時間 深水 ?
警署 內 應接不暇 。 要 知 此 乃 非常時期 , 當值 警員 隨時 候命 , 未 得 上級 首肯 , 不得 肆 ■ 九龍城 新山道 上 的 一 列 大牌檔 。 ( 1957年 《 小販 問題 報告 》 ) 第三 章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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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深水 ?
警署 開 大牌檔 意 擅離 警署 。 縱使 速 去 速 回 , 難道 要 穿上 全 副 「 武裝 」 防暴 警服 的 阿 sir , 揹 著 大 批 裝備 甚麼 防暴盾 、 手槍 、 氣槍 、 急救 用品 、 手鐐 , 與 「 滋事 份子 」 齊齊 ?
在 大牌檔 中 狼吞虎嚥 雲吞 粗 撈 腩汁 嗎 ? 成 何 體統 ! 暴動 期間 , 深水 ?
警署 受到 重重 威脅 「 十月 十一日 … … 下午 十二時 四十五 左右 , 一 大隊 群眾 , … … 豎立 障礙物 橫貫 青山道 」 說 時 遲 , 那時 快 , 「 在 同 一 時期 另 一 隊 暴徒 約 五百 人 , 在 障?物 以南 之 隔鄰 街道 集合 , 並 開始 沿街 湧向 五百 碼 外 之 深水 ?
警署 , 途中 並 將 街 中 之 汽車 二 輛 焚燒 。 」 禍不單行 「 相同 之 群眾 , 則 正在 警署 與 海邊 間 之 地區 發生 暴動 。 此 等 舉動 , 被 認同為 對 警署 威脅性 … … 」 ( 《 九龍 及 荃灣 暴動 報告書 》 , 1956年 ) 毗鄰 警署 的 欽州街 、 大南街 、 荔枝角道 一帶 , 暴動 期間 更 淪為 警方 與 「 滋事 份子 」 的 「 戰場 」 , 後者 多 番 在 街頭 火燒 雜物 , 而 警方 則 以 催淚彈 回敬 。 環境 如斯 嚴峻 , 怎 可 要 警員 冒 著 生命 危險 出外 吃 一 頓 飯 呢 ? 再者 暴動 期間 , 街舖 及 大牌檔 均 關門大吉 , 宵禁 實施 後 , 一 飯 尤 為 難 求 。 而 街頭 又 有 不少 「 滋事 份子 」 流連 , 警員 無事 不宜 上街 逛 。 另方面 , 亂事 或許 曠日持久 , 莫非 要 阿 sir __UNDEF__ 餓 著 肚皮 抗暴 嗎 ? 「 如同 軍隊 , 警員 也 要 填飽 肚子 始 有 鬥志 步操 。 要 知 他們 已 被 召令 在 極度 惡劣 環境 下 長時間 執勤 , 若 仍 要 餓 著 肚皮 , 肯定 會 不 開心 。 」 「 當時 心 裡 沒有 底 , 無法 掌握 社會 秩序 何時 得以 恢復 。 作為 一 名 指揮官 , 同袍 餓 著 肚皮 , 我 絕對 有 責任 餵飽 他們 。 那 個 時候 , 我們 警隊 承受 著 極 大 壓力 , 當值 時間 大都 超過 正常 的 八 小時 。 若然 要 確保 警員 保持 最佳 狀態 , 吃 與 睡 尤 為 關鍵 。 」 10月 12日 , 暴動 已 踏入 第三 天 , 仍 未 見 有 平息 跡象 , 有感 事態 不妙 , 慣 與 小販 打交道 的 保域 , 靈機一觸 想到 「 邀請 」 街 邊 大牌檔 進駐 警署 , 早市 、 午市 、 晚市 、 消夜 無 間斷 。 保域 一聲令下 , 警員 四出 物色 大牌檔 , 條件 兩 個 , 一 是 靠近 警署 , 二 是 具備 鐵轆 。 「 那 個 年頭 , 大牌檔 都 已 附設 轆子 。 有 轆子 才 可 將 之 轆入 警署 。 」 保 域 一 矢 中 的 道出 箇中 關鍵 。 麻雀 雖 小 , 五臟 俱全 的 大牌檔 , 爐頭 、 餐具 、 潔具 、 ?凳 等等 一應俱全 , 最 難得 是 這 個 流動 小 廚房 附設 轆子 , 可 隨處 擺檔 , 暫 充 警員 的 臨時 食堂 , 暴動 平定 後 , 一聲令下 , 又 可 各就各位 返回 街 邊 。 既 為 阿 sir 如斯 賞識 , 這 宗 生意 , 很 明顯 是 推 不 掉 的 , 在 半推半就 的 情況 下 , 檔主 只 許 回 說 : 「 Yes __UNDEF__ Sir 」 。 回顧 五十五 年 前 的 這 項 任務 , 保域 答 得 又 玄 又 妙 : 「 當時 情況 很 危急 , 人人 都 想 出 一 分 力 。 」 這 句 話 如何 解讀 , 由 看官 定奪 , 姑 勿 論 如何 , 負責 物色 的 警員 匯報 有 三 檔 願意 貢獻 一 分 力 。 而 實質 上 只 可 容納 三 檔 , 原因 是 ■ 1950年代 , 剛 抵 港 不久 的 保域 ( 左 ) 。 其時 有 職員 提示 , 首要 問題 是 檢討 究竟 當初 取消 蘇 的 牌照 是否 合理 , 再 根據 此 作為 決定 的 考量點 。 經過 一 輪 爭辯 , 委員會 主席 岑才生 宣佈 進行 投票 程序 , 結果 四 比 四 打成 平手 , 議員 同意 在 下 次 會議 再 作 定論 , 並 強調 下 次 開會 時 不再 議論 , 而是 直接 投票 。 結果 , 偏向 蘇 後 的 一方 勝出 。 自 1983年 特惠金 計劃 推出 , 時 屆 1987年 , 大牌檔 險 守 四百 檔 大關 , 對 市政局 而言 乃 天降 喜訊 , 無怪乎 在 是 年 發表 的 《 檢討 販 商 政策 報告 》 中 , 不其然 流露出 喜悅 之 情 , 「 除 在 特殊 情況 以外 , 市政局 自 一九七二年 起 , 已 沒有 簽發 任何 新 的 街 上 熟食檔 牌照 。 所以 , 假以時日 , 這 種 在 街 上 的 經營 方式 , 必 會 成為 歷史 陳跡 。 」 ( 1987:63 ) 新牌 免 問 之餘 , 市政局 忙不迭 在 該 份 報告 中 沾沾自喜 指 , 1983年 原有 七百九十七 檔 大牌檔 , 但 自 該 年 中 推出 特惠金 計劃 後 , 一 年 間 有 三 分 一 即 三百零七 檔 交回 牌照 。 食髓知味 , 嘗 過 特惠金 的 威力 , 在 1987年 《 檢討 販 商 政策 報告 》 公佈 之 第七 章 ?
「 殺檔 」 的 終極 成功 時 , 局方 宣佈 將 再接再厲 在 市區 重新 推行 停頓 了 三 年 的 特惠金 計劃 。 是 次 顯然 有所 準備 , 兩 手 並行 , 為 檔販 提供 A 餐 或 B 餐 。 一 是 檔販 放 乖巧 一點 領 過 特惠金 , 自此 絕跡 街頭 ; 二 是 檔販 滿心 歡喜 領受 熟食 中心 的 攤位 , 轉 以 另類 模式 經營 , 從此 過 著 快快樂樂 的 生活 , 不再 為難 政府 。 是 年 發表 的 《 檢討 販 商 政策 報告 》 有意無意 間 透露 了 市政局 處心積慮 的 循序漸進 式 「 殺 檔 」 大計 , 先 是 街 邊 大牌檔 , 繼而 是 熟食 中心 的 熟食檔 。 報告 提到 這些 熟食 中心 全 以 公帑 興建 , 內 建有 各 類 衛生 設施 , 等同 市政局 在 資助 熟食檔 的 經營 , 偶一不慎 間接 助長 熟食檔 為 其他 食肆 的 競爭 對手 , 窒礙 後者 加入 飲食 行列 , 恕 局方 未 能 繼續 提供 有關 設施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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